開業33年的海皇粥店全線結業,勞工處表示,已收到超過80名海皇粥店僱員的求助,主要涉及欠薪及解僱補償等項目,追討金額約為800多萬元。
海皇粥店宣布結業。小紅書圖片
勞工處正積極跟進事件,聯絡海皇粥店管理層,敦促他們配合本處妥善處理受影響僱員的欠薪及其他僱員權益事宜,並呼籲其他海皇粥店僱員,盡快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登記資料,本處會提供適切協助。
勞工處。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必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的七天內支付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如發現有涉嫌違反《僱傭條例》的情況,勞工處將進行刑事調查及提出檢控。
高等法院頒令,海皇粥店其中一名創辦人蕭楚基破產。
海皇粥店。巴士的報記者攝
海皇粥店在25年5月宣布全線結業,以及終止員工僱傭合約,其母公司海皇國際有限公司其後遭呈請清盤,蕭楚基本人亦遭債權人入稟高等法院提出破產呈請。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案件呈請人為S.A.S. Finance Limited,答辯人蕭楚基自行應訊,無法律代表。S.A.S. Finance Limited在25年8月入稟高院高等法院,提出蕭楚基破產呈請。S.A.S. Finance Limited在庭上指,蕭楚基在過去聆訊中曾口頭反對破產呈請,但在是次聆訊的3個工作天前,未收到蕭楚基反對破產呈請的誓章,蕭楚基則在庭上表示不反對破產,暫委法官林展程於是直接頒令蕭楚基破產。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另外,海皇粥店母公司海皇國際以及兩名創辨人,早前被指拖欠10名員工超過56萬港元薪金,被票控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等99項控罪。海皇國際早前承認當中33項控罪,被判每項控罪罰款2000元,合共6.6萬港元。案件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確定繳款限期,暫委裁判官莊靜敏認為有關罰款屬非優先債項,限公司於半年內繳付。至於兩名創辦人蕭楚基及蔡汪浩則否認控罪,案件將排期審訊,3月2日進行審前覆核。
海皇粥店其中一名創辦人蕭楚基。政府新聞處圖片
案件編號:HCB 6388/2025、ESS25230-2532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