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早前負責重建的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被居民入稟「違反政策或政府指令」,在4月25日的司法覆核案中勝訴,但與13戶居民仍未達成和解共識,星期五(9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第二次案件管理會議。法官陳錦泉提醒居民,是否仍然要使用在司法覆核案中敗訴的理據繼續抗辯,並表示敗訴一方要支付訟費。陳官將13戶居民分拆成兩宗案件處理,分別排期至9月及10月開審。

居民梁亞端的兒子Jacky(左一),居民甄國業(右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由法官陳錦泉處理。原告為平民屋宇,13名被告為黃錫添、甄國業、曹綽芝、關偉建、梁亞端、黃詠珊、馬媚媚、譚蕙蘭、周德榮、黃桂榮、馮德樂、李素嬋及趙慶嬋。原告方提出可分拆做兩個審訊,陳官同意,遂將13名被告案件分拆成兩宗案件處理。首案涉7人,將爭議「光民村」的歷史,排期至9月22日開審,預期審訊7日。次案涉6人,將爭議公共法律做抗辯理由,排期至10月27日開審,預期審訊6日,均以中文審訊。
陳官提醒次案6名被告,在高等法院審理的抗辯理由已被拒絕,意味使用相似理據的勝訴機會不大,是否還有其他理由作為抗辯理據。若果當上庭後發現是毫無理據理由的話,法庭有機會使用彌償式的訟費。陳官再次提醒被告,訟費是由敗訴一方支付,不想他們事後才知道原來訟費可達六、七位數,並稱「香港律師費係好貴」。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
期間有居民激動地表示,雖有300多戶已經簽署文件,但他們是被迫搬走,「好唔開心咁走,唔簽,係可以告你」,指平民屋宇無視他們質詢,亦有居民表示「屋亡人亡」。而早前參與司法覆核案敗訴的居民梁亞端已經提出上訴,其代表律師同意可先定下審期。陳官遂將兩宗案件定於7月7日先進行審前覆核,另分別排期9月及10月開審。
平民屋宇發言人表示,歡迎法庭確定審訊日期於今年9月及10月,讓大坑西新邨重建盡快進行,減低對其他已遷出居民的回遷影響。
目前大坑西新邨只有一座樓宇基本上完成拆卸,其他七座樓宇由於仍有單位被非法佔用,只能進行前期清理工作而不能拆卸,令整體重建工作無法展開。自2024年1月啟動法律程序收回單位,至今已經接近16個月,但由於受到官司影響,收回違約佔用單位所需時間遠較一般預期為長,平民屋宇正與合作團隊研究不同方案,務求將對700多戶、合共超過1700人選擇回遷租戶的影響降到最低,以及盡早提供2000個「港人首次置業」單位。
平民屋宇一直願意保持溝通,考慮不同的需要,曾經就收回約70個單位啟動法律程序,當中約八成個案已經達成和解。但個別人士企圖拖延計劃以達其不合情理目的,要求更優惠待遇,與「租霸」無異,平民屋宇會繼續以法律程序收回其單位,並向該等人士追討相關法律費用及其他因而造成的財務損失。
案件編號:DCCJ5505、5507、5509、5511、5545、5546、5579、5582、5613、5614/2023;DCCJ39、42、249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