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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案|前家姑妨礙司法公正開審 認自己「身有屎」拒讓警員入屋調查 游說蔡母向警謊稱沒聯絡鄺港智

法庭事

蔡天鳳案|前家姑妨礙司法公正開審  認自己「身有屎」拒讓警員入屋調查   游說蔡母向警謊稱沒聯絡鄺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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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案|前家姑妨礙司法公正開審 認自己「身有屎」拒讓警員入屋調查 游說蔡母向警謊稱沒聯絡鄺港智

2025年06月02日 17:20 最後更新:18:20

名媛蔡天鳳於2023年2月遭肢解碎屍,前夫鄺港智三父子被控謀殺罪,正待轉介高等法院。前家姑李瑞香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星期一(6月2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蔡天鳳2023年2月21日失去聯絡,被告得悉蔡天鳳母親報案後, 在拒絕警方家訪後致電蔡母,承認她因自己「身有屎」而無向對警員說出實話,著對方說「冇同我個仔聯絡」。蔡母張燕花出庭作供時表示,她發現女兒失蹤後報警,被鄺港智以粗言穢語辱罵。

蔡天鳳家姑、被告李瑞香。(巴士的報記者攝)

蔡天鳳家姑、被告李瑞香。(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開案陳詞指,65歲被告李瑞香,丈夫為鄺球,長子為鄺港傑,幼子為鄺港智(Alex)。2013年鄺港智與蔡天鳳結婚後誕下1子1女。鄺港智2015年被控7項盜竊罪,涉款約630萬元,本來同年11月在區域法院開審,惟鄺港智8月起沒再報到,後被列入通緝名單。2017年3月10日警方到被告於將軍澳尚德邨住所尋找鄺港智,被告稱自2016年起沒與鄺港智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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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家姑、被告李瑞香。(巴士的報記者攝)

蔡天鳳家姑、被告李瑞香。(巴士的報記者攝)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出庭作供。(巴士的報記者攝)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出庭作供。(巴士的報記者攝)

死者蔡天鳳。(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死者蔡天鳳。(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蔡天鳳與鄺港智在2017年離婚後,與譚方駿再婚。2020年購入加多利山Kadooria單位供子女及鄺家等人居住。屋內的大廳廚房設有閉路電視,亦具錄音功能。

控方指,2023年2月21日蔡天鳳失聯,閉路電視片段顯示,2月22日凌晨鄺港智帶同行李打算離開。被告陪同鄺港智走到門口,並擔憂詢問「有冇車來接你」,又指「死啦我好驚啊」、「快啲快啲」、「快啲行啦」等。

控方稱,警方致電查問時,被告表現不合作,問及蔡天鳳接送子女上學情況時,更遭被告拒絕。警方再問及鄺港智與蔡天鳳感情狀況時,被告以鄺港智常使用不同電話號碼,又指要照顧小孩為由拒絕家訪。至2月23日下午,警方上門調查,被告拒讓警方進入住所,只在會所進行談話。

2月23日下午4時,被告致電蔡天鳳母親張燕花,提到警方問及鄺港智下落,包括鄺港智與蔡天鳳離婚的原因、被告有否與鄺港智聯絡等,被告大部分均回答不清楚,但實際上知情。被告自稱有難言之隱,「係我身有屎呀,鳳媽,你都知Alex乜嘢事㗎啦」。被告害怕警方進入其住所時會發現屬於鄺港智的衣物,「費事俾佢見到細佬嗰啲嘢」。被告又稱:「我哋唔同你啊…唔可以好似你咁乜都講」,又指「你咪照講囉,你話冇同我個仔聯絡,你可以話冇㗎嘛」。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出庭作供。(巴士的報記者攝)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出庭作供。(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傳召證人蔡天鳳母親、張燕花出庭作供。張燕花指,自己在海南出生,中學教育程度,1994年來港定居。2013年長女蔡天鳳(Abby)與鄺港智(Alex)結婚,居於黃埔花園。張形容,當時與親家「關係好好,經常見面」。及後蔡天鳳與鄺港智離婚,與譚方駿再婚,張形容,二人經濟優渥,2020年購入加多利山Kadooria單位供子女及鄺家等人居住。

2023年2月21日蔡天鳳失去聯絡,鄺港智致電張燕花,詢問其在何處,張遂答自己「報緊警,喺警署」。鄺港智聞言,即用粗言穢語辱罵張「X街啦,報警點解唔通知我」,張回覆「你唔覺得奇怪咩,阿女係好有交帶嘅人,你全家人都好似唔關心咁,話冇事㗎冇事㗎,我覺得好奇怪」。

張燕花其後再致電被告、即女兒的家姑李瑞香。被告指責張:「你做咩咁快報警啊,人哋綁架收唔到贖金,我真係驚會撕票啊」。

控方庭上播放2月23日下午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在梳化與張燕花傾電話,「我唔係識講嘢呀,身有屎,即係我即係話俾你聽,你都知道Alex乜嘢事㗎啦」。張燕花指,當日與被告多番通電問及蔡天鳳下落。據閉路電視錄音中,被告指「佢(鄺港智)有事喺身,唔可以講,佢都唔可以講㗎,我都唔可以講㗎」、「又驚你亂咁講嘢,你記住冇嘢就得㗎喇」,「我哋唔同你呀,我哋要遮掩啊」、「你記得喎,警方問你你乜嘢都話唔知喎」、「你話冇同我個仔聯絡,你可以話冇㗎嘛」。

張燕花指,2014年時曾與鄺港智同住,當時已知道鄺港智偷金,「偷金嗰單嘢,叫我唔好講,唔好俾警察知道」,而自己一直與鄺港智有聯絡,被告卻要求自己回應警方時答:「唔知道,冇聯絡」。

辯方盤問張燕花時指,鄺港智與蔡天鳳是中學同學,約15年前即2010年左右認識,張同意,指鄺港智於16歲左右與蔡天鳳同居,居於黃埔花園,2013年二人奉子成婚。張燕花表示,自己「當時幾鍾意Alex,同他關係不錯,「去到分開,同駿(譚方駿)一齊,但仍然同Alex保持良好關係」。疫情期間,甚至「幾乎日日一齊,喺我屋企食飯」。

張補充,「當佢(鄺港智)係仔,好好㗎全家」。 辯方指,鄺港智與蔡天鳳有做投資,鄺亦都有拿錢來投資,張燕花不同意,稱「Alex都有攞錢出嚟做咩,完全都冇錢,點會有錢攞出嚟呢」,更指「阿女拎咗七八千萬俾鄺球,鄺港智都有攞,佢屋企全部都知道㗎」。

死者蔡天鳳。(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死者蔡天鳳。(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時任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偵緝警員林津及偵緝警員盧孝民在書面供詞指,2023年2月25日前往東涌新發展碼頭埋伏,期間發現鄺港智戴著帽,望向海邊,遂上前表明警察身分。鄺港智見狀,一度嘗試掙扎逃走,最後被捕。警員搜出背囊及環保袋,內有68萬元現金、5隻名錶、勞斯萊斯車匙、凌志車匙、LV 手袋、6張信用卡等,其中一張信用卡屬於死者蔡天鳳。

警長梁晉然則在書面供詞指,同年2月24日以串謀謀殺罪拘捕鄺球,即被告丈夫、死者前家翁,其在警誡下表示「冇嘢解釋,唔知道」。

65歲被告李瑞香,被控於2023年2月22日至23日期間,在香港意圖妨害司法公正,即妨礙和阻撓香港警務處對鄺港智的調查和拘捕,及其後因該調查和拘捕而可能引起的法律程序,方法是催促該鄺港智離開即將被調查的地點;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以及建議張燕花不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資料,或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案件星期二(3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140/2024

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名媛蔡天鳳於2023年2月遭肢解碎屍,前夫鄺港智三父子被控謀殺罪,正待高等法院排期審訊。前家姑李瑞香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經審訊後罪成,案件星期二(10月28日)在區域法院求情及判刑。法官陳廣池形容被告是慈母多敗兒,判處李瑞香監禁18個月。

被告李瑞香。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被告李瑞香。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控方今呈上相關案例,表示如果涉及干擾證人,提供假資料給予警方,監禁式刑期是高的。

辯方則引用另一宗相關的遊艇案,即林舜及潘巧賢收取30萬元助鄺港智潛逃,該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後,被裁定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成,被判監6個月。辯方求情指本案情節比遊艇案輕微,刑期應少於6個月。

控方不認同遊艇案較本案更嚴重。遊艇案的2名被告不知道實質罪行是干犯謀殺罪,與本案不同;角色上,遊艇案亦較間接,本案則是直接性。遊艇案的2名被告是應別人要求去做事,本案被告是自發性去做;而遊艇案2名被告並沒有成功安排船助鄺港智逃去,本案則在被告協助下逃走,只是警方行動迅速,在2日後拘捕鄺港智。

名媛蔡天鳳。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名媛蔡天鳳。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認為,法庭應依賴實質罪行,保守起見,不要放比重在蔡天鳳失蹤案。惟陳官認為案件環環相扣,「我相信如果沒有蔡天鳳失蹤嘅話,警方唔會咁緊張搵鄺港智。如果要追緝佢……加把勁嘅話,不會難。」陳官指鄺港智盜竊罪潛逃7年多未被拘捕,「如果唔係有另一單案件發生咗嘅話,警方唔會加把勁去搵」。但陳官強調,蔡天鳳失蹤案不會直接及關鍵性影響今次判刑。

陳官判刑時指,妨礙司法公正罪行並沒有量刑指引,視乎案情,但罪行直接挑戰社會公義及法治精神,亦會打擊受害人及社會大眾對法庭施行公義能力的信任及依賴,市民不應低估這類罪行的「殺傷力」。

陳官同意辯方所言,李瑞香所針對實質罪行是盜竊案,不是蔡天鳳失蹤案件,嚴重程度不同。但問題是本案某種程度卻和蔡天鳳失蹤案在實質效果上有密切關連。單單是盜竊案,法庭相信警方不會那麼著緊和急切。

鄺港智。資料圖片

鄺港智。資料圖片

鄺港智在2017年已被通緝,有證據顯示鄺曾在中港出現,單在2023年2月12日至2月22日,加多利山單位內的閉路電視片段便見到鄺的影像達38次之多;2017年至2023年2月之前,鄺的行為作息有如一個沒被通緝人士,蔡天鳳母親亦指他常到海南出現,這亦解釋為何鄺在2023年2月25日帶備手錶及金錢以海路逃離香港。法庭相信若警方純以盜竊罪作為行動基礎,鄺港智便大有可能不會在2月25日被捕。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陳官明言,本案隨蔡天鳳案進展而變質,在某程度上不能視為單一獨立事件。李瑞香在2017年已知兒子被通緝,警方一直沒加緊追緝,直到2023年2月22日案件被揭發。李瑞香在2月22日至23日的作為,不能純以盜竊案的發展和其他案件抽空及脫鉤,其行為是對司法制度及社會公義作出衝擊及蔑視。「護子心切」不是求情理由,亦不是犯案辯解。

陳官表明,刑期要有阻嚇性,使後來者知道法庭對這種行為的不齒及譴責,指本案為「慈母多敗兒」,考慮各項因素,終判處李瑞香監禁18個月。

被告李瑞香(66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控罪指,她於2023年2月22日至23日期間,在香港意圖妨害司法公正,即妨礙和阻撓香港警務處對鄺港智的調查和拘捕,及其後因該調查和拘捕而可能引起的法律程序,方法是催促該鄺港智離開即將被調查的地點;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以及建議張燕花不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資料,或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

案件編號:DCCC 140/2024

案件在區域法院判刑。

案件在區域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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