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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 點亮希望之光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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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 點亮希望之光

2025年08月02日 07:00

本人自二零一九年擔任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管理委員會主席,轉眼已近六年,今年底將卸任主席一職。事實上,我與信託基金淵源深厚。早在擔任管理委員會主席之前,我已獲委任為其投資顧問委員會委員及主席,歷時九年,為基金的投資事宜提供專業意見。

不經不覺間,我與懲教署的合作已逾十五載。期間,我深刻體會到署方「懲教並重」的精神,不僅專注於羈管工作,更致力協助在囚人士更生。我見證了眾多更生計劃的誕生與成功推行,尤為認同教育對更生的關鍵作用。同時,我也了解到許多有志進修的在囚人士面臨經濟困難。幸而懲教署積極鼓勵在囚人士善用獄中時間學習進修 ,考取認可資歷,助其獲釋後順利融入社會。早在一九九五年,「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依法成立,為有需要的在囚人士提供經濟支援,支付公開考試及課程費用等開支。

過去,基金蒙社會人士及團體熱心捐助,並在兩個由專業人士及懲教署代表組成的委員會協力管理下,透過審慎運用捐款及投資收益,持續為有需要的在囚人士提供教育資助,點燃無數人生希望。信託基金的成功,促使懲教署的更生工作獲得更多社會團體支持,紛紛捐款成立多個教育資助計劃,如「關顧更生人士基金」、「通善教育基金」及「邵氏更生教育基金」等,以實報實銷方式資助在囚人士持續進修。自基金及各資助計劃成立以來,已有逾18,000人次的在囚人士受惠。僅過去五年,受助在囚人士已成功考獲38個學士學位及25個副學士學位。

在教育基金資助下,越來越多在囚人士決心投入進修。

在教育基金資助下,越來越多在囚人士決心投入進修。

欣見在教育基金資助下,越來越多在囚人士決心投入學習。他們主要修讀香港都會大學的遙距教育課程,或報考教育及職業訓練考試。近年教育資助申請持續上升,足見在囚人士對學習的需求日益殷切。懲教署亦洞悉到在囚人士在教育質素方面的需要,在二零二三年設立「立德學院」。學院獲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資助,讓合資格成年在囚人士修讀全日制應用教育文憑課程。立德學院的成立,標誌著懲教教育的重大突破。本人能以信託基金管理委員會主席身份協助有效運用資源,造福在囚學子,實在深感榮幸。

筆者在石壁監獄舉行的儀式中頒發學業證書予畢業學員。

筆者在石壁監獄舉行的儀式中頒發學業證書予畢業學員。

卸任在即,我期盼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能夠持續穩健運作,讓更多在囚人士得以透過教育重塑人生,日後貢獻社會,真正體現「知識改變命運」的力量。然而,我深知基金資源有限。雖然我任內一直恪守審慎理財原則,合理運用基金款項,但為免在囚人士因經濟困難而錯失學習良機,我在此懇切呼籲社會各界慷慨捐助,鼎力支持基金運作,讓這希望的光束得以長久燃亮。

香港太平紳士協會副會長鄭錦鐘




太平人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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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維護國安 底線不容挑戰

 

高等法院原訟庭12月15日就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案件作出歷史性裁決,這一判決猶如香港社會發展洪流中一座巍峨的燈塔,照亮和彰顯了香港法治不容撼動,為當下香港社會穩定與發展提供堅實法律保障,更成為審視香港法治進程、社會變遷以及國家安全態勢的時代鏡鑑。

12月15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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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一出,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與他們在港的「代理人」卻無視法治精神,隨即展開一連串抹黑行徑,意圖惡意攻擊特區政府,誣衊司法程序公正性、炒作「新聞自由受損」,動搖民眾對判決結果的信心。

而事實上,從2023年12月18日開審至今,「黎智英案」的過程堪稱一場公平、公正、公開的法治範例:長達156日的漫長審訊,控方以860頁書面陳詞、超8萬頁審訊資料及2200項證物,構建起一條堅不可摧的證據鏈;而法庭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整個審判過程嚴格遵循法律程序,每一個環節都經得起法律審視和歷史檢驗,充分彰顯香港司法體系的獨立性與專業性。

有部分組織將「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妄圖混淆重點,詆毀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絕對是無稽之談。黎智英之流將《蘋果日報》定位為「黃色政治」工具,通過161篇煽動刊物散布「港獨」「攬炒」言論,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這種行為早已超越新聞工作范疇,淪為赤裸裸的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真正的新聞自由絕不是無邊界的,應該在法律框架內行使,客觀、公正、真實地報道新聞事件,為公眾提供准確信息和理性思考空間,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而打著新聞自由幌子行危害國家安全之實的行爲,才是對新聞自由最嚴重的褻瀆。

我們可以清晰見到,美西方反華勢力絕不會輕易放棄對香港的滲透、干預和破壞,國家安全風險仍然存在。外部勢力為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利用各種手段試圖在香港制造混亂,破壞香港的穩定和發展。香港社會需要凝聚愛國愛港的強大力量,一方面積極響應特區政府的號召,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外部干涉;另一方面通過加強與內地的交流合作,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升自身的競爭力和抵禦風險能力。相信在堅實法治保障下,任何企圖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都將是徒勞的。

「黎智英案」的判決,是香港法治的勝利,展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愈加健全。香港社會應從這一案件中汲取力量,堅定信心,在法治軌道上穩健前行,共同為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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