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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涉港人權報告嚴重失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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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涉港人權報告嚴重失實

2025年08月17日 20:17 最後更新:20:21

彭仕敦/香港政府新聞處前總新聞主任

美國國務院所謂的2024年度《國別人權報告》,對香港國安法及黎智英被拘捕一事作出嚴厲批評,惟其內容嚴重失實。 

事實上,這份報告幾乎毫無價值。報告發布後,引發香港特區政府等多方批評,指責美國「一再以政治凌駕法治,將人權問題政治化,企圖干預香港依法施政,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注定以失敗告終。」

特區政府特別回應了報告中對懲教署及其處理黎智英涉嫌叛國罪案件的批評。政府強調,在囚人士的權利通過獨立巡查機制獲得保障,擁有法定職責的太平紳士,每月定期巡查監獄一至兩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也對該美國報告表示「堅決反對」。發言人指出,美國不斷翻炒「反中亂港分子」個案,並公然為其張目。發言人敦促美方停止干涉香港事務,尊重中國主權和香港法治。

聲明稱:「充分暴露出美方將人權問題政治化、工具化,企圖借香港遏制中國發展的險惡圖謀,令人不齒。」

此份報告與去年美國民主黨籍總統拜登政府發布的版本有明顯差異。相較於之前的報告,涉及同性戀權利和性別暴力分析的章節已被刪除;在現任特朗普政府下,關於以色列的報告篇幅大幅縮減:2023年拜登版本長達103頁,而新的特朗普版本僅有9頁。

此外,報告隻字未提哈馬斯衛生部估計在加沙地帶逾6.1萬名巴勒斯坦人的死亡數字,也未提及當地嚴峻的人道絕境及以色列對食物供應的限制。關於戰爭罪和種族滅絕的部分,竟以兩句話草草作結,稱「恐怖組織哈馬斯和真主黨持續違反武裝衝突法,無差別襲擊以色列平民。」你只能搖頭。

該系列報告始於上世紀70年代,是美國國會1961年通過《對外援助法》的法定要求,美國政府每年須發布此報告。

中國早已不滿美方咄咄逼人、高高在上的態度,自1998年起發布《美國人權紀錄》,回應美國國務院的國別人權報告。其2023年最新報告已於去年發布,聚焦美國槍支暴力問題——當年有4.3萬人因此喪生,日均117人死於槍下;警暴導致1,247人死亡。報告還指出,美國監禁人口佔全球總數25%,但其人口不足全球5%,堪稱「監獄國家」。

即使美國國內,亦有人看不順眼這份報告的虛偽性。民主黨參議員喬恩·奧索夫(Jon Ossoff)的最新報告,列舉了美國移民拘留中心數百宗涉嫌侵犯人權的案例,包括身體及性虐待、孕婦遭虐待及醫療不足等。報告指,自2025年1月20日以來,已收集或確認了510宗關於移民拘留中心內人權侵害的「可信報告」,內容涉及過度擁擠、環境不衛生、食物水源不足、暴露於極端氣溫、拒絕律師探視及骨肉分離等。

與特朗普政府關係密切的盟友薩爾瓦多,在此次報告中評級大幅躍升,報告篇幅也顯著縮水,評論較之前減少75%。此前國際特赦組織曾形容該國監獄環境「不人道」,報告中關於任意逮捕的指控亦消失無蹤。

反觀巴西,與華盛頓關係惡化之後,其形象在報告中一落千丈。特朗普政府因巴西前總統、其國際盟友雅伊爾·博索納羅(Jair Bolsonaro)遭軟禁而對巴西實施關稅制裁。在這次的報告中,可見美國對魯拉(Luiz Inácio Lula da Silva)政府極盡苛責,指控其限制網絡內容訪問的措施,特別影響了極右翼領導人支持者。




彭仕敦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彭仕敦/香港政府前總新聞主任

英國政府單方面修訂與香港引渡條約之舉,令藏身英國逃避香港司法檢控的「活動分子」陷入震驚與恐慌。白廳上週宣布將香港從引渡名單剔除,未來所有引渡申請改為逐案審理。英國內政部稱,目前修法是為「促成英國與香港引渡合作」——此說法頗具諷刺意味,因英國早在1997年便與香港簽訂引渡條約,卻在2020年因香港反對派示威迫使特區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後,英國單方面暫停條約效力。

 內政部聲明甫出,在英的香港「活動分子」及政客立即強烈反彈,痛斥此舉形同背叛。他們擔憂「避風港」逐步瓦解,甚至遭「恩主」遺棄。所謂「支持民主」組織「香港監察」更指該計劃是「危及在英民主活動人士的魯莽行徑」。

英國內政大臣丹·賈維斯透露,自2021年約有16萬港人移居英國,但坦言許多人面臨融入困難、難以覓得符合原有職級的工作,且承受更高稅款。

賈維斯為修法辯護時強調,此舉僅為「切割關係」所需的法律程序。他致函議員稱,即使現有充分理由要求引渡逃犯返港,現行法規亦不允許,修法旨在使英國能與「非條約夥伴」以個案形式處理引渡請求。

影子國家安全大臣艾莉西亞·克恩斯致賈維斯的信中充斥不實資訊,妄稱「眾多抗議港人被虛假的暴力罪名起訴,是政府打壓異見的手段」,並主張「應設立保障機制排除對活動人士的虛假指控」。

克恩斯理應心知肚明:這些叛逃者面臨的刑事指控證據確鑿,絕非捏造。他們企圖逃避的香港法庭施行普通法制度,此體系與英國同源,更被公認為全球最公正司法制度之一。克恩斯實質是在包庇逃避司法制裁的罪犯。

香港1997年後與17國簽訂逃犯引渡條約,其中澳英美等8國在香港實施《國安法》後暫停條約。

台灣、澳門及中國大陸始終未列入引渡協議,但政府一向未有急於處理這個問題,直到2018年,港人陳同佳在台殺害懷孕女友後返港,因兩地無引渡協議無法追究刑責,暴露重大法律漏洞。2019年特區政府遂提出《逃犯條例》修訂,惟遭反中勢力散播「港人送中受審」謠言煽動示威。這簡直是胡說八道!

香港和內地司法體系本質差異:香港實施普通法(行於英聯邦國家及美國),中國大陸施行大陸法系(全球多國採用)。普通法重視司法判例,法官釋法權舉足輕重;大陸法系則以法典為裁判基準,法官裁量空間有限。

當香港提交修訂逃犯條例時,香港境內約有300名內地逃犯因兩地無引渡協議免於遣返。

如今英國下議院與上議院勢將就此展開激辯,政客立場涇渭分明——這無疑是反港/反中團體遊說運作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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