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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心——選舉人選的「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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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心——選舉人選的「光環」

2025年08月29日 10:19 最後更新:10:22

彭仕敦/香港政府新聞處前總新聞主任

隨著香港九月及十二月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補選及立法會選舉臨近,各參選人正積極準備,透過向選舉事務處宣誓效忠香港,通過資格審查。

外界將此次選舉稱為「愛國者治港」,西方媒體則譏諷此舉意在排除反對聲音於本地政壇之外。

然而,2021年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公開說明參選資格的原則。她強調,只要候选人能夠展現對香港特區的忠誠、擁護《基本法》,並通過法定的國家安全審查,便符合參選條件。她亦表示,參選人的政治光譜並非審查的關鍵,無論其立場傾向民主、保守、左翼或右翼,只要滿足上述基本要求,便不應被排除在參選資格之外。

每個國家都必須擁有愛國者,尤其是在各級政府層面。一所西方的網上調查機構YouGov做了一項關於全球化與民族情感的調查,對19國國民進行愛國程度排名,美國高居榜首。

但該調查將愛國與民族主義混為一談。美國如今更傾向於「民族主義」——這種意識形態強調自身優越性,將本國置於他國之上;往往排斥外來、具侵略性或導致分裂。相比之下,愛國主義則尊重他國、積極包容,有助維護和諧。依此區分,香港/中國無疑屬於「愛國」之列。

在西方社會,愛國主義是理所當然,數百年來浸淫於本土傳說;而對香港而言,這一概念尚屬新生,易受外部勢力影響,意圖破壞「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

2021年選舉前,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深耕香港,目標直指摧毀本港獨特制度——一旦香港模式成功,台灣亦可效仿;而美國則企圖重複其武裝日本、菲律賓的做法,在台部署軍事力量。在美方眼中,「一國兩制」絕不能成功。

該基金會在香港的大學、立法會、工會、易受影響的學生、無堅定立場的活動分子及媒體中散播對特區政府的不信任,最終導致2019年暴力騷亂。事態嚴重,法律框架須與時俱進。國安法出台,賦予警方拘捕涉嫌「勾結外部勢力」等罪行人士的權力。目前,多宗審訊仍在進行,政府亦嚴防非愛國者滲透選舉委員會或立法會,以免破壞香港平穩運作。

隨之而來的是選舉委員會及立法會席位的增加。選舉委員會(類似美國選舉人團)依《基本法》負責選舉行政長官,由1998年的800席增至今日1500席。委員包括來自「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地區防火安全委員會」的成員——他們是香港真正的愛國者,自願服務、熱愛香港。此外,委員還涵蓋建築規劃、中醫、大專院校、工程、醫療衛生、社會福利、體育、演藝出版、科技創新、宗教等各界別代表。

在9月7日的補選中,許多委員將自動當選——因不少界別分組已由其團體各自派出人選;而商業、建築、科技、勞工、港九及新界的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和地區防火委員會的六個界別分組,將展開競逐。

年底的立法會選舉將產生約90名議員:40席由選舉委員會界別產生,30席由功能界別選舉產生,20席由地區直選產生。所有參選人均為愛國者,他們熱愛香港、了解其輝煌成就,並將攜手讓香港持續繁榮,保持國際都市地位。




彭仕敦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彭仕敦-香港政府新聞處前總新聞主任

黎智英因叛國相關罪行被判處二十年監禁,國際媒體與政客的反應完全在預料之中。他們一致譴責香港及其司法制度之不公,並持續呼籲立即釋放黎智英。

他們以黎智英健康狀況惡化為由要求釋放。雖然黎確實患有第二型糖尿病,但這種疾病在香港相當普遍,本地監獄中羈押的一萬多名囚犯裡也有不少患者。

宣判時,歷時156天審訊的三位法官指出,黎智英是整個串謀案的主謀與推動者。法院根據判決理由書所載黎智英嚴重且危險的犯罪行為,適用量刑總體原則後,認定本案應判處他總計二十年監禁。

判刑文件為求完全透明,長達47頁。法官在法庭上宣讀相關摘錄,並將完整副本提供給律師和媒體,同時上傳至網路供公眾查閱。

其他八名同案被告亦被判處六年九個月至十年不等的監禁。

黎智英上月因煽動罪及與外國政府勾結顛覆香港政府罪成。這類罪行在世界任何地方都屬嚴重指控,判處二十年刑期合情合理。毫無疑問,他將會提出上訴。

黎智英目前關押於赤柱監獄,該監獄配備完善的醫療設施及合格醫護人員,所有懲教院所均提供24小時基本醫療服務。黎智英正接受最優質的治療。懲教署設有全職牧師協調宗教服務,但身為虔誠天主教徒的黎智英選擇不用特別為他安排彌撒或領受聖體。太平紳士每週探監聽取囚犯投訴並檢查設施。他並未如其子女黎崇恩和黎采(Sebastien and Claire)所指稱那樣,被剝奪醫療、宗教服務或家人探訪權;其子女發起活動要求立即釋放他。

黎智英已因與外國政府勾結被判有罪,而其子女卻正在做同樣的事。他們動用數百萬資金,全球奔走爭取「立即釋放父親」,這類活動必然耗資巨大。他們遊說美國、英國及歐盟政界人士,試圖向香港司法機構及當局施壓。對黎氏家族而言,他們尋求與外國勢力勾結,認為這就是「解救」。

然而,香港司法制度完全獨立,不受人權組織、媒體、政客乃至行政當局的干預。三位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歷時兩年審理艱辛證據(其間有休庭),撰寫了855頁詳細判決理由書。英國、美國及歐盟代表與大批媒體每日旁聽審訊。法庭特別配置58個公眾席和42個媒體席,其中21席分配本地媒體、14席予國際媒體、7席給網絡新聞平台,透明度無可比擬。

所謂「假審訊」之說完全站不住腳。根據世界正義工程法治指數,香港在亞太地區排名第六,全球143個國家中位列第24,比美國高出兩分,其獨立性無可指摘。

即便如此,西方媒體仍藉機質疑司法判決與量刑。黎智英被塑造為「民主之父」,但「民主」從非他的核心訴求。他的整個運動圍繞分離主義,企圖推動香港獨立,如同亞伯達省脫離加拿大、加州脫離美國或加泰隆尼亞脫離西班牙,這些行動均遭各自聯邦政府駁回。西班牙前記者兼領袖卡萊斯·布吉德蒙因策動分離運動,現流亡比利時,仍面臨分裂國家指控。

但黎智英在2019至2020年透過其《蘋果日報》煽動血腥騷亂後,並未逃離香港,反而留下「面對後果」,自詡為主義殉道的烈士。正因這精心策劃的行動,他獲取各國領袖支持,後者誤以為他倡導民主。這位誤導世人的億萬富翁,其本人及其家族讓外界以為支持黎智英等同為香港人爭取自由。然而,香港市民已享有充分自由,包括可批評政府施政不當而無懼迫害。

民主從來不是問題。香港擁有全選立法會,議長由議員選出,行政長官則由15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比美國選舉人團多1000人。香港具備民主制度,《基本法》(即小憲法)更規定未來可實現行政長官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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