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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2名本地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社會事

警方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2名本地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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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2名本地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2025年09月03日 13:25 最後更新:13:36

港島總區交通部星期三(9月3日)表示,警方進行打擊「白牌車」 行動,「放蛇」喬裝乘客,在筲箕灣分別登上2輛私家車,抵達目的地後拘捕2名男司機,指其涉非法取酬載客及沒有第三者保險。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署理總督察葉頌朗。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署理總督察葉頌朗。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署理總督察葉頌朗表示,在行動中,警方派員喬裝為乘客,在筲箕灣分別登上2輛私家車,到達目的地後,拘捕2名分別49歲及61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以「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2架私家車亦被扣留檢驗。

警方呼籲市民,應該選用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保險可能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都會失去應有保障。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許可證,才可以取酬載客。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處罰款 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另外涉案車輛亦會被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同埋扣押個月。

警方扣留涉案兩部私家車。

警方扣留涉案兩部私家車。

海事處就船隻非法載客取酬已提52宗檢控。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為打擊包括非法載客取酬等活動,海事處由2023年1月至今年4月期間,在維港水域共進行了480次實地巡查、40次「放蛇」取證行動,以及28次聯同警方展開的聯合行動。海事處共提出52宗檢控,當中已有49宗個案在法庭定罪。

海事處共提出52宗檢控,當中已有49宗個案在法庭定罪,共有5宗涉及非法載客取酬。

海事處共提出52宗檢控,當中已有49宗個案在法庭定罪,共有5宗涉及非法載客取酬。

陳美寶是在回覆立法會議員的書面質詢時稱,在已定罪的49宗個案中,共有5宗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目前仍有3宗個案的司法程序正在進行中。她表示,海事處會密切留意遊樂船隻未經批准載客取酬的情況,以及現行規管制度的有效性,並會適時檢討相關罰則。

陳美寶稱,海事處會密切留意遊樂船隻未經批准載客取酬的情況,適時檢討相關罰則。資料圖片

陳美寶稱,海事處會密切留意遊樂船隻未經批准載客取酬的情況,適時檢討相關罰則。資料圖片

她指出,現時市場上提供一些觀賞維港景色的海上旅遊項目及觀光船,供旅客和市民參加。各相關政府部門一直保持溝通及合作,透過聯合行動等方式採取執法行動,以打擊遊樂船隻非法載客取酬的活動。政府會密切監察及不時檢視實際執法成效,在有需要時進一步強化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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