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26日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17歲本地男子,涉嫌與7宗在本年9月發生的「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有關,多名長者受騙,涉款共110萬元。
警方新界南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王德揚
警方新界南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王德揚表示,警方本月接獲新界及九龍7宗「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受害人均為已退休的長者,包括6女1男,年齡介乎68歲至86歲。騙徒手法一如既往,假扮成受害人兒孫,訛稱因涉及刑事案件被警方扣留,急需所謂「保釋金」,金額由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以獲取保釋,期間要求受害人不要通知其他家人。
受害人往往因為擔心家人安全而答應騙徒要求,準備所謂「保釋金」,再由另一名騙徒聯絡受害人,訛稱為兒孫的朋友,並相約受害人交收「保釋金」。受害人其後成功聯絡他們的兒孫或家人才知道受騙,繼而報案。7宗案件損失金額總數達110萬元,其中最高損失一宗達52萬元。
警方拘1男 ,涉「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 ,涉「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 ,涉「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
警方經深入調查後,成功鎖定案中一名騙徒,並於26日採取拘捕行動,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一名17歲本地男子。被捕人報稱無業,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初步調查發現,被捕男子貪心想搵快錢,於網上聽從陌生人指示,每次犯案收取僅500元報酬,選擇鋌而走險,成為詐騙集團工具。警方現正積極追查詐騙集團其他成員。
警方新界南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王德揚
警方拘1男 ,涉「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 ,涉「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
警方再次呼籲,提醒市民若收到陌生電話,即使能夠說你的出全名或其他個人信息,絕不代表對方所指身份就是真,最重要保持冷靜,停一停、諗一諗,多打一個電話給自己親人求證,又重申執法機關包括警方,絕對不會要求市民在街上繳付保釋金。
兩名八旬老婦2023年12月接獲偽冒親屬被拘留的詐騙來電,先後被騙走合共12萬元保釋金。涉案無業男子余志發向其中一名老婦索款10萬元,交收之際遭老婦親人撞破而當場落網,他在警誡下聲稱因欠債才犯案,從涉案3次收款中僅獲3700元報酬。被告早前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四(1月8日)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指被告利用受害人對親人的關懷,造成受害人心理壓力,虽只是「跑腿」角色,但是案中關鍵環節。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被告的背景報告内容正面,被告人對自己所爲感到後悔,對受害人感到抱歉,承諾不會再犯,不再沉迷賭博導致欠債而犯案,被告明白案件的嚴重性,願意承擔責任,望法庭輕判。
暫委法官黃士翔判刑時指,受害人年邁,被告利用受害人對親人的關懷,不僅讓受害人蒙受經濟上的損失,還造成受害人心理壓力。被告犯案現場知曉受害人年紀及款項金額。雖然被告在騙案中只是「跑腿」角色,但是他的角色是案中關鍵環節,三個事件也在三天内連續發生。黃官接納控方加刑申請,指「猜猜我是誰」電話詐騙近年呈嚴重趨勢,令社區蒙受嚴重損失,電話詐騙比街頭騙案性質更加嚴重,法庭量刑需有阻嚇性,判三罪共40個月,加刑10個月,終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
控方代表,大律師潘展平。巴士的報記者攝
34歲被告余志發,報稱無業,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12月7日至9日,分別3日在香港,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詐騙姓陳、姓王女事主及一名老婦,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表示他們的兒子或孫兒需要金錢,從而誘使他們分別交出現金港幣6萬及兩筆10萬元款項。
案情指,87歲陳姓女事主在2023年12月6日接到陌生來電,對方訛稱陳的孫子被警方拘留,需6萬元保釋金。被告翌日(12月7日)下午到陳的住所取得2萬元後,向陳表示金額不足以保釋其孫子,要求陳到銀行提取更多現金,其後被告帶著2萬元離開住所。
同月8日,84歲王姓女事主亦接獲陌生來電,對方訛稱王的兒子被警方拘捕,需10萬元保釋金。被告翌日(12月9日)上午到王的住所收取10萬元款項後,被告離開住所之際,遭王的親人目睹。王的親人立刻截停被告,質問被告為何在王的住所出現,被告遂取出懷中的10萬元,問對方若歸還款項,是否能離開。王的親人隨即報案,被告被警方拘捕。
被告早前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四(1月8日)於區域法院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
被告警誡下稱因欠債才犯案。被告其後表示,案發前認識一名陌生人,對方提出可通過協助收款來賺快錢。除了上述兩次已知的收款事件外,被告另在前年12月8日下午,在九龍塘的遊樂場向一名年約75歲的老婦收取了現金10萬港元,被告將款項交給一名不知名人士。被告承認從涉案3次收款中獲得共3700元報酬。
案件編號:DCCC 8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