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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發展高峰論壇 為青年賦能 為香港加分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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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發展高峰論壇 為青年賦能 為香港加分

2025年09月27日 21:22 最後更新:09月28日 12:32

作者:梁雅琪 /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9月27日,第二屆“青年發展高峰論壇”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本屆論壇再度迎來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主管青年政策、致力於青年發展的政府官員和有關負責人,並由多位行業資深人士擔任演講嘉賓。此次活動不僅全方位展現了特區政府對青年工作的長遠規劃,也成為一場彰顯香港魅力的國際盛事。

高規格、國際化的安排

本屆論壇除邀請到來自內地、海外國家和國際組織的官員,還有不同領域業界翹楚的現身,討論分享寶貴經驗與行業最新發展,為青年提供新思維,助力青年把握新機遇。主辦方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亦延續了去年做法,在論壇期間由本地青年陪同內地和海外的青年,開展不同主題的考察及交流活動,在促進香港與海內外青年雙向交流互動之余,也借此展現香港在科技創新、文化藝術、自然生態保育等方面的特色與成績,拉近這座城市與全球青年的距離。

這些安排與特區政府對香港青年的培養始終堅持國際化、多元化路線是一致的。在最新發布的施政報告中,特區政府提到將推出“青年人才培養計劃”,為青年人提供更多參與國際組織實習和國際會議的機會,拓寬青年的國際視野;繼續推展有關青年交流資助計劃,鼓勵香港青年與內地和海外青年的交流往來;專為內地及海外青年提供住宿的啟德“青年驛站”將於年內正式啟用,在硬件方面作出支持。這些都為支持香港青年獲得豐富的跨地域跨文化的交流和體驗提供了充分保障,有助於培養具備全球化視野以及跨文化理解、交流和協作能力的本地青年,可擔負“一國兩制”事業重任的人才。

頗有深意的議題設置

本屆論壇議題設置延續去年主題,繼續深耕青年在創新科技、文化創意領域的機遇與角色,培育正向思維,充分挖掘自身潛能。在筆者看來,這三個專題的選擇,並非只是從時下的熱門話題中隨機抽取,而是體現了特區政府對青年培養的重點和方向。

創新科技議題是回應國家“十四五”規劃中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的重任。當前的短板在於本港研究人才的短缺,本地工商機構對科技研發投資的增長不足。通過這個專題,政府意在鼓勵更多青年投身創科,敢於冒險,進一步營造有利於創新的社會氛圍。

文化創意產業是香港青年長期熱衷和普遍擅長的領域。這座兼具東西方基因的都市,既有著“港式”的文化底蘊,又是全球文化藝術的“中轉站”,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提供了良好市場基礎。但面對當前“資源碎片化”“產業鏈斷層”等瓶頸,如何進一步推動青年群體挖掘利用本地文化資源和市場潛力,推動文創產業邁向新的高峰,是值得深入探討的話題。

至於對青年開展正向正念的引導,也是非常緊迫的任務。當前,香港正處於經濟轉型期,不同行業領域存在溫差,加之社交網絡的信息過載與對比會放大個體焦慮,青年群體身處其中難免更易感到壓力。面對這種情況,特區政府設置這一專題主動貼近青年需求,傾聽青年心聲,激勵他們以積極心態面對生活挑戰,靈活應變,迎難而上。

盡顯香港魅力的嘉賓演講

對比上一屆論壇所邀請的巴黎奧運會金牌得主、青年鋼琴家、青年雕塑藝術家等人,本屆演講嘉賓毫不遜色,可謂星光熠熠,但在職業身份上又貼地了些許。其中有三人值得特別一提:在創科專題,論壇請到孵化於香港理工大學的初創項目、近來榮獲福布斯等榜單認可的Vidi Labs的聯合創始人Rahman女士;在文創專題,受邀者包括了全港聞名、火出深圳河的面包坊Bakehouse的創辦人閔言樂主廚;在正念專題,邀請到F1首位華裔賽車手、退役後到香港的大學進修MBA課程的董荷斌先生。他們結合自身經歷分享了青年人如何通過自身創意讓老年及殘障人士受惠於科技產品,實現社會價值;如何在多元的市場環境中,通過結合本地喜好和傳統做法研發獨具特色的產品;以及通過相信自我、堅持不懈和迎難而上的精神,將夢想變為現實的故事,引起了在場聽眾的廣泛共鳴。

三位嘉賓亦側面展現出香港高等院校不凡的創科實力、香港社會對中西文化交融產品的尊重認可、以及香港對於國際優秀人才的吸引力。借他人之口彰顯香港的機遇和條件,這都非常有說服力。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麥俊豪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1月13日,某海外媒體在評論黎智英案時又提到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前非常任法官岑耀信此前發表的一篇文章。筆者看過那篇文章,一直有話想說,在此一吐為快。

近兩年,岑耀信無視法官應保持中立、克制的傳統,頻頻對正在審理中的司法案件發表政治立場極強的評論。此次關於黎智英案的評論更是公然將政治凌駕於法律之上,預設立場、先入為主,歪曲歷史、顛倒黑白,完全違背法律人的基本操守。

無視大量確鑿證據

岑耀信坦言,「黎智英承認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曾竭力爭取外國制裁」,卻又稱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要求制裁的證據「薄弱」。然而,香港高等法院判決中關於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仍請求外部制裁的事實結論就長達10頁、相關證據論述更長達300余頁,涵蓋《蘋果日報》社論、論壇以及黎智英個人文章、推特貼文和Live Chat節目等各類證據,裁決中也清清楚楚引用了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的原話「應當制裁中國,阻止它鎮壓香港」「我覺得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是對的」。對此,岑耀信都視而不見了。

充滿傲慢與偏見

我們不禁要問,岑耀信作為英國和香港兩個司法管轄區內最高級別法院的法官、作為英國御用大律師,號稱擁有敏銳的洞察力和深厚的法學功底,怎麼在黎智英案上一下子就破了功呢?答案在於,岑耀信的觀點並非基於法理與事實,而是出於一個傲慢且虛假的前提:英國的做法都是對的,與之不同的就是錯的。支持這一前提的就是岑耀信所謂的“英國的法律價值觀”。

那麼,「英國的法律價值觀」究竟意味著什麼?難道是對黎智英這樣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放縱寬恕嗎?岑耀信顯然不會這樣承認,英國的法律也絕非如此。英國2023年出台的《國家安全法》授權警察無需逮捕令,即可逮捕嫌疑人並羈押48小時;授權警察根據需要,無需申請,可直接強制搜查、沒收嫌疑人有關文件材料;對嫌疑人可直接採取定點隔離、出行禁令、限制使用手機電腦、限制交易及金融服務等措施;多個罪名的最高刑期均為終身監禁。

由此可見,在“英國的法律價值觀”下,英國制定了森嚴的法律體系以維護國家安全。事實上,這種對國家安全的重視保護是世界各國和地區的普遍做法,是通行的法律原則。但在香港、在黎智英案中,這種正當維護國家安全的司法實踐就成了不遵循英國人的“價值觀”了。如果真如此,那麼,不遵循才是正確的。

沒資格裝「人權衛道士」

更可笑的是,岑耀信還為香港的法律體系“不再遵循英國的法律價值觀”而悵然。那我們就一起看一看,在“英國的法律價值觀”大行其道時,香港到底如何。

世人皆知,港英政府在殖民統治時期先後制定《煽動性刊物條例》《刊物管制綜合條例》《煽動條例》等,設立新聞審查辦公室、報紙檢查處,每日對報紙進行強制預先審查,以報道不利於殖民統治為由對多個報紙提起檢控、逼迫停刊,許多出版商和編輯被定罪。岑耀信對此只字不提,卻“歸責”香港回歸時沒有將其中的一個條款廢除,可真是顛倒黑白、欲加之罪。

需要指出的是,回歸後香港的法律體系是「一國兩制」框架下普通法傳統與中國法治實踐和理念的融合。在此之下,香港居民的權利保障不斷得到加強。基本法專章規定了香港居民享有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等各項的基本權利,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也依法享有廣泛的政治權利,與此同時,香港的經濟持續穩定發展,民生不斷改善,市民福祉大幅增進。如果這是“不再遵循英國的法律價值觀”的結果,那不再遵循可真是值得拍手稱快、奔走相告了!

「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回歸後的香港早已不是外部勢力可以為所欲為的香港,儘管仍有岑耀信之流沈浸於殖民舊夢,妄圖「教師爺」般頤指氣使的說教,那就隨他「嗡嗡叫」吧,香港自會大步向前、書寫自己的繁榮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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