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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係咪病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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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係咪病咗呀?

2025年10月03日 11:10 最後更新:15:09

零零發最近同一位十幾廿年無見嘅老best聚舊,佢喺超級大國度過嘅廿年人生,由初初落腳時嘅歧視、委屈、捱世界,到一步一步捱出頭,開埋自己嘅餐館,成家立室,擁有屬於自己嘅大屋同跑車。 

佢喺可以享受成果之際,竟然選擇舉家回流香港,因為佢話喺超級大國越嚟越冇安全感,夜晚根本唔敢自己出入,俾人襲擊、老笠,聽落誇張,但喺嗰邊其實係日常。咁樣生活,幾多錢都換唔到個心安。唔似得喺香港,就算凌晨單獨落街拮串魚蛋,同老best喺公園吹水吹天光,都未驚過。 

於是我零零發上網做下功課,發現原來香港嘅安全系數真係唔講得笑。根據數據平台Numbeo最新公佈嘅「2025全球安全指數」,香港喺全球排第7位,而超級大國,竟然只係排第91位,真係有啲諷刺。

講真,土生土長嘅香港人,可能真係冇乜留意「安全」呢樣嘢,因為根本未擔心過。但近年呢種安全感的確有啲動搖,尤其係2019年黑暴嗰陣,暴徒四圍搞破壞、縱火、襲擊無辜市民,嗰種混亂場面,相信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擔心過自己嘅人身安全。社會而家表面上叫做風平浪靜,但係係咪真係老奉安全?

我同老best講返2020年初嗰單「醫院口岸爆炸案」,香港竟然有人策劃無差別炸彈襲擊,目標包括醫院、港鐵站、屋邨停車場,完全唔理市民死活。好彩警方在千鈞一髮之際,成功阻止,否則後果真係不堪設想。

零零發仔細睇番案情,發現呢個團夥毫無人性,為咗一啲扭曲嘅政治理念,要脅政府、攬炒香港,拎全港市民嘅生命嚟較飛!炸醫院、港鐵、甚至公共屋邨設施,呢啲唔係示威,係恐怖主義。經過差唔多一年審訊,呢單案上個月終於裁定3名主腦「串謀導致爆炸」罪成,下星期就判刑,最高可判20年監禁。

睇番單case,係2020年1月,呢班人喺明愛醫院引爆咗第一個炸彈。爆炸聲響徹急症室,煙霧四散,現場一片混亂,病人、醫護、市民嚇到雞飛狗走。專家分析,現場濃煙含有高溫化學物質,吸入之後輕則感到不適,重則肺部灼傷。呢班狂徒根本係想攞命,想癱瘓醫院運作。 

炸完醫院之後,恐襲行動再升級,佢哋就喺羅湖港鐵站落手。要知道羅湖站係連接內地同香港最繁忙嘅陸路交通樞紐,日均人流以萬計。佢哋竟然將「閃粉炸彈」放入列車車廂,好在清潔姐姐眼明手快,發現異樣,即時將炸彈搬離車廂,成功阻止咗呢場災難。「閃粉炸彈」燃燒溫度極高,破壞力驚人,濃煙足足可以籠罩6分鐘。如果真係喺密閉車廂爆炸,分分鐘成車人因窒息或者火燒慘死。

最恐怖嘅係第3單。呢班狂徒狼死到想喺將軍澳街頭引爆一個重達20公斤、偽裝成「祭壇」嘅炸彈,仲特登加入螺絲、鐵釘,打算喺「周同學」悼念活動中,進行無差別屠殺。如果炸彈喺繁忙時段爆,將軍澳分分鐘變成血海。

呢班狂徒計劃極之週詳,租咗兩個市區單位嚟囤積數以噸計嘅危險品。當中包括被稱為「撒旦之母」嘅炸藥,係一種極度唔穩定、輕輕摩擦都會爆嘅高危物質,係全球最致命嘅炸藥之一,連「拉登」都用佢。更加離譜嘅係,佢哋竟然喺單位入面試爆,測試炸藥威力。大家試諗下,如果你屋企隔籬就係咁嘅「火藥庫」加實驗室,狂徒萬一失手,你、屋企人、成棟大廈、甚至整條街都可能炸到變灰。

零零發覺得最令人心寒嘅係,呢啲並唔係電影情節,係真實發生喺香港嘅事,而香港人竟然好似視若無睹。係咪因為2019年大家成日見到汽油彈、火光四起呢啲所謂「大場面」,連炸彈都變得「唔出奇」?定係大家已經麻木到,連生命受威脅都唔夠震撼?

零零發記得2015年,曾經有幾個後生仔喺西貢蠔涌荒廢咗嘅亞視舊廠房整炸彈,呢單新聞轟動一時。呢班後生仔最後分別被裁定「管有炸藥」、「串謀製造炸藥」罪成,判監2年10個月至3年10個月。法官當時講得好清楚,「即使研究或搜尋製造爆炸品嘅資訊,都要受到懲罰,因為用以製造爆炸品嘅原料,都係容易喺日常生活環境中搵到」。當年喺英角,相關嘅最高刑罰更由14年拉高到終身監禁,就係要嚴打呢啲潛在威脅。

但而家呢單案咁嚴重嘅案情,8個狂徒組成嘅恐襲團夥,在陪審團判決中,只有3個人入罪。咁唔通負責運送炸彈、處理爆炸品原材料嗰啲關鍵角色,係「路人甲」?佢哋而家脫罪行返出嚟,分分鐘就住喺你樓上、你隔籬、同你小朋友搭同一部𨋢。大家真係覺得冇問題?真係可以瞓得安心?

呢啲唔係危言聳聽,係現實。大家不妨睇睇國際社會點樣處理同類型案件:2019年,超級大國一名23歲青年計劃炸白宮同自由神像,乜都未買就已經俾FBI拘捕,判監15年。2015年,一名女子只係上網查土製炸彈資料、喺零售店搵材料,未有行動就被捕還押,最終判囚15年。英角亦都有案例:19歲青年網上散播極右翼仇恨影片,鼓吹「光榮殺人」同模仿行兇,雖然未落手,法官都形容佢為「高度危險」,判監11年半。

反觀香港,唔止炸彈已經製成,仲試過爆炸,竟然仲有人可以脫罪。呢種落差,令人不寒而慄!

老best聽完我呻,佢講起超級大國早排有個「90後」侵粉網紅喺大學校園被槍殺,為咗呢一粒子彈、一個受害者,「侵侵」都下令政府為佢下半旗足足四日! 佢問,香港而家咁,係咪病咗?

鍾情局‧零零發




鍾情局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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舐犢情深八萬蚊

 

最近一位年近70歲嘅老竇,因為幫個女處理保險單,俾警察拉咗,最終罪成要坐監。呢單唔係普通呃保險嘅case,而係首宗涉及「指明潛逃者」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定罪嘅案件,因為案中主角分別係竄逃海外嘅「指明潛逃者」郭鳳儀同佢老竇。

話說呢個郭鳳儀喺過去六年,以反華組織「HK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嘅身份,多次出席美國所謂「聽證會」,企圖撤銷香港駐美經貿辦特殊地位,打擊香港經濟。2023年7月,佢因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罪而被懸紅100萬元通緝。 2024年12月更被列為「指明潛逃者」,當時特區政府已經公布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針對有關潛逃者施行嘅措施,包括禁止任何人為「潛逃者」提供或處理資金等。

至於呢單case,原來郭父喺郭鳳儀細細個嘅時候幫佢買咗份「親子升學儲蓄計劃保險」。根據保單條款,當郭鳳儀成年後,就會自動成為保單持有人,而郭父嘅權益就會終止。

喺2025年1月(即係郭鳳儀被列為「指明潛逃者」一個月後),郭父就以女兒郭鳳儀「不在港」為由,向保險公司要求取消保單,當時保險經紀回覆,保單取消後,會用支票將保單結餘大約8萬港元出俾持有人(即郭鳳儀)。

由於郭鳳儀被通緝而無法回港兌現支票,於是佢就叫老竇喺2025年2月飛去搵佢簽份「更改保單持有人」文件,諗住以為轉咗老竇個名,就可以攞返嗰八萬幾蚊。點知郭父返到香港之後,保險經紀話佢用咗份舊form唔收貨,要重新簽署;郭父可能想快啲搞掂攞返啲錢,於是就冒郭鳳儀簽名去取消保單,將保單結餘轉移。

天網恢恢,警方經過調查後,喺2025年4月30日,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罪拘捕郭父。案件經過審訊後,法庭裁定郭父罪名成立,並判處監禁8個月。

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指明潛逃者」不但會被撤銷特區護照,而且亦禁止任何人(包括親屬、朋友、甚至「唔識嘅人」)向「潛逃者」提供資金、參與不動產相關嘅活動等等,目的係要從根本切斷「潛逃者」獲得資金支援嘅渠道,令佢地喺海外無錢繼續做損害國家抹黑香港嘅惡行!

有人話單案係唔係「連坐」、「集體懲罰」? 其實官老爺喺判刑時已經特別強調,不論意圖,只要直接或間接處理「指明潛逃者」資產,均屬犯罪。郭父係案發時已經知道自己唔係涉案保單持有人,但又繼續協助處理一名「指明潛逃者」被凍結嘅資產;郭父被定罪,係因為佢嘅實質行為,唔係因為「父女關係」,所以唔存在所謂「連坐」。

又有人話會唔會郭父唔知個女係「通緝犯」同埋「指明潛逃者」? 警方喺郭父Youtube帳戶紀錄入邊 ,搵到佢睇過4段片提及郭鳳儀係通緝犯,好明顯佢係知道個女嘅「底」,咁都去處理佢嘅資金,仲唔係知法犯法?

仲又有人話,條法例會唔會好harsh? 其實其他國家早已經有針對協助潛逃者嘅法例。好似郭鳳儀主子嘅《美國法典》第18篇1071條中,就講到明「隱瞞逮捕人員」喺屬於違法。意思即係明知某人被發出逮捕令後,窩藏或隱藏該人,包括透過具體嘅財務援助,好似租房、提供生活物資、協助潛逃者匿藏行蹤等等,呢類「實體協助」足以構成「窩藏或包庇逃犯」罪行,定罪後係會判監或者罰錢㗎。

為咗保護國家安全,英國亦都有法例可以將一啲人列入被制裁名單及凍結佢嘅資產,任何人處置制裁名單人士被凍結嘅資金,或者向其提供資金及經濟資源,都可以構成違反金融制裁嘅刑事罪行,會判處監禁七年並罰款數百萬英鎊。

郭鳳儀為咗區區八萬蚊,要老父「鋌而走險」去改張保單攞錢,相信係佢被列為「指明潛逃者」之後,無咗特區護照,而政治庇護或者難民身份又未有着落,所以佢應該唔可以周遊列國去唱衰中央同特區政府,明顯失去咗Market Value,少咗利用價值就少咗收入,加上佢喺美國應該都唔係「撈」得好掂,所以為咗嗰幾萬蚊,父女情都係咁先!親情都叫做有價,你估手足何價呢?

這邊廂阿爸喺香港坐監,那邊廂阿女就話知你,繼續與不同外國反華組織,以及外國政客勾連,繼續佢各種叛國嘅行為、抹黑香港,令歐美政府打壓香港同國家利益。任何人如果資助佢,都係等同出賣香港,等同合謀叛國,我零零發相信全世界冇一笪地方,會容許呢啲叛國嘅行為囉!

鍾情局•零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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