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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3個財政年度 政府專業職系空缺率介乎6.7%至7.4%

社會事

過去3個財政年度 政府專業職系空缺率介乎6.7%至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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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3個財政年度 政府專業職系空缺率介乎6.7%至7.4%

2025年10月08日 14:13 最後更新:16:06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數據,過去3個財政年度,政府34個專業職系的職位空缺總數分別為672、755及720個,佔整體專業職系職位介乎6.7%至7.4%,較同期公務員整體空缺率為低。當中以工程師、醫生、牙科醫生及政府律師職系相對有較多空缺。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表示政府部門一向有機制處理出缺職位的工作,以盡量減低對部門工作或公共服務的影響,包括招聘、晉升或由合適的人員署任,如有需要亦可考慮延長屆退休年齡公務員的服務或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等。部門亦會透過重訂工作優次、重組工作、善用科技及精簡程序,從而優化公務員人力資源的運用,持續提升政府。

許正宇。政府新聞處圖片

許正宇。政府新聞處圖片

許正宇又說,若政府部門以外判方式應付需求,一般會透過公開公平的方式採購服務,並按各自需要,制訂招標規格和採購合約的要求,包括要求相關人員符合相關的本地專業資格或相關要求。

一名官校教師被指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Facebook發表針對警方的不當言論,經紀律聆訊後被裁定行為不當,遭公務員事務局革職。她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指當局錯誤裁定她行為失當,獲判勝訴。公務員事務局不服再提上訴,上訴庭星期五(3月6日)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詞,裁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上訴得直,撤銷司法覆核勝訴結果,維持該教師革職的裁決。

上訴庭星期五(3月6日)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詞,裁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上訴得直,撤銷司法覆核勝訴結果。

上訴庭星期五(3月6日)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詞,裁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上訴得直,撤銷司法覆核勝訴結果。

案情指,2019年6月中至9月初,官校教師譚玉芬被指在Facebook發布針對警方的不當言論,有違教育專業守則,須接受紀律聆訊。2022年10月,委員會指譚未符合教師標準,令政府聲譽受損,裁定她行為不當。

2023年7月,公務員事務局去信譚,指考慮其不當行為的嚴重性、其背景及求情後,決定引用《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0條將她革職,譚亦無法享有退休福利。

譚其後入稟提請司法覆核,認為當局革職決定涉程序失當,不恰當干預其言論自由。法官高浩文於 2024 年4月頒判詞,裁定她司法覆核得直,並下令撤銷革職決定。

早前公務員事務局上訴時指,譚的行為嚴重,公然漠視政府指引,又指公眾期望教師培育下一代,非鼓吹暴力,惟其帖文加深社會分歧,當局必須嚴肅跟進。政府一方又指,教師不能因被革職面對經濟困難,便說局方決定不合理。

答辯方則指,譚任公務員27年間表現良好,革職對她造成嚴重打擊,除失去退休福利,亦患上抑鬱症,又指局方作決定時沒給予解釋,亦沒考慮其他處分方案,例如強制退休,對她造成不公。

上訴庭今於高院頒下判詞指出,涉案帖文於社會動盪期間發布,內容低俗、帶侮辱及仇恨成分,明顯違反教師專業守則及公務員政治中立要求,嚴重損害公眾對教師及公務隊伍的信心。當局已考慮譚的年資、精神狀況等求情因素,但認為其對相關行為毫無悔意,公眾利益明顯較個人處境更重要。

上訴庭認為,革職雖屬嚴厲,但仍在合理處罰範圍內,並非不合情理。原審法官錯誤自行扮演決策者,以個人判斷取代紀律當局,屬法律觀點錯誤。

上訴庭認為,革職雖屬嚴厲,但仍在合理處罰範圍內,並非不合情理。

上訴庭認為,革職雖屬嚴厲,但仍在合理處罰範圍內,並非不合情理。

就言論自由的憲法爭議,上訴庭指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須為公共秩序、他人權益及公務員紀律而設合理限制。

上訴庭終裁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上訴得直,撤銷司法覆核勝訴結果,並要譚玉芬支付政府上訴及原審訟費。

案件編號:CACV20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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