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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車輛領牌新規12.22實施 車主應及時處理未領牌車輛免觸犯法例

社會事

運輸署:車輛領牌新規12.22實施 車主應及時處理未領牌車輛免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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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車輛領牌新規12.22實施 車主應及時處理未領牌車輛免觸犯法例

2025年10月21日 12:38 最後更新:18:06

車輛領牌新規例於12月22日起實施,運輸署提醒車主,尤其是不在香港的車主,及時妥善處理名下兩年或以上未領牌的車輛,以免觸犯法例。

運輸署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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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在社交網頁表示,新制度實施後,署方會向兩年或以上未領牌車輛的登記車主發出通知,要在3個月內續領車牌、劏車或永久送離本港後取消登記,如有實際困難或合理理由申請豁免,否則即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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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車主身處海外但名下有未領牌的車輛,可以採取多種方法處理,包括透過「牌證易」網上平台,查閱車輛牌照到期日子;於運輸署網上服務平台提交申請;或者委託在港親友或代理公司代辦續牌手續。如有關車輛已永久送離或出口香港,須填妥相關表格,連同所需文件交回運輸署。

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税寬減「一換一」計劃已於3月31日屆滿。運輸署表示,3月份接獲約13,500宗「一換一」計劃申請,較過往月均申請數額大幅增加超過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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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處理約85%申請

為應對申請潮,運輸署已即時增派大量人手並延長工作時間,按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嚴謹核實及處理。截至4月底,署方已處理其中約85%的申請。其餘主要於3月下旬遞交的申請,預計將於本月中陸續完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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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前申請仍享寬減

運輸署重申,所有在3月31日或之前提交的合資格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申請,仍可享有首次登記税寬減。一旦申請獲批,將交由本地註冊分銷商或註冊進口者安排車輛進行首次登記手續。市民如有查詢,可致電1823或運輸署香港牌照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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