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K金大王」的珠寶商人胡楚南涉嫌非禮女下屬,他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星期三(10月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事主稱,沒有必要因不願意出差而誣告被告,被告的確非禮自己,否則無需「搞到咁大龍鳳」。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押後案件至11月19日裁決。
81歲被告胡楚南,他今身穿深藍色西裝,由他人攙扶應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胡楚南(81歲,報稱公司董事)被控於2024年9月2日,在香港上環永樂街永德商業中心某單位內猥褻侵犯X。承認事實提及,被告2001年獲委任為非官守太平紳士。
事主X早前供稱,她2021年大學畢業,2024年6月入職被告公司,任職品牌主任,負責推廣公司的珠寶首飾,數星期後,獲被告提拔為私人助理,人工增加1000元。助理工作需要「傍住」被告,包括攙扶行動不便的被告,及陪伴被告出席商會晚宴等。
事發當日,二人在被告辦公室傾談公事,被告突然問她「你條腰幾寸啊」,又捉住事主的腰及拍打她臀部。事主感到「好核突、自己好污糟」,同日遞交辭職信,並向人事部同事籠統指因被告對她「郁手郁腳」,同事回覆她「唉,又係咁」,並嘗試挽留X,辭職一事遂暫擱置。X在事發三個星期後報警。
事主X今繼續在屏風後作供。辯方質疑,X因不願意去北京出差而誣告胡非禮,並質疑X在後來沒有出差的情況下,為何沒有交回2000元人民幣車馬費。
X稱,她和被告關係良好時,認爲被告「闊綽」,經常打賞自己,還曾經送市價幾千元的頸鏈給自己。關於2000元,她視爲打賞,沒有想到要還回,公司也沒有要求還。而自己如果不想出差,可以直接拒絕。她稱,被告的確非禮自己,並情緒激動地反問辯方律師,「有咩需要搞到咁大龍鳳」?
人事部職員Rebecca供稱,自己在公司工作十幾年,第一次碰到類似事件。她確認,沒有説過「唉,又係咁」。巴士的報記者攝
人事部職員Rebecca供稱,事發當日臨下班前,X遞交辭職信,她遂問X,「點解做得好地地要辭職?」X說是因爲「俾老闆掂到條腰」。Rebecca問「有咩可以幫到你?」X回答,「我要冷靜下」。Rebecca隨即匯報給總經理王小姐,然後和王小姐一起匯報給老闆。老闆得悉這個指控之後非常驚訝。Rebecca稱,自己在公司工作十幾年,第一次碰到類似事件。她確認,沒有説過「唉,又係咁」。
控辯雙方結束案情後,裁判官鄭潤聰裁定表證成立。
案件星期三(10月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押後案件至11月19日裁決。
辯方結案陳詞指,X沒有在第一次、第二次口供提及被觸碰到胸部,到第三次口供才提及,前後不吻合。而她說,報案動機是因爲聽到Rebecca說,不是單一事件,她不想其他女同事受到同樣對待。而Rebecca作供,說從來沒發生過類似事件。X自圓其説,不是事實。辯方認爲,不應該只是依賴X的證言和作供態度,判斷所述是否真實,而是根據控方所呈遞的証供一起平衡。不難察覺,X所述很多地方不合情理。
鄭官押後案件至11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
案件編號:ESCC 173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