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2022年疑在大埔駕駛私家車時拒絕配合警方截查,開車撞向警車後,再輾過警員腳部逃遁。31歲前女友翌日企圖銷毀肇事司機在車上的指紋,並取走他的個人物品。涉案無業女子早前否認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被裁定罪成,星期三(10月22日)在區域法院求情。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性格軟弱,只是協助角色,希望法庭輕判。法官謝沈智慧將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判刑。
涉案無業女子早前否認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被裁定罪成,星期三(10月22日)在區域法院求情。
辯方今指已向被告解釋報告內容。雖然被告被控串謀,但她因性格軟弱無私受首被告影響,不認罪是因為害怕。她亦不是主謀,只是協助角色。惟法官謝沈智慧表批評被告不止不認罪,「喺宣誓下做假證供,毫無悔意」。
辯方續指被告現已知錯,知道監禁是無可避免,所犯的妨礙罪行相對危險駕駛,略為輕微,被告過往亦無刑事定罪紀錄,希望法庭可以輕判。但謝沈法官認為沒有案底不是減刑因素,遂將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作判刑,被告續還柙。
法官謝沈智慧將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判刑。
案情指,大埔科研路在2022年9月3日午夜時分發生交通意外,一輛私家車時遭警車截查時撞向警車,其後更倒車輾過警員的腳,令警員的右腳腳趾挫傷。警方於同日中午12時許,在粉嶺停車場找到涉案車輛並進行埋伏,發現本案被告林淑芳行近涉案車輛,在車頭徘徊及使用電話後,林打開前座乘客位車門。埋伏警員隨即上前截停林,林當時向警員解釋受袁指示,從車輛取出生活用品。惟警方其後調查發現袁及林的通訊記錄,林曾詢問「架車度拎返嘢?」,袁確認後向林指「抹一抹啲指模,總之掂過嘅位抹一抹佢囉」、「戴住隻手套先開車門喎」及「抹一抹佢一陣間攞條毛巾」等,袁得到林回覆後稱「唔該老婆」。林於同月15日被捕。
現年31歲女被告林淑芳,報稱無業,被控串謀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控罪指,她與袁浩然串謀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包括(i)銷毀袁浩然在涉案車輛上的指紋及(ii)將袁浩然的個人物品移離涉案車輛,以妨礙和阻撓香港警務處對2022年9月3日在新界大埔所發生有關涉案車輛的交通事件進行調查。
案件編號:DCCC107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