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我鬧你就不要反駁 否則你就玻璃心了

博客文章

我鬧你就不要反駁 否則你就玻璃心了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我鬧你就不要反駁 否則你就玻璃心了

2025年11月10日 21:33 最後更新:23:07

風物長宜放眼量。毛澤東這句說話,真是至理名言。

4年前,在香港社會動盪未息之際,有一天在地鐵裡,看見年青人播著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的歌《玻璃心》,他們細聲講大聲笑,說著罵祖國的話。我後來忍不住上YouTube找那首歌來聽聽。

這首歌明顯在諷刺中國「玻璃心」,歌詞劈頭就說「說的話,你從來都不想聽,卻又滔滔不絕出征反擊,不明白,到底侮辱了你那裡,還覺得世界與你為敵」。整條影片不斷出現一隻熊貓,當然借此影射中國。而影片的底色是粉紅,亦在譏諷支持中國的人是「小粉紅」。

黃明志的《玻璃心》音樂影片。

黃明志的《玻璃心》音樂影片。

本來這個世界言論自由,但看見這些外國「抽水藝人」的行為,總覺得很不齒。講民主理論,他們可能不懂,也沒有興趣去弄懂。但在美國反華成風之時,他們就跳出來搭便車譏諷中國。黃明志如果真的民主鬥士,真有這麼崇高的政治理念,應該作一首歌去諷刺他的祖國馬來西亞,可惜他又不夠膽這樣做,只會跑去抽中國水。

但黃明志這一抽也的確成功搵錢,《玻璃心》的音樂影片單在YouTube上已經有7600萬次瀏覽,估計他廣告分成也拿了過百萬,當然很多香港年青人都看了這條MV,亦都受他潛移默化影響,覺得中國是「玻璃心」,痛恨自己祖國。

問題是中國面對美國的惡意攻擊,說中國在新疆種族滅絕,難道不應該回應嗎?但中國出來回應,這些投機份子又說你「玻璃心」,其惡意不言而喻。

黃明志(右)和台灣女網紅謝侑芯(左)在酒店開房「討論拍攝專案」,結果討論到謝侑芯死了。

黃明志(右)和台灣女網紅謝侑芯(左)在酒店開房「討論拍攝專案」,結果討論到謝侑芯死了。

時光流轉,4年過去,中國並沒有被黃明志唱衰,但黃明志自己就衰了。10月22日,黃明志和一個台灣的大胸網紅謝侑芯,在馬來西亞一間酒店內開房,後來謝侑芯在浴室中死亡,黃明志因而被捕。黃明志向大馬警方聲稱,當時他與謝侑芯在酒店內討論影片拍攝專案。黃明志和一個大胸女神在酒店開房傾生意,傾到大胸女神猝死這個故事,相信有正常智力的大馬警察都很難相信。

大馬警察在黃明志的酒店房現場搜出9顆懷疑是搖頭丸的藍色藥丸,總重量為5.12克。大馬警方要求黃明志驗尿,結果驗出他對4種毒品,包括安非他命、氯胺酮、大麻及冰毒均呈陽性反應。黃明志確確實實是一條毒蟲。

其後大馬警方先於10月24日控告黃明志兩罪,包括抵觸危險毒品法令及抵觸濫用毒品條例。大馬警方進一步調查後,在11月初將案件由猝死案改為循謀殺案方向調查,將黃明志扣留偵訊。

謝侑芯死因為何,是否被人謀殺,尚需查證,但黃明志通不過毒檢,而且在酒店房間現場搜出搖頭丸,恐怕抵觸危險毒品法令的罪名,已經很難洗脫。這個世界壞人有很多,但有些人的確壞到極品,事後謝侑芯的閨密謝薇安就對台灣媒體大量爆料,直斥黃明志是「渣中之渣」,指控黃明志表面形象正派,私下「渣起來真的是哇賽的厲害!」她並指女孩們應遠離這類哄騙人的男人。

我們現在可以隨意評論黃明志的種種惡行,他也不應該反駁我們,否則他就是「玻璃心」了。

盧永雄

如果有權有勢的人犯罪可以免於坐牢,而平民百姓犯罪就要入獄,恐怕這種不是叫做法治。

昨日(1月19日)舉行新一個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提及外國恐嚇制裁法官及黎智英案。張舉能提到,針對法官實施制裁的威脅,無論以甚麼名目粉飾,本質上就是企圖以此干擾司法獨立,「威脅恐嚇無異於貪污賄賂,兩者實際上是一體兩面,都是破壞公義的手段,不容於文明法治社會」。

至於黎智英案,張舉能指,一如所料,鑒於目前地緣政治的角力,國際評論中不乏對檢控、裁決,以至對香港法治的批評,但任何嚴厲批評或相反意見,需建基於細閱判決書,及認真理解法庭的論證。張舉能稱,「相信不少人已厭倦,每當法庭判決不合個人心意,便簡單指稱法治已死。法治不可能一朝生、二朝喪、三朝又復生。純粹基於政府或另一方勝訴,這種說法只需一聽,便知不能成立」。

張舉能又指,任何基於政治原因或被告人背景而提早釋放被告,都是直接衝擊法治核心,「你可以想像,這個情況是多麼不公道,因為你只要將這樣一個被告人,跟一個無名小卒比較,沒有人幫無名小卒發聲,沒有有權有勢的人幫他出頭,幫他提議交易、提議交換,幫他提議要威脅法官時,他便要繼續審訊。你是尊貴的人,就有一種法律。你是普通的人,又有另一種普通人的法律。這樣的社會,我認為是一個很不公道的社會,是不會令我們引以為榮的」。

張舉能直指問題的核心,如果普通人犯法就要受法律制裁,而有權有勢的人犯法,透過恐嚇制裁法官,就要將他釋放,這種社會稱得上法治嗎?

在黎智英被裁定罪成、等候判刑之時,美國政界要人紛紛聲援黎智英,美國眾議院前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以及眾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馬斯特(Brian Mast),近日分別跟黎智英女兒黎采會面,公開支持黎智英。共和黨籍的眾議員馬斯特在社交媒體上分享與黎采的合照,並留言指黎智英是因為推動香港民主而被不公平定罪,諷刺香港法庭是「袋鼠法庭」(Kangaroo Court),指今次荒誕的裁決,再次向世界印證中共的無能。

其實這些美國政客和黎智英有什麼關係,外界毫不知情。黎智英及其家人有沒有向這些政客提供金錢資助,然後叫他們為黎智英發聲呢?在黎智英案的庭審和判詞當中,充分披露黎智英如何收買外地的政客和前高官,為自己拉攏與美國白宮及台灣地區領導人的關係。

例如黎智英想親近蔡英文,就出錢拉攏蔡英文的左右手、台灣作家江春男,叫台灣《蘋果》每月支付20.9萬台幣予江春男,這些莫名其妙的付款,連台灣《蘋果》社長陳裕鑫都有懷疑,向黎智英詢問。結果在2017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間,台灣《蘋果》向江春男支付了580多萬台幣(約144萬港元)。

另外,黎智英亦大力收買一些美國的前高官,包括前美國陸軍副參謀長傑克·基恩和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保羅·伍夫維茲,請他們去台灣做蔡英文的顧問,黎智英後來承認聘請兩人做兩年顧問的酬勞是300萬美金(港幣2300萬)。法庭都質疑為什麼這兩個前美國高官去台灣做顧問,不是由台灣付錢,而是由黎智英付錢。

整件事顯示,黎智英要推動他的抗中大計,分別遊說美國和台灣政府,讓部分駐日美軍轉而派駐台灣,對抗中共。這些針對國家的賣國行為,固然不是一個普通傳媒人會做的事情。而黎智英為達成自己的目的,到處大撒金錢,派錢給各地的政客和前官員。試問這些人走出來為黎智英講話,究竟有多少客觀性?

張舉能一語道破的法治關鍵,就是無論是一個平民百姓或者像黎智英這種權貴人物,犯了法同樣要接受法律制裁,同樣一把尺,對所有人都適用,這樣才叫做法治。

「袋鼠法庭」一詞起源於19世紀的美國,當時一些法官在偏遠地區巡迴辦案,這些審案但不重視公正的法庭被稱為袋鼠法庭。美國隨意踐踏國際法,入侵委內瑞拉,將總統馬杜羅拉去美國紐約聯邦法庭受審,就真正是踐踏法治的行為,美國的法庭才是「袋鼠法庭」。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