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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災不可失」嘅人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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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災不可失」嘅人說「不」!

2025年12月12日 12:42 最後更新:16:44

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大火,導致超過150人不幸離世,當中包括一名英勇殉職嘅消防英雄。零零發同全港市民一樣,感到無比心痛同悲哀,願逝者安息,生者如斯。

大火發生之後,成個政府總動員,消防人員不眠不休,無畏無懼面對火場幾百度高溫全力撲救,希望救出更多生還者,救護及警方就全力配合,盡量減低傷亡。一救熄火之後,警方災難遇害者辯認組 DVIU就即刻爭分奪秒,進入仍然有危險嘅災場去搜索遺體殘骸,DVIU隊員不但面對惡劣嘅情況,亦要強忍悲痛和淚水,目的只係希望可以儘快確認死者身份,等家人可以同佢哋正式道別。至於其他政府部門,就將支援災民嘅配套及物資,迅速安排到位,而全港各界及市民不但捐贈善款,亦作出各方面嘅配合,體現了官、商、民同心協力,解決災民燃眉之急。

特區政府除咗全力救災同支援災民即時所需之外,喺事件發生唔夠24小時,就宣佈已經籌組成立3個工作組,包括「調查及規管工作組」、「緊急支援及募捐工作組」及「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全方位協調安頓災民嘅需要。警方及廉署亦即時展開相關刑事調查,將懷疑涉事嘅工程承辦商人員拘捕,全速努力查找事故原因,希望還死傷者及家屬一個真相。而為咗確保全港其他棚架及建築物料嘅安全,相關部門亦立刻巡查全港所有正在進行大型維修嘅屋苑。

正當社會萬眾一心集中賑災善後嘅時候,零零發就留意到有一小撮別有用心嘅人喺呢個時候,借頭借路挑起事端,真係令人好氣忿!咁呢班無恥之徒究竟做咗啲咩呢?

首先喺大火發生當日,不少媒體都有轉載甚至直播事件,當時有相信係身處宏福苑嘅居民或者佢哋嘅家人,透過直播頁面留言發放求救訊息,以及列出被困/失聯家人身處住宅單位嘅位置,希望救援單位可盡快提供協助。但就有啲無恥之徒,竟然喺留言區瘋狂洗版留言,不斷重複呼籲「立法會選舉投票」、或者強調要「支持某一建制派政黨」;呢啲留言內容同方式,好明顯有別於正常嘅選舉宣傳及拉票訊息,而數量比起火災發生前突然大幅上升幾倍有多,喺一個咁唔合理嘅時間點不斷重覆「選舉信息」,加上大部份留言都係來自匿名帳戶,呢啲手法同啲網軍打手非常相似。好明顯,呢啲留言者係故意搗亂,目的就係要令人誤信「建制派不顧災情,只顧宣傳選舉」,同埋對立會選舉產生負面印象。佢哋咁做隨時影響咗求救訊息嘅發放,令到命懸一線被困嘅居民失去被救嘅機會。

而喺事發後嘅一兩日,社署等部門、關愛隊及不同民間社福機構都疲於奔命進行首階段支援災民嘅工作。呢個時候,又有啲別有用心嘅人散佈謠言抹黑關愛隊搶物資、報警驅趕派物資嘅義工等等。民青局隨即澄清,更嚴正指出呢啲係無中生有嘅事,完全無發生過,警方亦無收過有關嘅報案。另外,網上又出現有人以匿名方式,聲稱自己係消防員,話政府無提供膳食支援俾消防,要義工送飯先有得食,仲話連基本嘅消防救火及保護裝備都唔夠,更有人散佈假消息,話警方會出動6000防暴警、配備步槍及裝甲車,鎮壓清場民間物資站等等,呢啲人企圖透過發佈不實嘅消息搞分化,令人覺得政府嘅工作唔到位,去挑動市民憎恨政府……呢啲好明顯又係黃人一貫作風。

當政府喺記者會上交代跟進檢視嘅工作,包括同業界研究,如何在合適工作環境下,推進金屬棚架取代竹棚架的可行性,以提升工程安全嘅時候,就俾人上綱上線,炒作所謂「竹棚無罪」,之後網上陸續出現與竹棚相關嘅圖片同抹黑政府嘅不實言論,企圖將批評嘅矛頭指向政府;及後係災場附近,更有戴黑口罩人士,向途人展示有關標語。另外,又有人喺網上搞聯署,提出所謂「四大訴求」,再印成傳單攞去災場附近四圍派,實行線上線下挑動市民對政府不滿,影響特區政府嘅救災工作。以上種種手法熟口熟面,都係2019年「黑暴」嘅套路,不禁令零零發懷疑搞事嘅人背後嘅動機。

除此之外,正當社會各界紛紛向災民伸出援手之際,騙徒卻利用今次大火,伺機招搖撞騙,包括假扮義工使用虛假嘅「大埔宏福苑災民登記表」混水摸魚,去騙取受影響居民銀行及信用咭號碼等個人資料;亦有市民收到假冒慈善機構籌款嘅釣魚短訊,訛稱為大埔災民醫藥費籌款,誘使點擊附帶嘅惡意連結,進入虛假籌款網站。呢啲擺明就係呃錢,趁火打劫嘅行為。

呢場火災令全港每一位市民都感到震驚同悲傷,雖然整個社會正經歷艱難時刻,但政府亦都實實在在做咗唔少救災同善後嘅工作,所以呢個時候,大家好應該團結一致,齊心協力處理災後工作。但係無論大家想表達一份心意,又或者出一分力去幫助災民,都要小心判斷資訊嘅真確性,千祈唔好信埋啲無名無姓嘅所謂訊息,就盲舂舂跟人去衝,到時幫唔到災民,仲要添煩添亂,又或者令自己誤墜法網……

所以大家去幫人嘅時候,記住長善之餘,亦都要長智!

鍾情局•零零發




鍾情局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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舐犢情深八萬蚊

 

最近一位年近70歲嘅老竇,因為幫個女處理保險單,俾警察拉咗,最終罪成要坐監。呢單唔係普通呃保險嘅case,而係首宗涉及「指明潛逃者」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定罪嘅案件,因為案中主角分別係竄逃海外嘅「指明潛逃者」郭鳳儀同佢老竇。

話說呢個郭鳳儀喺過去六年,以反華組織「HK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嘅身份,多次出席美國所謂「聽證會」,企圖撤銷香港駐美經貿辦特殊地位,打擊香港經濟。2023年7月,佢因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罪而被懸紅100萬元通緝。 2024年12月更被列為「指明潛逃者」,當時特區政府已經公布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針對有關潛逃者施行嘅措施,包括禁止任何人為「潛逃者」提供或處理資金等。

至於呢單case,原來郭父喺郭鳳儀細細個嘅時候幫佢買咗份「親子升學儲蓄計劃保險」。根據保單條款,當郭鳳儀成年後,就會自動成為保單持有人,而郭父嘅權益就會終止。

喺2025年1月(即係郭鳳儀被列為「指明潛逃者」一個月後),郭父就以女兒郭鳳儀「不在港」為由,向保險公司要求取消保單,當時保險經紀回覆,保單取消後,會用支票將保單結餘大約8萬港元出俾持有人(即郭鳳儀)。

由於郭鳳儀被通緝而無法回港兌現支票,於是佢就叫老竇喺2025年2月飛去搵佢簽份「更改保單持有人」文件,諗住以為轉咗老竇個名,就可以攞返嗰八萬幾蚊。點知郭父返到香港之後,保險經紀話佢用咗份舊form唔收貨,要重新簽署;郭父可能想快啲搞掂攞返啲錢,於是就冒郭鳳儀簽名去取消保單,將保單結餘轉移。

天網恢恢,警方經過調查後,喺2025年4月30日,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罪拘捕郭父。案件經過審訊後,法庭裁定郭父罪名成立,並判處監禁8個月。

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指明潛逃者」不但會被撤銷特區護照,而且亦禁止任何人(包括親屬、朋友、甚至「唔識嘅人」)向「潛逃者」提供資金、參與不動產相關嘅活動等等,目的係要從根本切斷「潛逃者」獲得資金支援嘅渠道,令佢地喺海外無錢繼續做損害國家抹黑香港嘅惡行!

有人話單案係唔係「連坐」、「集體懲罰」? 其實官老爺喺判刑時已經特別強調,不論意圖,只要直接或間接處理「指明潛逃者」資產,均屬犯罪。郭父係案發時已經知道自己唔係涉案保單持有人,但又繼續協助處理一名「指明潛逃者」被凍結嘅資產;郭父被定罪,係因為佢嘅實質行為,唔係因為「父女關係」,所以唔存在所謂「連坐」。

又有人話會唔會郭父唔知個女係「通緝犯」同埋「指明潛逃者」? 警方喺郭父Youtube帳戶紀錄入邊 ,搵到佢睇過4段片提及郭鳳儀係通緝犯,好明顯佢係知道個女嘅「底」,咁都去處理佢嘅資金,仲唔係知法犯法?

仲又有人話,條法例會唔會好harsh? 其實其他國家早已經有針對協助潛逃者嘅法例。好似郭鳳儀主子嘅《美國法典》第18篇1071條中,就講到明「隱瞞逮捕人員」喺屬於違法。意思即係明知某人被發出逮捕令後,窩藏或隱藏該人,包括透過具體嘅財務援助,好似租房、提供生活物資、協助潛逃者匿藏行蹤等等,呢類「實體協助」足以構成「窩藏或包庇逃犯」罪行,定罪後係會判監或者罰錢㗎。

為咗保護國家安全,英國亦都有法例可以將一啲人列入被制裁名單及凍結佢嘅資產,任何人處置制裁名單人士被凍結嘅資金,或者向其提供資金及經濟資源,都可以構成違反金融制裁嘅刑事罪行,會判處監禁七年並罰款數百萬英鎊。

郭鳳儀為咗區區八萬蚊,要老父「鋌而走險」去改張保單攞錢,相信係佢被列為「指明潛逃者」之後,無咗特區護照,而政治庇護或者難民身份又未有着落,所以佢應該唔可以周遊列國去唱衰中央同特區政府,明顯失去咗Market Value,少咗利用價值就少咗收入,加上佢喺美國應該都唔係「撈」得好掂,所以為咗嗰幾萬蚊,父女情都係咁先!親情都叫做有價,你估手足何價呢?

這邊廂阿爸喺香港坐監,那邊廂阿女就話知你,繼續與不同外國反華組織,以及外國政客勾連,繼續佢各種叛國嘅行為、抹黑香港,令歐美政府打壓香港同國家利益。任何人如果資助佢,都係等同出賣香港,等同合謀叛國,我零零發相信全世界冇一笪地方,會容許呢啲叛國嘅行為囉!

鍾情局•零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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