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裁定3項罪名成立,其中2項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在長達855頁的判詞中,法庭用了一個篇章來剖析黎智英與海外的聯繫(Foreign Connections),當中包括英國線、美國線及與台灣的勾連,尤以「美國線」篇幅最長,上至美國總統、副總統、國務卿、國安顧問、眾議院議長、下至美國參議員或國務卿助手等,牽連甚廣。究竟被法庭形容為「神秘人」的助手Mark Simon,如何助黎在這個國際關係網中充當「耳目」,為他在美國政界穿針引線呢?
判詞中提及,辯方在覆問黎智英的「海外關係網」時,黎曾辯稱,與香港以外人士的聯繫都是「自然發展起來」,或與他的商業網絡一起建立的,而強調這些關係「並無惡意」,他有權與這些擁有相同價值觀的外國人士交往。今篇先講美國以往的海外聯繫。
英國線涉反華組織創辦人及前港督
判詞首先提及黎智英的「英國線」人脈,當中包括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黎智英指,他是·羅傑斯被拒絕入境香港後,才認識他並開始與他透過WhatsApp聯繫,每當羅傑斯想在《蘋果日報》上發表文章時,他都會聯繫黎智英。而黎曾在2019年左右向「香港監察」捐贈2萬英鎊,因他認為羅傑斯正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並支持香港」。
黎智英指自己不知道羅傑斯是「國際政治行動委員會」的顧問,也認為羅傑斯並非外國或國家的代理人,也並非代表黎個人行事,惟羅傑斯和「香港監察」關注香港局勢,並提出批評或支持,亦曾游說英國政府就香港問題採取某些行動;而羅傑斯本人與英國政界,如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David Alton)、前港督彭定康等,都關係密切。
而黎智英亦是透過羅傑斯認識了奧爾頓勳爵。2019年7月1日,奧爾頓曾帶黎智英參觀了倫敦議會大廈,更共進下午茶。2019年11月24日,奧爾頓勳爵和「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來港觀察香港區議會選舉時,黎曾與他們共進晚餐,眾人是經羅傑斯安排會面的。
至於裴倫德,黎智英指他是在2019年11月於香港與盧他見過一次面,就是共進晚餐,指他是奧爾頓勳爵的助理,但黎辯稱自己從不知道裴倫德是反華組織IPAC的執行董事,甚至在審判前,從未聽說過IPAC。黎指裴倫德聯繫他的唯一目的,就是為幫他在《蘋果》發表文章,惟他從未閱讀過對方的文章,卻又知道裴倫德「在為香港做好事……努力說香港的好話」。
不過,法庭並不接納黎此說法,因為他與裴倫德和羅傑斯之間有大量訊息交流、其Twitter帖文及《蘋果》報道也有不少涉及IPAC,顯示黎對IPAC知情,黎辯稱自己對IPAC無興趣、不知道等,是可笑和難以置信。
對於前港督彭定康,黎智英稱彭定康稱自己是其朋友,但他並不認為彭定康是他朋友,因彭定康擔任港督期間,與他見面次數不多;回歸後,彭定康來港時,黎也曾再與他會面,但兩人沒任何直接聯繫,都是透過·羅傑斯或陳方安生聯絡。而在《國安法》生效後,彭定康也曾在黎智英的網上直播訪談節目任嘉賓。
為蔡英文聘美國軍方要員提供情報
判詞也特別提到黎智英的「台灣線」,包括蔡英文和她的助手江春男。黎智英供稱,他首次見蔡英文是在美國駐台總領事館的宴會上,大約就在黎創辦《台灣蘋果日報》前後。黎說,直至蔡英文成為台灣地區領導人後,他也曾透過江春男安排,與蔡英文會面。
至於兩人會晤的內容,黎說「有時是關於台灣政策」,但黎說他記不清當初為什麼要見她。黎曾供稱,蔡英文對他「有興趣」,因他與媒體有關,但黎在庭上未提及他曾與蔡英文談論美國政策或美對台的情緒;另黎自稱他是「台灣永久居民,但不是公民」。
而黎智英跟蔡英文聯繫的中間人叫江春男,黎曾供稱,認識江時,他是一位著名作家,曾擔任台灣《壹週刊》撰稿人,江在陳水扁掌權時,曾任台灣政府保安處處長,到蔡英文上任後,江就沒任何正式職務,但實際上是蔡英文的得力助手。
黎憶述,有一天,江春男問他是否認識可向蔡英文透露特朗普政府內部對台灣的態度和想法的人,於是黎就向蔡英文介紹了兩位美國人,就是美國退役上將傑克·基恩(Jack Keane)和美國國防部副部長保羅.伍夫維茲(Paul Wolfowitz)。
黎認為,江春男知道他與美國智庫聯繫密切,又支持特朗普和共和黨,所以「自然會問他」,而介紹兩位美國前軍方要員予蔡英文,是他想幫台灣更好地了解如何與美國打交道。
不過,黎智英除了聘請兩位美國人替蔡英文提供「情報」,也同時提供「報酬」予江春男,因判詞提到,江即使之後無替《台蘋》撰文,但仍獲得支薪。據庭審期間的控方資料,由2017年11月至2020年2月期間,《台蘋》仍向江支付共約580萬元新台幣,而黎亦未要求江退款。法庭認為,黎要討好江春男,使他願意為黎提供便利,接觸蔡英文,同時也是對他與蔡英文關係的「回報」,反映了黎想為台灣政府效力。但黎供稱,「他在那裡(台灣)有大生意」,更自稱是台灣當局的受益者。(待續)
法律ABC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被裁定3項罪名成立,其中2項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在長達855頁的判詞中,法庭用了一個篇章來剖析黎智英與海外的聯繫(Foreign Connections),其中「美國線」篇幅最長,今篇集中講講究竟被法庭形容為「神秘人」的助手Mark Simon,如何助黎在這個國際關係網中充當「耳目」,為他在美國政界穿針引線呢?
對於黎智英的「美國線」,判詞首先提到的是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黎指自己從未見過特朗普,但知道特朗普在一次競選集會上提到他的名字。
至於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黎於2019年7月曾在美國華盛頓見過彭斯。2019年10月彭斯發表演說後,他也曾在酒店與彭斯短暫會面。黎辯稱2019年7月前往華盛頓的目的,原本是會見美國會議員,讓他們了解「香港社會運動的情況」,當時Mark Simon請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安排會面,但之後黎獲告知,彭斯想見他,但黎辯稱自己不敢向彭斯提出任何具體要求,也沒要求彭斯採取任何行動,只請求彭斯「為香港發聲,支持香港」。
而在與彭斯會面的行程中,黎亦見了國務卿蓬佩奧,當時在蓬佩奧的辦公室單獨會面,但黎也辯稱,沒要求蓬佩奧「做任何事」,只請他公開支持香港。
不過,黎智英在 2020年7月《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曾千方百計想再訪美,並會見彭斯。
判詞提到,黎2020年2月19日為《華爾街日報》撰文,題為「中國的穩定假象」,之後黎從Mark Simon得知,彭斯及其高級幕僚也關注此文章。當時黎因一宗刑事恐嚇案而被法院限制出境,要依靠其孫女的出生證明來辦理相關離境手續,黎告知Mark Simon這是「很好的保障」,估計自己能在6月20日抵美,表達了想見「大老闆」的願望,惟黎否認「大老闆」指的是特朗普,而是說彭斯。
黎原定於2020年7月4日至11日期間會見彭斯在內的美國政府官員,但最終法庭並未批准黎的離境申請,6月13日Mark Simon告知黎,美國官員和記者朋友對他無法前往美國感失望。
法庭認為,黎完全了解《國安法》即將頒布,仍計劃在2020年7月再訪美,表明他堅定不移地進行國際游說,又在解除旅行限制的保釋申請中,故意隱瞞其計劃赴美。判詞指,黎在庭審期間更改了證詞,指他是故意隱瞞計劃中見美國官員,因此事政治太敏感,若向法庭披露會降低他申請獲批離境的可能性。
判詞指,黎閃爍其詞,前後矛盾,明知《國安法》即將生效仍安排赴美見官員,以期透過游說干預外交政策來阻止《國安法》實施,並故意欺騙和誤導法庭。
另一方面,黎與時任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John Bolton)亦關係密切,尤其是在涉及台灣事務上。
判詞提到,黎承認自己2018年在參加華盛頓一個智庫會議時結識博爾頓,之後黎每次訪美都見他,而博爾頓每次到台灣也會與黎見面。博爾頓在2018年和2019年經常訪台,但黎聲稱兩人只是閒聊。但事實上,黎於2017年1月與博爾頓會面時,曾討論美國在台灣的軍事存在,兩人更準備了一份「絕對機密」備忘錄,而博爾頓當時也曾撰文,題為《重新審視「一個中國政策」:加強美台軍事關係有助於對抗北京的挑釁》,內容與機密備忘錄相似。
判詞亦提到,時任國務卿蓬佩奧的助理Mary Kissel。黎供稱,他2009年起就認識Mary,是私人朋友,她離港後,曾擔任《華爾街日報》社論撰稿人,之後成為蓬佩奧的助理。2019年7月,黎與蓬佩奧會面前,Mark Simon曾提醒黎,Mary Kissel致電提出兩項請求,包括囑黎要按照禮儀,見面時除握手和禮貌問好外,不能有任何其他舉動,包括與她擁抱,因她希望保持專業,不要透露黎與她是好朋友。
其次,她建議黎盡可能具體地向蓬佩奧就香港問題具體提出,當中更提及「制裁鎮壓香港示威者的中共及香港領導人的子女」,另還提到「將香港和台灣提升到類似冷戰時期柏林的地位」,但在「保護香港示威者」以及維護美國及香港之間的獨特貿易關係的話題上,各方都覺得非常敏感。
可見,Mary Kissel有就黎智英如何游說美國官員,及制裁中央及特區方面提供過意見。但黎卻辯稱自己從未與Mary Kissel直接溝通,僅透過Mark Simon與之聯繫。
至於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判詞指黎於2019年透過Mark Simon認識惠頓,還聘請惠頓任顧問,負責介紹黎認識美國參議員、眾議員和美國政府官員,黎支付了「諮詢費」。惠頓曾在白宮任高級幕僚多年,黎指他人脈廣。惠頓於2019年7月以及隨後的幾次行程中,多次介紹黎認識美參眾議員,但黎供稱,他於2019年7月和10月前往華盛頓時,惠頓並未在白宮任職。
判詞也提到美台商業協會主席韓儒伯(Rupert Hammond-Chambers)。黎曾辯稱不記得此人名字,但證據顯示,黎的電郵中曾出現此人名字,其後黎亦提到一個叫「魯伯特」的人,此人曾與前美國陸軍上將基恩(Jack Keane)及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茲(Paul Wolfowitz)一起在台灣諮詢公司工作,因他是「台灣事務專家」,黎曾付款給他。
另判詞亦提到黎的兩位前美國軍方要員「朋友」,包括基恩,指他曾任美國陸軍副參謀長、國家安全分析師和戰爭研究所主席,特朗普當選總統後,曾向基恩提供國防部長或陸軍部長的職位,但基恩拒絕了,但黎知道基恩與白宮關係密切,故向他支付費用,以獲取美國政府對台灣的立場及建議。
2013年和2014年期間,黎曾聘請伍夫維茲擔任其在緬甸的顧問,當時黎稱自己正尋找投資機會。黎也曾向伍夫維茲支付台灣諮詢費,因黎知道他在處理亞洲政策方面經驗豐富,黎曾分別於2016年、2017年1月和2017年5月在華盛頓與他會面,之後又於2017年在巴黎和2017年12月在台北與他會面。
除以上兩位前美軍要員,黎智英亦曾引薦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給蔡英文認識。三人曾於2018年3月見面,郭明瀚向蔡力陳自己可在華盛頓做什麼,黎智英支付了郭明瀚赴台的旅費。
此外,判詞亦提到,黎智英如何透過郭明瀚協助泛民到美國游說,當中包括前政務司司司陳方安生2019年3月訪美、及李柱銘等泛民於同年5月訪美,郭明瀚都自願協助,但黎有向郭明瀚付款。
黎於2019年3月透過WhatsApp向其手下、《蘋果》高層張劍虹和陳沛敏發送陳方安生和彭斯會面的照片,指示《蘋果》高層要做大相關新聞。至於李柱銘等訪美,2019年3月26日,黎向李柱銘發送WhatsApp訊息,告知他希望郭明瀚參與,協助泛民到美國進行游說,因美國國會由民主黨控制,而郭明瀚是民主黨人,但黎否認泛民主派5月訪美的目的之一涉及制裁香港政府和官員。
但2019年3月27日,黎告知Mark Simon,鑑於未來兩年香港與中國的關係可能動盪不安,應在華盛頓保留郭明瀚,負責關於香港的游說工作,黎更建議郭明瀚在美參議院或眾議院提出反修例法案。惟判詞指,黎否認曾付款予郭明瀚,但法庭認定黎指示Mark Simon支付郭明瀚,更向李柱銘撒謊,以便郭明瀚能協助李柱銘,影響美國對華的外交政策。
另判詞亦提到,《壹傳媒》獨立非執董、直播訪談節目「Live Chat」共同主持人祈福德(Mark Clifford)、以色列前副總理Natan Sharansky、美國漢學家Perry Link及「美國在台協會」前任主席薄瑞光(Raymond Burghardt),都是黎的「美國線」聯繫一份子。
其中,黎認識祈福德約20至30年,指他曾長期擔任美媒在香港的資深記者,一度擔任《南華早報》總編輯;至於以色列前副總理Natan Sharansky,黎稱早在2014年「佔中」前就認識,之後黎曾在耶路撒冷見過對方,直至2020年在網上直播節目再見他;另也做過黎直播節目嘉賓的Perry Link,黎指已認識約30年,他是一名著名學者,也是他兒子的教父。
至於「美國在台協會」前主席薄瑞光,黎指是其擔任美國駐台灣總領事期間認識他,是創辦《蘋果》幾年後認識的,黎指他熟悉台灣、越南和中國情況,年輕時也曾在北京領事館工作。
此外,黎亦與美國會議員有來往,當中包括經李柱銘介紹認識的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黎指兩人是多年好友。2019年10月,三人曾會面。
另黎亦曾於2019年9月和10月期間,與美國多位參議員會面。其中Rick Scott和Ted Cruz,黎稱他於2019年7月在華盛頓時,由惠頓安排他們會面,而2019年9月和10月兩人來港時,亦再次會面,他們當時來港「視察」反修例示威。
至於Bill McGurn,黎稱多年前在香港曾見面,是其摯友,同日天主教徒,黎皈依天主教時,對方他的教父,而McGurn亦是《華爾街日報》的撰稿人。
值得注意的是,判詞亦提到,黎承認向美國智庫捐款,每年介乎2萬至5萬美元,因他認同智庫的理念,但強調捐款沒附加條件,也無意影響美國對中央或特區的政策。
此外,判詞中形容為「神秘人」的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在黎的「美國線」擔當了重要角色。雖然Mark Simon在《壹傳媒》沒正式職位,卻深為黎信任,黎把旗下多間公司和資金都交託Mark Simon全權負責,雖然黎聲稱很少和Mark Simon談論政治,也認為他和美國政府沒任何聯繫,惟法官認為黎的證供不可信,因法庭相信,Mark Simon與美國政府和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NSC)都關係密切 ,只是黎故意迴避,最重要是Mark Simon似乎積極參與了關於將香港官員作為制裁目標的討論。
判詞提到,2020年4月24日,黎智英、惠頓、基恩等和Mark Simon 就關於「馬格尼茨基法案」進行了電郵討論,期間Mark Simon 回應伍夫維茲的提問,涉及對中國官員和企業實施制裁。其後基恩在同一天暗示WhatsApp通訊可能被入侵,建議使用Signal。
此外,判詞又提到Mark Simon向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提供了一份擬制裁的香港官員名單。而Mark Simon於2020年4月18日離港,距離《國安法》生效僅約2個月。2020年5月4日,Mark Simon告知黎指當時的美國副國家安全顧問博明(Matthew Potting)要求《蘋果》轉載他直接抨擊中國的演講。
法庭認為,黎與Mark Simon之間的通訊表明,黎知道Mark Simon與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NSC)和美國政府有明確聯繫,兩人之間顯然存在「職責分工」,Mark Simon負責在美國進行游說,而黎則繼續其在香港的工作。
2020年5月29日Mark Simon創建了一個名為「DC Dems」的WhatsApp群組,包括黎、他本人、郭明瀚和伍夫維茲,該群組內的通訊維持至2020年6月6日。其中,2020年5月30日,Mark Simon指自己剛與「國會山莊」小組通電,並向小組通報了對處理香港事務的高級官員的制裁情況。法庭認為,顯示黎同意美國政府對中國的「懲罰」行動。
判詞又認為,Mark Simon與NSC人員接觸和溝通時,是代黎行事,表明Mark Simon充當「中間人」角色,將他在美國的人脈關係傳遞給黎,認定Mark Simon在促成黎與外部勢力合作方面發揮核心作用,而此合作最早可追溯至2017年台灣諮詢公司成立時,並持續到《國安法》頒布後。
法庭根據所有證據,確信即使在《國安法》生效後,黎透過與海外關係人的溝通和合作,持續尋求國際支持,倡導制裁,實施技術禁運、取消香港特殊地位等。自2019年3月起,黎為阻止《逃犯條例》修訂,與海外關係密切,意圖游說美國反對,並動員國際社會反對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利用《蘋果》作為平台,動員香港民眾走上街頭,抗議修例。
法庭認為,黎以爭取自由和民主為幌子,與其外國關係網合作,並多次要求外國,特別是美國,對中央或特區實施制裁、封鎖或進行其他敵對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