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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買通蔡英文左右手 再出資逾千萬安排美軍前高層訪台圖「借台抗中」

博客文章

黎智英買通蔡英文左右手 再出資逾千萬安排美軍前高層訪台圖「借台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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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買通蔡英文左右手 再出資逾千萬安排美軍前高層訪台圖「借台抗中」

2026年01月11日 09:0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成立。法庭的判詞與呈堂證據揭示,黎智英過去亦一直涉及台灣政治以至軍事層面的複雜關係,包括曾藉斥巨資策動美國退役軍政高層訪台,協助時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了解特朗普政府對台政策走向,藉此試圖推動所謂「美台關係」。

每月20萬買通蔡英文左右手

黎智英早於 2000 年代初便在台灣建立媒體版圖,先後創辦台灣《壹週刊》和台灣《蘋果日報》。不過,從判詞內容可見,他在台灣的興趣並不止於媒體經營,而是逐步延伸至政治層面,當中特別提到一個關鍵人物 - 台灣作家兼政治評論人江春男。江春男先後受聘於台灣《壹週刊》和台灣《蘋果日報》,與黎關係密切。2016 年,蔡英文就任台灣地區領導人後,之後江春男成為「中華文化總會」副會長,被形容為蔡身邊的「左右手」。

在判詞中提到,黎智英與蔡英文的種種直接或間接聯繫,包括安排多名美國前官方或政圈相關人員與蔡會面,都是透過江春男穿針引線。根據判詞及庭審,在2020年3月25日的台灣《蘋果日報》內部電郵透露,黎智英為留住江春男這位重要的牽線人,在2017年11月交代《台蘋》行政總裁葉一堅,每月由《台蘋果》支付20.9萬台幣予江春男,理由是江春男對黎智英或《台灣蘋果日報》有某些用處,但江春男有甚麼用處只有黎智英自己知道。

《台蘋》社長陳裕鑫在2019年發現向江春男每月支付20.9萬台幣已過一年,但江春男期間從未為《台蘋》撰稿或做事,陳裕鑫親自問黎智英需否繼續向江春男每月付款,黎智英回答:「繼續付款」。

黎智英當時供稱,他在2020年得知他向江春男每月付款但沒有回報時,他立即要求下屬暫停付款,又指他並沒有指使下屬繼續向江春男付款。惟黎智英確認《台蘋》在2017年11月至2020年3月,一直每月向江春男付款20.9萬台幣,即共向江春男支付了580多萬台幣(約144萬港幣)。

黎智英於是透過江春男與蔡英文多次私下會晤。黎在庭上辯稱,這些會面「主要是公關活動」,但法庭指出,相關訊息顯示他實際上是藉此推動政治議程,其中在2016年12月,黎智英透過 WhatsApp 向江春男發訊息,明確透露他對美中台形勢的看法。他稱:「現在是突破中國的時機……美國似乎正打算利用台灣作為槓桿,對抗中國在北韓和南海的挑釁行為。」他又提及「美軍可能自日本移駐台灣」,並斷言「中國不想開戰,現在正是機會」。

法官指出上述內容顯示,黎並非僅是評論局勢,而是在主動倡議美國以台灣作為制衡中國的戰略工具。這一觀點,正是他之後出資、行動的理論基礎。

斥巨資安排美軍前高層赴台

黎智英又從江春男得知蔡英文希望了解特朗普政府對台政策,遂透過江春男出面牽線,安排兩名美國軍方重量級人物——前美國陸軍副參謀長傑克·基恩(Jack Keane)與前國防部副部長保羅·伍夫維茲(Paul Wolfowitz)——赴台擔任顧問。

2017 年1月,黎智英向私人助理Mark Simon發訊息稱:「我與將軍(基恩)及保羅(伍夫維茲)共進晚餐,他們將前往台北執行與特朗普聯絡的項目……必須嚴格保密,一旦媒體曝光將全盤破壞。」反映黎智英一直主導整個計畫。

黎智英曾庭上確認,兩人為期兩年的顧問報酬總金額為300 萬美元(約港幣 2300 萬元),其中判詞中透露,黎在2018年7月曾向Mark Simon 詢問一筆有關「特別項目」的加拿大匯款詳情,Mark Simon回覆:「兩人每人每年 75 萬美元,另給基恩 25 萬美元禮金,共 175 萬美元,另加差旅報銷及雜項費用共 1490 萬港元。」

法庭認為,黎智英在得知款項細節後未作任何質疑,顯示其「完全知悉並同意付款」。2019 年,黎再度批准向加拿大匯出 85 萬美元,以支付兩人第二年的顧問費與差旅費用。法官在庭審時曾質疑:「既然他們是向台灣政府提供諮詢服務,為何不是由台灣政府付款?」黎智英解釋由於二人是他朋友,是他要求他們幫忙,行程又是由他安排,所以就由他來付款,強調蔡英文對於錢是由他來付一事並不知情。

除財務紀錄外,通訊內容更顯示黎智英親自參與行程安排,要求基恩和伍夫維茲一年四次到台後,他也要「每次在台逗留至少三天,與總統及其團隊會晤」,並稱「行程末段將親自赴台了解結果」。這些細節充分反映他並非旁觀者,而是行動的出資者與操盤者。

密會博爾頓 推銷「美軍駐台」構想

黎智英的「以台抗中」行動並不限於出資聘請顧問。黎智英於2017年1月與時任美國企業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後來成為美國白宮國家安全顧問的博爾頓(John Bolton)會面。黎智英就會面更特意準備了「機密」筆記,並於會面前一日,將筆記傳送給江春男,並提醒對方閱後銷毁,內容開宗明義指出:「若無美軍駐台,台灣將陷入動盪;若有美軍駐台,則可作為美國亞太戰略槓桿,確保兩岸保持和平。」

十日後,博爾頓在美媒撰文,主張「美國應增加對台軍售,並再度在台部署軍事人員與資產」,其內容與黎智英的備忘錄極為相似。

從以上種種可以看到,黎智英利用人脈與財力,以「顧問」之名資助美軍高層訪台,以「外交建議」之實推動美台軍政聯繫;他更親自與美國政圈人士會面,推銷「美軍駐台」構想,藉此試圖在華盛頓與台北之間搭建秘密渠道。




法律ABC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罪成,法庭資料顯示,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曾透過個人戶口及多間公司帳戶,向反對派政黨、組織及不同人士轉賬,涉及金額逾一億元。

黎智英多年來一直被指為本地反對派的主要「金主」,在本案判詞中,就特別提到其助手 Mark Simon 在擔當著一個重要角色。判詞指,在2013年至2023年7月期間,黎智英一共轉賬86筆、共1.18億元給Mark Simon。黎智英曾解釋轉賬如此巨額是因為 Mark Simon 協助他管理投資及私人業務,但其後承諾過去有透過 Mark Simon 為他向不同政治組織捐錢。

據法庭引述警方書面供詞等資料顯示,2013年至2020年間,從Mark Simon 戶口先後匯出9300萬元予不同政治組織,亦在2019年匯出50萬元予支聯合。判詞中提到,黎智英稱自己從未加入任何本港或海外政黨,但多年來一直來捐款給民主黨及公民黨等本地反對派政黨。

另一方面,根據呈堂資料,黎智英的個人銀行帳戶在2013年至2019年期間,向多名不同人士及海外組統匯款約 573 萬元,其中350萬元予天主教香港敎區榮休主教陳日君、175萬元予美國前副國防部長伍夫維茲、20萬予英國反華組織「香港監察」、逾11萬予美國智庫企業研究院,及逾14萬予案中從犯證人陳梓華。

除個人帳戶外,黎智英名下多間公司亦涉及多筆相關轉帳活動。根據法庭披露的紀錄:
• Lais Hotel:黎智英旗下酒店公司,曾向具政治背景的組織或人士匯款 2000 萬元,包括近800萬予公民黨、500萬予民主黨、100萬予工黨、93萬予社民連等。該公司同時在「全球登報」行動中負責代付部分國際媒體費用,包括代付日經新聞報147萬元。
• 公明紡織(Comitex):2016 年 3 月曾接收黎智英 500 萬元匯款,其後該公司帳戶有再向外匯出款項,包括300萬予民主黨。

• 力高顧問公司(Dragonone / Ricco Consultants):亦為黎智英旗下實體,涉有多宗匯款記錄,包括向陳梓華匯出逾8萬元。

另外,「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 Team)成員李宇軒被指負責海外宣傳與資金管理。根據銀行紀錄,他名下六個戶口共收款 1,453 萬元,並向約二十間海外媒體匯出 980 萬元,包括在英、美、澳等地刊登政治廣告及倡議文章。

此外,另一被告陳梓華的銀行帳戶曾接收黎智英、Mark Simon 及力高公司合共 25.4 萬元匯款。他被授權成為黎智英離岸公司 「Lacock Holdings」 的唯一簽署人,得以操作該公司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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