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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與偏見 —— 駁岑耀信法官評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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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與偏見 —— 駁岑耀信法官評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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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與偏見 —— 駁岑耀信法官評黎智英案

2026年01月13日 20:01 最後更新:23:16

麥俊豪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1月13日,某海外媒體在評論黎智英案時又提到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前非常任法官岑耀信此前發表的一篇文章。筆者看過那篇文章,一直有話想說,在此一吐為快。

近兩年,岑耀信無視法官應保持中立、克制的傳統,頻頻對正在審理中的司法案件發表政治立場極強的評論。此次關於黎智英案的評論更是公然將政治凌駕於法律之上,預設立場、先入為主,歪曲歷史、顛倒黑白,完全違背法律人的基本操守。

無視大量確鑿證據

岑耀信坦言,「黎智英承認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曾竭力爭取外國制裁」,卻又稱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要求制裁的證據「薄弱」。然而,香港高等法院判決中關於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仍請求外部制裁的事實結論就長達10頁、相關證據論述更長達300余頁,涵蓋《蘋果日報》社論、論壇以及黎智英個人文章、推特貼文和Live Chat節目等各類證據,裁決中也清清楚楚引用了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的原話「應當制裁中國,阻止它鎮壓香港」「我覺得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是對的」。對此,岑耀信都視而不見了。

充滿傲慢與偏見

我們不禁要問,岑耀信作為英國和香港兩個司法管轄區內最高級別法院的法官、作為英國御用大律師,號稱擁有敏銳的洞察力和深厚的法學功底,怎麼在黎智英案上一下子就破了功呢?答案在於,岑耀信的觀點並非基於法理與事實,而是出於一個傲慢且虛假的前提:英國的做法都是對的,與之不同的就是錯的。支持這一前提的就是岑耀信所謂的“英國的法律價值觀”。

那麼,「英國的法律價值觀」究竟意味著什麼?難道是對黎智英這樣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放縱寬恕嗎?岑耀信顯然不會這樣承認,英國的法律也絕非如此。英國2023年出台的《國家安全法》授權警察無需逮捕令,即可逮捕嫌疑人並羈押48小時;授權警察根據需要,無需申請,可直接強制搜查、沒收嫌疑人有關文件材料;對嫌疑人可直接採取定點隔離、出行禁令、限制使用手機電腦、限制交易及金融服務等措施;多個罪名的最高刑期均為終身監禁。

由此可見,在“英國的法律價值觀”下,英國制定了森嚴的法律體系以維護國家安全。事實上,這種對國家安全的重視保護是世界各國和地區的普遍做法,是通行的法律原則。但在香港、在黎智英案中,這種正當維護國家安全的司法實踐就成了不遵循英國人的“價值觀”了。如果真如此,那麼,不遵循才是正確的。

沒資格裝「人權衛道士」

更可笑的是,岑耀信還為香港的法律體系“不再遵循英國的法律價值觀”而悵然。那我們就一起看一看,在“英國的法律價值觀”大行其道時,香港到底如何。

世人皆知,港英政府在殖民統治時期先後制定《煽動性刊物條例》《刊物管制綜合條例》《煽動條例》等,設立新聞審查辦公室、報紙檢查處,每日對報紙進行強制預先審查,以報道不利於殖民統治為由對多個報紙提起檢控、逼迫停刊,許多出版商和編輯被定罪。岑耀信對此只字不提,卻“歸責”香港回歸時沒有將其中的一個條款廢除,可真是顛倒黑白、欲加之罪。

需要指出的是,回歸後香港的法律體系是「一國兩制」框架下普通法傳統與中國法治實踐和理念的融合。在此之下,香港居民的權利保障不斷得到加強。基本法專章規定了香港居民享有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等各項的基本權利,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也依法享有廣泛的政治權利,與此同時,香港的經濟持續穩定發展,民生不斷改善,市民福祉大幅增進。如果這是“不再遵循英國的法律價值觀”的結果,那不再遵循可真是值得拍手稱快、奔走相告了!

「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回歸後的香港早已不是外部勢力可以為所欲為的香港,儘管仍有岑耀信之流沈浸於殖民舊夢,妄圖「教師爺」般頤指氣使的說教,那就隨他「嗡嗡叫」吧,香港自會大步向前、書寫自己的繁榮新篇。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作者:姚柏良(第八屆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

作為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我們不僅是時代的見證者,更應是改革的推動者、發展的踐行者。面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香港的未來,不能停留於零敲碎打的被動應對,而須以創新思維、主動謀劃,構建目標明確、邏輯連貫、相互支撐的發展體系,推動城市實現從量變到質變的歷史性跨越。

這套體系的核心,在於對香港根本定位的再認識。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十五五”規劃建議,為國家未來五年發展作出頂層設計和戰略擘畫,香港的戰略地位被賦予新的內涵,進一步明確香港功能定位,具有深遠的重要意義。面對外部“脫鉤斷鏈”的圖謀,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性不僅未削弱,反而更加凸顯——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香港既與國家發展深度融合,又持續保持高度國際化開放的經濟體系,這種雙重優勢使香港在全球經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戰略價值。

首先,鞏固與升級香港的內聯外通戰略樞紐地位,是我未來工作的首要方向。香港既是國家聯通世界的重要節點,也是全球要素匯聚的核心平台。傳統上,香港憑藉成熟的國際網絡與規則,以高效匯通“人流、物流、資金流”而著稱;面向未來,必須進一步拓展樞紐功能維度,強化“資訊流”與“服務流”的輻射能力。其中“服務流”尤為關鍵——香港需超越傳統中介角色,發展成為高附加值專業服務的策源地與輸出樞紐,不僅匯聚全球服務,更要打造助力中國企業走向世界的“出海”平台。為實現這一目標,我們必須內外兼顧:對外持續鞏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通過簽證便利化、擴大“一簽多行”等舉措,強化“五流匯聚”效應,推動香港從“超級聯繫人”向“超級增值人”升級;對內主動、精準銜接國家“十五五”規劃,將“南大門”區位優勢轉化為發展動能,整合金融、法律、會計、諮詢等專業力量,在國家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體制的進程中發揮戰略支點作用。

其次,北部都會區建設是香港發展的新增長極,是我另一重點推動方向。“南金融、北創科”的雙中心布局正在成形——北部都會區可充分發揮毗鄰深圳的區位優勢,依託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等重要載體,集聚國際科研機構與高端人才,重點發展生物醫藥、人工智能、低空經濟等新興產業,實現香港前沿科研、金融資本和大灣區完善的產業鏈深度對接,共同打造“中國硅谷”,提升整個區域在全球科創領域的競爭力。同時建立高效的“產學研用”協同機制,打通科技成果轉化的“最後一公里”,讓前沿技術能真正應用於產業升級與智慧城市建設中,讓市民切身感受科技發展帶來的幸福感。

而北部都會區釋放出的約300平方公里的土地,預計可為約250萬人口提供居住空間,系統性緩解就業、住房、通勤等民生壓力。北都以“雙城三圈”對接深圳,要推動提升連接各口岸設施,進一步改善通關便利度。同時,推動落實“藍綠康樂旅遊生態圈”,助力將北都的好山好水好生態轉化為高質量旅遊資源,打造集生活社區、產業落地和生態保育於一體,人與自然共榮的宜居、宜業、宜遊新都會。

其三,強化樞紐建設與城市軟實力,為實現全面發展提供重要支撐。香港需在提升聯通能力與文化吸引力的雙軌上同步邁進,形成“硬實力”與“軟實力”交相輝映的局面。一方面,必須鞏固和拓展國際航空樞紐功能,積極爭取更多民航協議與航權,支持加密航班、開拓新航點,與灣區內機場形成差異化分工,並加強“海陸空鐵”多式聯運銜接,提升機場、碼頭、口岸的整體聯通效率,吸引更多旅客與貨物“經港飛”。另一方面,應以文體旅深度融合為抓手,打造標誌性盛事與文化項目,將香港中西交融的歷史底蘊、非遺習俗與當代創意,轉化為可體驗、可共鳴的敘事,讓“香港故事”真正成為吸引人才、匯聚資本、提升城市魅力的精神紐帶。

其四,培育青年、夯實根基,為香港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所有發展規劃,最終落腳點都在於“人”,尤其是青少年一代。對於香港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習近平主席深情牽掛,寄予殷切期望,強調青年有未來,則香港有未來。我們既要通過多元化的國情教育與實踐體驗,幫助青少年建立對國家與“一國兩制”的認同,也要構建貫穿學業、職業、事業各階段的支持體系。這包括加強校企合作,提供貼合產業需求的職專教育;拓寬青年參與社會、創新創業的渠道;通過紀律鍛煉、國防教育等活動,培養青少年堅韌意志與責任擔當,讓他們從“知國”走向“愛國”,從而立志“報國”。

前路已明,奮進正當時。從戰略定位、科技創新、空間拓展、樞紐升級、文化賦能、到人才培育,六個維度彼此呼應、相互促進,共同構成香港由治及興的發展體系。我希望以跨界協同凝聚合力,以專業實幹推動落實,以家國情懷激勵前行,主動把握開拓新局,助力香港的民生發展、繁榮穩定,同時在國家邁向現代化的征程中擔當重要角色,綻放璀璨光芒。

本文發布於《紫荊》雜誌2026年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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