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主席黃天祐表示,將本財政年度原先約1.85億元的赤字預測,轉為約16億元盈餘,因股市平均每日成交金額上升推動證監會交易徵費大幅增加,組合表現亦理想。他預計,2026-27年度錄得盈餘14.9億元,截至明年3月底,儲備總額預計增至109.5億元。
黃天祐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說,考慮到本港整體金融服務業加薪或接近4%,證監會在下年度預算預留約3%一般薪酬調整,以及1.5%與個人績效掛勾的額外增幅。他提到,現時證監會實際人手985人,職位空缺52個,佔整體編制5%,人才流失率超過6%,中層員工尤其受到市場需求衝擊。
金融界議員陳振英關注證監會為提升12個職位的職級撥備593萬元,即每個職位平均加薪4.1萬,質疑證監會會否出現「頭重腳輕」。黃天祐說,為確保市場能夠監管,同時開拓市場、促進市場發展,團隊穩定性至關重要,認為向最好的員工加薪4.5%屬基本需要。
行政總裁梁鳳儀補充,提升職位主要針對職能提升,基層工作會用人工智能等取代或輔助。
年興行資產管理(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年興行」)涉及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供虛假資料及欺詐維持牌照,2被告包括前主席洪榮鋒及前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陳錦華,早前承認控罪。案件星期四(3月19日)於區域法院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淑儀判處洪榮鋒監禁28個月,陳錦華則囚16個月。
年興行資產管理(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年興行」)涉及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供虛假資料及欺詐維持牌照,2被告包括前主席洪榮鋒及前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陳錦華,早前承認控罪。資料圖片
案情指,年興行於2014年申請證監會牌照時,採用「粉飾門面」手法虛構速動資金,使用欺詐手段取得牌照。其後為符合持續合規要求,提交虛假會計文件及膨脹資本數據。2015年公司成立後,憑藉欺詐取得的牌照開展業務,並涉及一宗價值1,780萬港元的收購交易,導致收購方蒙受逾1,000萬港元稅款損失。
首被告洪榮鋒,53歲,承認全部4項控罪,包括2項串謀詐騙、1項欺詐、1項偽造賬目。
鄭官判刑時指,洪榮鋒擁有澳洲及香港註冊會計師資格、行政工商管理碩士等專業背景,過去無犯罪紀錄。法庭認定其為主腦及主要策劃者,自知資金不足卻刻意設計欺詐方案以維持業務,而非單純「維持生意」,終判處28個月監禁。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淑儀判處洪榮鋒監禁28個月,陳錦華則囚16個月。
次被告陳錦華,50歲,承認1項串謀詐騙及1項欺詐罪。鄭官指,陳錦華於2014年加入年興行,法庭認定其角色較次要及從屬,僅於2016年12月提供有限協助,無從收購交易中獲取個人利益。並早於事件曝光後辭職、全面披露文件、主動向香港會計師公會等專業團體報告,並提出合作。法庭考慮其悔意、合作態度及較輕角色,終判處次被告16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17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