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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涉冒充宏福苑災民呃1.8萬援助金准保釋 押後4.24再訊

法庭事

無業漢涉冒充宏福苑災民呃1.8萬援助金准保釋 押後4.24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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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涉冒充宏福苑災民呃1.8萬援助金准保釋 押後4.24再訊

2026年02月20日 12:54 最後更新:12:54

大埔宏福苑去年發生奪命大火,造成逾百人死亡。36歲無業漢涉嫌在大火發生後,以他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登記成為災民,並在獲得災民證後向共3間社福機構騙取共1.8萬元援助金,被控欺詐等5罪。案件星期五(2月2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押後至4月24日,同時批准被告以8萬元保釋,須到警署報到及遵守宵禁令等。

控方指早前的調查工作尚未完成,包括與社署職員錄取口供、文件指紋較對及向銀行調查,申請押後案件,並繼續反對被告保釋。辯方不反對押後,有保釋申請。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香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24日再訊,同時批准被告擔保,條件包括現金8萬元、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在報稱的地址居住、每日到葵涌警署報到、遵守宵禁令,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馮俊傑(36歲,報稱無業)被控欺詐、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共5罪。欺詐罪指,他於2025年11⽉29⽇ ,在⼤埔意圖欺詐並藉欺騙 ,即以陳文謙的⾝份登記為宏福苑宏盛閣501室災⺠ ,⽽誘使⺠政事務處作出作為 ,即發出⼀張緊急救濟登記證 ,⽽導致宏福苑宏盛閣501室業主⿈錦洪蒙受不利 ,即未能取得緊急救濟⾦ 。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押後至4月24日,同時批准被告以8萬元保釋,須到警署報到及遵守宵禁令等。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押後至4月24日,同時批准被告以8萬元保釋,須到警署報到及遵守宵禁令等。

被告另被控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他於分別於2025年11月29日、12月2及9日,在大埔鄉事會街2號大埔社區中心、運頭街8號樂善堂朱定昌頤養院、寶湖道28號廣福邨聖公會救主堂幼稚園內以欺騙手段,即以宏福苑災民身份,而不誠實地取得民政事務處、九龍樂善堂、香港聖公會的港幣1.8萬元,意圖永久地剝奪該財產。

不遵從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指,他於同年12月9日,在大埔廣宏街28號廣福邨商場平台,在被警員DPC 2153要求查閱身份證明文件時不遵從要求。

案件編號:FLCC2800/2025

葵青警區重案組成功偵破兩宗「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行動中拘捕一名27歲本地男子,兩宗案件涉及一名79歲老婦及一名88歲老翁,涉案總金額達港幣20萬元。

葵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案件主管邵頌昕高級督察今日(5月13日) 向傳媒體簡報案情。案發於2026年5月8日,警方接獲一名79歲女士報案,指早前接獲自稱其兒子的男子來電,對方聲稱有急事需要资金,要求準備5萬元現金。事主信以為真,同日中午依指示在葵涌石蔭東邨附近將現金交予騙徒,騙徒得手後隨即離開。

警方接報後,葵青警區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分析,包括透過「銳眼計劃」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迅速鎖定一名27歲本地男子為案中嫌疑犯。

高級督察邵頌昕表示,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拘捕嫌疑犯,在其身上起回15萬元騙款。警方圖片

高級督察邵頌昕表示,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拘捕嫌疑犯,在其身上起回15萬元騙款。警方圖片

至昨日(5月12日),葵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葵青警區情報組及葵涌分區特遣隊展開情報主導的聯合行動。期間,人員發現該名嫌疑犯於中午時分在青衣區接觸一名88歲男子,探員隨即上前截查。經調查發現,該名88歲男子較早前亦落入「猜猜我是誰」電話騙局。他誤信兒子被捕,正按照騙徒指示,準備向嫌疑犯提交港幣15萬元現金作為「保釋金」。

警方當場起回騙款 提醒市民防騙勿以身試法警方隨即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拘捕該名嫌疑犯,並成功在其身上起回15萬元騙款。案件現由葵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被捕人士正被扣留調查。

兩宗「猜猜我是誰」騙案涉款20萬元。警方圖片

兩宗「猜猜我是誰」騙案涉款20萬元。警方圖片

警方正調查他是否牽涉其他案件,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警方重申對詐騙行為絕不容忍,呼籲市民如接獲陌生人來電聲稱親友急需資金,應保持冷靜並向親友核實。如有懷疑可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緊急時請致電999。

警方同時提醒市民切勿因貪賺快錢而參與騙案,「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最高可判監禁十年,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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