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金融界拳王」李振邦誇大公司車價欺詐罪成 官指罕見病非免監禁理由 判囚2年

法庭事

「金融界拳王」李振邦誇大公司車價欺詐罪成 官指罕見病非免監禁理由 判囚2年
法庭事

法庭事

「金融界拳王」李振邦誇大公司車價欺詐罪成 官指罕見病非免監禁理由 判囚2年

2026年05月07日 19:37 最後更新:19:37

外號「金融界拳王」的上市公司前主席李振邦,涉串謀汽車經銷商,協助公司購置勞斯萊斯汽車時,誇大首次登記稅金額,導致公司多付約80萬元,遭廉署落案起訴。李振邦否認控罪,經審訊裁定欺詐罪成,串謀詐騙罪脫。案件星期四(5月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黃士翔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健康狀況可獲懲教署適當處理安排,不能作為免除監禁的理由,判處被告2年監禁。

被告李振邦。資料圖片

被告李振邦。資料圖片

42歲被告李振邦,為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前執行董事兼主席,被控串謀詐騙及欺詐兩罪。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替PF Group購買一輛房車以推廣公司的汽車貸款業務。他於2021年初向公司訛稱須支付購車首次登記稅約240萬元。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將相關首次登記稅金額誇大逾80萬元。其後,被告妻子的銀行戶口收到一筆涉案汽車經銷商所支付逾80萬元的款項。

辯方進一步求情,呈上7位醫生的醫療報告,指被告患罕見病「喉痙攣」及幽閉恐懼症,判監會對被告造成生命危險,認為監獄措施不足以應付被告緊急和嚴重病況,請法庭考慮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42歲被告李振邦,已婚育有兩名子女,是家庭唯一經濟支柱;師承葉問武術門派,體育系畢業後任武術教練顧問,曾為香港奪得世界傳統武術錦標賽南拳金牌,其後赴美考取營養學博士,回港出任健身美容顧問、撰寫健康專欄及出版相關書籍。

背景報告指,被告出身基層,為人上進擅交際、重視家庭,積極提升家人生活,長期參與公益、義務推廣武術與中國文化,並獲機構肯定,如今因案件家人承受沉重情緒壓力,深感愧疚。

暫委法官黃士翔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健康狀況可獲懲教署適當處理安排,不能作為免除監禁的理由,判處被告2年監禁。

暫委法官黃士翔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健康狀況可獲懲教署適當處理安排,不能作為免除監禁的理由,判處被告2年監禁。

黃官判刑時指,被告作為公司主席,明知實際稅額後仍安排公司多付支票,並將差額轉入妻子戶口,行為嚴重違反誠信責任,即時監禁是唯一適當的判刑選擇。

就被告健康情況,黃官表示,已細閱辯方提交的所有醫生報告,接納喉痙攣屬可致命疾病,發作需急救,但認為發作誘因並非監獄獨有,可被控制。而懲教署對患病囚犯有特別醫療安排,每間懲教院所都設有醫院或醫務中心,配備醫生及合資格護士,能處理被告病情。因此,被告的健康情況不足以構成免除監禁的理由,終判處被告2年監禁。

案件編號:DCCC630/2023

26歲足球員朱偉鈞涉於3年前為協助友人逃避交通刑責及停牌處分,聯同30歲技術員陳寶南,替涉事司機蘇啟浚「頂包」。2人其後被廉政公署起訴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2人早前認罪,案件原訂星期四(6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8月17日判刑,兩名被告獲准以原條件保釋。

被告陳寶南。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陳寶南。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指,涉同一事件的蘇啟浚已被檢控,該案件押後至8月10日再提訊,以便辯方索取法律意見,若蘇啟浚不認罪,或會依賴本案2名被告朱偉鈞及陳寶南的證供。辯方申請押後案件,待兩人作供完畢後,讓法庭衡量減刑因素。

被告依次為朱偉鈞及陳寶南,他們被控於2023年11月1日至約2023年11月24日,與涉事司機蘇啟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向警方訛稱於2023年10月7日在太子道西與聯合道交界一輛車的司機為陳寶南。

張官批准案件押後至8月17日判刑,並批准兩名被告以原條件保釋。

張官批准案件押後至8月17日判刑,並批准兩名被告以原條件保釋。

案情指,朱偉鈞、陳寶南及一名涉案男子,均持有駕駛執照。在2023年10月7日,該男子在太子道西違例駕駛一輛私家車,包括違反交通燈號,警方向該男子發出提供司機身份通知書,惟案發時他已被扣11分,若再被扣分便會停牌,該男子其後透過朱認識陳。陳其後向警方表示他是當時的駕駛者,朱及陳其後獲得共5600元報酬。

案件編號:ESCC2732/2025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