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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文泰:安置之中顯擔當 重建之中彰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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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文泰:安置之中顯擔當 重建之中彰法治

2026年02月23日 16:50 最後更新:17:51

作者:畢文泰律師(香港湖北社團總會副會長及法律顧問)

安置之中顯擔當 重建之中彰法治

——政府斥資68億收購七座樓宇 助宏福苑受災戶重置家園

2025年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警帶來深重傷痛,至今餘波未平,特區政府於近日公布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斥資68億元收購七座樓宇,為受災戶提供重置家園的堅實支援。正如古人言:「施仁政於民
,這一方案不僅是對災民的溫暖承諾,更是特區政府在災後重建中踐行法治、體現擔當的生動寫照。在這由治及興的關鍵階段,此方案以法治為基、以人為本、以多元選擇為要,充分彰顯香港社會化悲痛為力量、團結一心的獅子山精神,為受災市民點亮重生之光,為香港法治注入新活力。

方案兼顧情理法,法治精神貫始終。作為一名香港法律從業者,我由衷感到此安置方案在情、理、法三者的完美兼顧。首先,從「法」的層面,方案嚴格依循《基本法》第6條(私有財產權在特區依法得到保護)及第105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私人和法人財產的取得、使用、處置和繼承的權利,以及依法徵用私人和法人財產時被徵用財產的所有人得到補償的權利。徵用財產的補償應相當於該財產當時的實際價值,可自由兌換,不得無故遲延支付)及相關法例,確保安置過程公開透明、合規有序。政府收購樓宇作為重置物業,符合土地及房屋政策框架,避免任意徵用或無序補償的風險,體現了法治的公正性。其次,從「理」的角度,方案基於災情評估與市場現實,合理分配資源,68億元巨資投入不僅覆蓋收購成本,更涵蓋過渡安排與支援服務,確保重建邏輯嚴密、步驟穩健。最後,從「情」的維度,政府深刻體察受災戶的痛楚與需求,將人性關懷融入每一步驟,讓安置不僅是冷冰冰的程序,更是周到的考量。這情理法的有機統一,正是香港法治精神的精髓所在,讓災後重建在憲制軌道上穩步前行,避免可能的糾紛與不公,為社會穩定築牢根基。

賦權市民自主選擇,民主參與顯尊重。方案的另一大亮點,在於提供多元化選擇,讓受災市民真正成為安置的主人翁。政府不僅收購七座樓宇作為重置選項,還推出多種配套措施,包括現金補償、優先入住公屋或居屋、租賃支援等,讓每戶家庭可根據自身情況靈活抉擇。譬如,部分家庭或偏好就近重置,以維持社區聯繫;另一些則可選擇現金方案,自主購置新居。這一設計充分尊重市民意願,體現了「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的民主原則,避免了「一刀切」的生硬,轉而以彈性、包容的姿態回應多元需求。這種賦權市民的創新之舉,不僅提升了安置效率,更凝聚了社會共識,讓每一位受災戶感受到政府的真誠與尊重,化被動安置為主動選擇,譜寫災後重建的和諧樂章。

補償價真心惠民,資源傾注暖人心 。最暖心之處,莫過於政府大幅提供補償價格,遠超市場預期,真正讓受災戶感受到「不讓任何一位災民被遺忘」的承諾。方案中,重置樓宇的估值與補償額度均以最新市場數據為基準,並額外增加溢價每平方呎價約2000港元的支援,包含對居民痛失家園的額外補償和社會支持,確保受災戶不僅能重獲安居之所,更能維持原有生活水準。68億元總投入中,大部分直接惠及市民,涵蓋過渡津貼、心理輔導及重建補助等多重層面。這不僅是財政上的慷慨,更是對民生福祉的深切關懷,體現特區政府「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的堅定決心。在災後百廢待興之際,此舉如及時雨般滋潤民心,激勵全港市民同舟共濟、攜手向前。 為確保每位居民充分理解方案,並選擇最適合自己的選項,政府跨部門動員約100人組成「解說專隊」,由勞工及福利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房屋局等官員帶領,自3月初起透過「一戶一社工」機制,逐戶上門提供面對面咨詢服務,耐心解答疑問,確保資訊透明、消除疑慮,讓每戶都能安心抉擇。

作為一名香港法律從業者,我堅信法治是香港由治及興的命脈,此安置方案正是把災後重建推向新高度的關鍵一環!當此之際,全港市民當同心篤行,以行動支持方案、以團結守護家園。在《憲法》與《基本法》的軌道上,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與特區政府攜手並肩,把重建工作做實做細,把改善民生落到實處,把香港家園建設得更美更好。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近期,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被判處監禁20年,引發了國際社會關注。外界多聚焦於黎智英本人及其創辦的《蘋果日報》,相對較少系統檢視另一家國際媒體——《華爾街日報》——在此案中的角色。梳理該報近一年來的公開報道與評論可以發現,涉黎智英內容多達數十篇,其中相當比例並非單純新聞報道,而是直接表達立場的社評與評論文章,其數量和持續性明顯高於其他主流西方媒體。細究之下,背後千絲萬縷的利益與人事關聯,或可解釋這份「超常關注」的由來。

在長達855頁的法庭判決書中,「華爾街日報」字眼出現40余次。黎智英本人亦在供述中承認,他與《華爾街日報》部分人員「關係非常親密」。判決書揭示的事實與後續事態發展,至少勾勒出三層關聯:

其一,人事網絡成為「勾連潤滑劑」。為黎智英與境外勢力牽線搭橋的關鍵人物中,不乏具有《華爾街日報》背景的人士。例如,黎的舊識瑪麗·基塞爾(Mary Kissel)與馬特·波廷格(Matt Pottinger)均曾是該報社論撰稿人,二人後來進入美國政府核心決策圈。在「修例風波」爆發的2019年,前者為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的助理,後者擔任美國國家安全副顧問。而曾提前向黎助手馬克·西蒙透露美國將不再承認香港特殊地位信息的美國國務院官員戴維·費斯(David Feith),亦曾供職於《華爾街日報》。這些人脈網絡,無疑為黎智英順利接觸蓬佩奧、時任副總統彭斯等美國高層政要提供了重要渠道。

其二,輿論平台充當「思想策源地」。判決書指出,美國前副防長保羅·沃夫維茲於2019年6月提議黎智英在《華爾街日報》等媒體發表文章,以引發白宮對香港事務的關注。該文章的具體寫作建議,則來自黎的教父比爾·麥格恩(Bill McGurn)——他既是《華爾街日報》編委會成員,也曾擔任喬治·W·布什總統的首席演講稿撰寫人。這篇2019年8月由黎發給麥格恩的成稿,明確提出「必須對抗中國,而非綏靖」,並希望美方對中國內地及香港官員子女實施簽證制裁、在國際場合批評中國宗教政策、設立國會專門委員會「監督北京遵守基本法」。此文奠定了黎後續一系列言論(如發表的文章、社交發帖、在線直播)的基調,可視為其對外宣傳的綱領性文件。其後,黎繼續在該報刊發文章。2020年2月25日獲告知,其2月19日發表在該報的《中國的穩定假象》一文受到彭斯及其高級幕僚青睞,彭斯期待盡快見到黎,並就當年立法會選舉的泛民「初選」問題等進行討論。如果說《蘋果日報》是黎智英在香港的「內宣」工具,那麼《華爾街日報》則是其奉迎美西方國家、尋求支持的「外宣」平台。這種內外分工,並非偶發,而是從一開始就具有明顯策略性。

其三,被捕後發動「輿論營救」。黎智英被拘捕及判刑後,《華爾街日報》表現出異乎尋常的「聲援」姿態。該報不僅持續報道案件進展,更頻繁通過社評和觀點文章,對香港司法制度和案件本身作出價值判斷。這些評論很少正面回應判決書所列舉的事實與證據,卻往往採用高度概括乃至情緒化的表述方式,將刑事判決等同於「政治迫害」,將案件置於「新聞自由」「人權危機」的宏大敘事之中。例如其社評標題將「監禁20年」刻意寫為「判處死刑」,並多次使用「虐待」「折磨」「容不下」等煽動性字眼指控中國政府。考慮到麥格恩在該報的特殊地位及其與黎的教父子關係,有理由相信多數社評由其主導或操刀。此類操作雖以「新聞自由」「人權」為名,實質上更似圍繞特定人際與政治關係的營救行動,旨在維護其長期培植的美西方在港代理人。

綜上來看,《華爾街日報》對黎智英案的高度關注和投入,並非基於單純的新聞專業主義或抽象的價值捍衛,而是植根於深厚的人事交集、長期的思想塑造以及明確的利益關聯,帶有既定的政治目的。釐清這層淵源,便不難理解為何該報在屢遭香港特區政府與外交部駐港公署點名批評後,仍持續進行偏頗失真報道評論。公眾在閱讀該報有關文章時,有必要穿透其「捍衛自由」的話語表象,審視其背後具體的政治與人際網絡運作,看清其與黎智英的深度關聯,及在黎勾結外部勢力中的特殊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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