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建議從外匯基金把1500億元,在未來兩個財政年度每年轉撥750億元至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以支持北都,消息人士指,有關轉撥暫時仍屬一次性,不會動搖支持聯繫匯率的資金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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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提出,建議根據《外匯基金條例》,在不影響外匯基金保持香港貨幣金融體系穩定健全的前提下,從外匯基金把1500億元,在未來兩個財政年度每年轉撥750億元至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以支持北都及其他基建項目。
時隔42年再動用外匯基金儲備
這是政府時隔42年動用外匯基金儲備,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有關轉撥暫時仍屬一次性,當中考慮到相對於外匯基金總額達4.1萬億元的比重細小,而且不會動搖外匯基金用作支持聯繫匯率的資金規模,亦不會改變銀行體系總結餘,強調外匯基金繼續足以維持香港貨幣穩定。
消息又指,是次轉撥資金是引用《外匯基金條例》第8條,財政司司長有權力實施,可在外匯基金資產尚未履行各項責任總和的維持105%之下,轉撥資金到政府轄下基金;至於最終轉撥外匯基金項目下哪些資產,則交由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處理。
政府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根據《外匯基金條例》第8條,從外匯基金轉撥1500億元至政府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行政長官李家超。李家超FB
政府表示,該轉撥將透過在財政司司長法團下的指定帳戶進行,並分別在2026至27和2027至28年度,以每年750億元進至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帳戶。政府將在立法會通過《2026年撥款條例草案》後落實相關安排。
政府發言人表示,《外匯基金條例》第8條賦權財政司司長可從外匯基金轉撥款項並訂明相關機制,首要條件是財政司司長須信納相關轉撥不會對外匯基金保持港元匯價穩定並維持本港貨幣及金融體系穩定和健全的主要目的造成不利影響。
政司司長陳茂波在立法會宣讀《財政預算案》。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指,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2026至27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外匯基金25年的投資表現創下歷史新高,全年投資收入達3,300億元,截至25年底,外匯基金總資產超過41000億元,規模足以維持香港貨幣金融穩定。在不影響外匯基金保持香港貨幣金融體系穩定健全的前提下,建議從外匯基金把1500億元,分兩年轉撥至政府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以支持北部都會區及其他基建項目。
政府總部。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發言人強調這次轉撥屬特別安排,並非經常措施,所有款項均會用於基建項目而非政府的經營開支,目的是加快提升發展容量,屬長遠投資。政府早前已就轉撥建議諮詢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並獲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