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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得直 律政司研究判詞考慮上訴

法庭事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得直  律政司研究判詞考慮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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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得直 律政司研究判詞考慮上訴

2026年02月26日 11:48 最後更新:15:2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讓管理私人事務的力高顧問公司在大樓內設辦公室。區院經審訊後裁定兩人欺詐罪成,於2022年10月分別判監5年9個月及1年9個月,兩人不服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上訴庭星期四(2月26 日)裁定兩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律政司表示,將深入研究上訴法庭的判詞,以考慮就上訴法庭的判決提出上訴。

黎智英早前就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判囚20年,其中2年與本案同期執行。資料圖片

黎智英早前就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判囚20年,其中2年與本案同期執行。資料圖片

黎智英及黃偉強今均沒有到庭,上訴方亦無代表到場,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高級檢控官吳加悅則到庭聽取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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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早前就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判囚20年,其中2年與本案同期執行。資料圖片

黎智英早前就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判囚20年,其中2年與本案同期執行。資料圖片

黃偉強。資料圖片

黃偉強。資料圖片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巴士的報記者攝

排隊旁聽的巿民。巴士的報記者攝

排隊旁聽的巿民。巴士的報記者攝

壹傳媒大樓。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壹傳媒大樓。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警方一早在高院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一早在高院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偉強。資料圖片

黃偉強。資料圖片

法庭裁定控方未能毫無合理疑點證明犯罪元素,特別是隱瞞罪需建基於「披露責任」存在。判決指,普通法原則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屬特定合約類別或存在特殊關係。本案租契,蘋果印刷公司與科技園公司於1999年5月25日簽訂,無明文條款要求披露違約,經恰當詮釋亦無隱含條款。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巴士的報記者攝

雙方關係本質為商業性業主與租戶關係,科技園按謹慎商業原則行事,批出特惠租金及租期以吸引投資;蘋果印刷投資逾5.28億元興建蘋果大樓,雙方互惠。因此蘋果印刷與該公司之間並不存在足以構成普通法規則下例外情況的特殊關係,以致合約方有責任披露履約過程中的違約情況。

法庭裁定控方未能證明兩項欺詐罪的犯罪行為,撤銷定罪及擱置判刑。

排隊旁聽的巿民。巴士的報記者攝

排隊旁聽的巿民。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中黎智英及黃偉強同被控一項欺詐罪,黎智英另被控另一項欺詐罪。黎智英於2022年12月被判監禁5年9個月,罰款200萬元及遭頒8年「取消資格令」,黃偉強被判監禁21個月。

壹傳媒大樓。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壹傳媒大樓。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早前就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判囚20年,其中2年與本案同期執行。黃偉強早前已服畢刑期。

警方一早在高院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一早在高院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編號:CACC223/2022

外號「金融界拳王」的上市公司前主席李振邦,涉串謀汽車經銷商,協助公司購置勞斯萊斯汽車時,誇大其售價及首次登記稅款共約310萬元,遭廉署落案起訴。李振邦否認控罪,經審訊裁定欺詐罪成,串謀詐騙罪脫。案件原定星期三(4月8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惟辯方求情指,被告患罕見病「喉痙攣」及幽閉恐懼症,若監禁可導致生命危險,暫委法官黃士翔押後至5月7日判刑,待辯方呈交詳細醫療報告,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李振邦。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李振邦。巴士的報記者攝

42歲被告李振邦,為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前執行董事兼主席,被控串謀詐騙及欺詐兩罪。

案情指,李振邦於2020年底以公司發展汽車貸款業務為由,建議公司購入勞斯萊斯,並虛報車輛連稅總價約610萬元,其後公司支付有關款項,但大股東其後發現車價連稅實際僅約300萬元,李振邦涉誇大金額約310萬元,涉事車輛更登記在與公司無關的海外BVI公司,另有約80萬元經車商轉入其妻戶口,事件最終由大股東向廉署舉報揭發。

黃官早前裁決時指,沒證據顯示被告與汽車經銷商之間的金錢來往屬串謀所得利益,裁定他串謀詐騙罪脫;但被告在得悉公司多付車輛首次登記稅後,仍安排簽發支票,因此裁定他欺詐罪成。

辯方資深大律師謝華淵今補充求情,指被告自2018年起患幽閉恐懼症,無法忍受監獄等密閉、無即時協助的環境,一旦被監禁極大機會即時發作,致嚴重呼吸困難,甚至危及生命。被告另患極罕見的「喉痙攣」,全港僅2人患有,另一人已去世,被告今年3月20日曾嚴重併發,幸及時被送往浸信會醫院急救。該病發作時,患者會在極短時間內完全無法呼吸,必須即時有人協助托頸搥胸急救,否則有生命危險,發作頻率高達每星期一次,相信是與打拳運動後遺症有關。

暫委法官黃士翔押後至5月7日判刑,待辯方呈交詳細醫療報告,被告續准保釋。

暫委法官黃士翔押後至5月7日判刑,待辯方呈交詳細醫療報告,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指,被告並非逃避刑責,但對被告人身安全而言「坐監非常危險」,等同生命威脅;另被告最擔心家人會失去照顧,而感化官對被告印象良好,建議法庭考慮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黃官聽取求情後指,被告行為雖違反誠信,但考慮其病情特殊,決定給予機會,讓被告索取兩名專科醫生的全面醫療報告,以評估病情嚴重性。法官暫不考慮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批准被告續保釋。

案件編號:DCCC63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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