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罪罪成,上月被判入獄20年。在北京,全國政協委員、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副署長孫青野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法官依據黎智英的犯罪事實,並以《香港國安法》為依據作出判決,認為沒有瑕疵。本港法官作出正確的判決,外國不應該制裁他們,也不擔心之後制裁措施會擴大。
黎智英。AP資料圖片
對於《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兩年,孫青野說,立法後香港的國家安全形勢越來越好,形容籬笆築得越來越牢固;至於往後5年如何規劃,他認為只要按現行《香港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執行相關工作,對香港的國家安全情況非常有信心。
駐港國安公署
孫青野又指,香港未來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仍然有很多工作,包括總體國家安全觀當中的金融安全、科技安全等,又認為網絡安全是必須補齊的短板。
另外,身兼政協常委的澳門中聯辦副主任、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技術顧問黃柳權表示,澳門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很好,相信之後按著中央要求,特區會主動對接「十五五」規劃工作。
政府發言人表示,財政司司長已根據《公司條例》,指示審查員終止調查壹傳媒有限公司的事務,審查員的任期已於2026年的7月27日屆滿。財政司司長表示,壹傳媒的管治及財政問題,以及其高層管理人員利用公司進行不法行為純屬個別事件。
陳茂波fb圖片
政府表示,財政司司長注意到過去這段期間壹傳媒已於2021年12月15日,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根據《公司條例》及《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頒令清盤,有關清盤正在進行中;壹傳媒的上市地位亦已於2023年1月12日被香港聯合交易所根據《上市規則》取消;壹傳媒的一些前高層人員已在2025年12月15日及2026年2月9日被原訟法庭裁定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成立並判處監禁;以及壹傳媒旗下有3間子公司在上述刑事案件中,被原訟法庭裁定罪名成立並判處刑罰,並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一條及《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於2026年3月20四日命令其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後,亦即告解散。
黎智英於2020年被捕。AP圖片
經詳細審視上述情況及所有相關因素,財政司司長認為已沒有需要繼續對壹傳媒的事務進行調查,因此,根據《公司條例》條指示審查員終止有關調查。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財政司司長表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具有良好、高效,並與國際標準相符的公司管治制度。香港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普遍恪守良好的公司管治標準。壹傳媒的管治及財政問題,以及其高層管理人員利用公司進行不法行為純屬個別事件。特區政府、監管機構和商界將繼續共同努力,確保香港持續奉行享譽國際的良好企業文化及公司管治標準,維持高質素、公平及有效的市場,致力維護香港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地位及信譽。」
壹傳媒。TY Y Google圖片
發言人又表示:「特區政府感謝陳錦榮先生出任審查員期間展現超卓的專業能力和高度的專業精神,秉持客觀公正的態度,克盡厥職,特區政府謹此向陳先生及其團隊致以由衷的謝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