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早(19日)10時於中環展城館舉行首場聽證會,先由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作開場陳詞指出,有證據顯示,大火當日宏福苑大維修工地有人吸煙,煙頭為火源,而幾乎所有保障生命措施因人為因素而徹底失效。
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
陸啟康:9個月要提交報告是很進取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甫開場表示,這3個月委員會和律師團隊做了大量工作,各方提交證人供詞,為數不少,委員會將審視,對聽證會細節作出安排。他坦言,大膽說鑑於複雜性和龐大,在數個月內展開聽證會不易,9個月要提交報告,是很進取,英國格倫費爾大火都用了7年時間,但首先要盡早向死者及家屬作出交代,加上香港老舊樓宇不少,急需進行維修工程,宏福苑大火令他們不知道何去何從;另亦要盡早向政府提供報告,處理人事問題。
他說,各個涉事方要盡快完成工作,因調查涉及廣泛,最終證人名單尚未核實,有證供可能重複。他指第一範疇是起火原因;第二是大型維修工程是否涉及圍標。現已完成第一範疇工作,第二範疇下周進行。除非涉及隱密資料,否則都會公開,首先由委員會進行開場陳詞,讓公眾知道目前掌握證據,要還原證據並將事實披露,可能令死者家人不安,但強調有必要性,委員會已指示律師團隊處理證據,包括掩蓋錄影、以相片方式陳述,並掩蓋在場人士,希望將困擾減到最低。他強調,調查要全面,聆訊有效進行,委員會一定公開、公平、不偏不倚,完成所有調查工作。
杜淦堃:火災涉及多項人為疏失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稱,綜合現有資料,當天火災涉及多項人為疏失:首先,7座大廈火警警報系統被關閉;第二,樓梯和走廊窗戶被拆除,方便工人行走,卻成為濃煙蔓延通道;第三,消防栓和系統被關閉長達數月,遠超法例規定的14天上限;第四,工地使用棚架及發泡海綿物料;第五,工地吸煙問題嚴重,景觀平台發現大量煙頭,居民多次投訴卻未獲正視。專家將逐一探討這些因素如何重疊導致悲劇發生。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攝
消防措施因人為因素徹底失效
杜指,根據現有資料顯示,火災當日幾乎所有保障生命的消防措施,因人為因素而徹底失效,包括7座火警鐘被關閉,不能向居民作出的警示,失去讓居民疏散的時間;樓梯和走廊窗戶被拆除用以開設通道,是方便工人進出的「生口」,令濃煙和火勢得以進入,迅速蔓延,令大量居民被困;消防栓及喉轆系統被關閉,儘管規定不可以超過14日,但承建商一直申請延長關閉限期,令系統關閉數月;棚架和窗戶上的可燃物,尤其是阻燃棚網,在風球後被更換為非阻燃棚網,且居民窗戶被發泡膠遮蔽,使火災蔓延至居民家中.棚架上及懷疑為火源的光井平台留有大量煙頭,居民多次投訴,沒有得到正視。
火源疑為光井 起火原因最有可能是煙頭
杜續指,據證據及分析,相信起火點位於宏昌閣104室和105室之間俗稱「光井」的底部平台,煙霧從光井吹出並出現閃光,3分鐘後火沿東面天井向上蔓延多層。該處的混凝土受到最嚴重的火災損害,經挖掘後發現紙箱殘骸、手套及兩個煙頭。分析指出,起火原因最有可能是煙頭,並燒著了附近的紙箱。而相關閉路電視片段明確指出,事發當日下午2時10分和2時43分,有身穿印有「宏業」字樣黃色T恤的工人在該處吸煙,推斷起火時間是下午2時42至45分。雖然暫未有直接證據證明是哪個煙頭引起火災,但相信光井平台已變成工人的休息和儲物地點,工人未遵守規則前往指定吸煙區。
杜指出,工人在地盤吸煙是當地居民長期投訴但未獲正視的問題,其他可能的起火原因已被初步排除。分析顯示,光井中沒有電線或電器故障的跡象,104室和105室亦無短路情況。此外,光井處的液化石油氣管道僅被燒焦變形,並無破裂噴射跡象,加上火勢先慢後快的特徵,亦不符合氣體洩漏引致爆炸的猜測。
杜淦堃又在會上播放一段宏昌閣2701室住戶打999 求救電話錄音,住戶稱當時「很大煙」,並稱單位內有「兩個老人家」,惟接線人員當時仍詢問「你要警察定救護車」,杜淦堃質疑緊急電話求助流程或未能迅速應對火災等即時危險。 此外,另一單位的閉路電視也記錄了宏泰閣2307室的住戶嘗試致電消防處的過程。電話接通後,求助者至少等待了1分鐘仍無人接聽。雖然電話最終被接通,但999接線生向消防員提供了「宏昌閣」的地址信息,杜淦堃表示,宏泰閣2307室住戶最終獲救。
起火僅18分鐘宏昌閣已陷火海
庭上及後播放其他途人拍攝的片段,當中包括於網上流傳宏昌閣低層起火的影片。杜淦堃指,警方亦收到報案電話,片段顯示首批消防員抵達現場時,與首個報案電話相隔6分鐘。片段另顯示火勢迅速蔓延,竹棚不斷掉下。及至下午3時3分,即估計起火時間18分鐘後,宏昌閣已陷入火海,宏昌閣大堂於3時9分已滿佈濃煙,居民的逃生出口已被堵塞。
杜表示,綜合顯示火勢於3時20分蔓延至宏盛閣、3時25分蔓延至宏建閣及宏新閣、3時35分蔓延至宏道閣、3時40分蔓延至宏仁閣。 杜再引述新聞片段指,於下午5時許,7座大廈已起火,大部分棚架被燒毀,死亡人數逐漸增加,最終消防於 11 月 28 日宣布行動結束,火災歷時43小時。
大火釀168死79傷
杜指,大火最終造成168死79傷,包括150名宏福苑住戶 、9名外傭、7名裝修及建築工人、1名訪客及1名消防員。37戶家庭失去兩名或以上成員,包括夫妻、父母與子女、侄女及侄子,以及兄弟姊妹,死者年齡介乎6個月至98歲,其中114人年滿65歲或以上,7人未滿18歲。
杜淦堃表示,獨立委員會曾到受影響單位實地視察,發現起火單位同層的毗鄰單位內部未見明顯受波及跡象,部分單位內的紙張等易燃物亦未有受影響,顯示火勢未有蔓延至部分單位的室內空間。杜又在會上展示兩張照片,包括宏昌閣105和103室的照片,前者的大廳嚴重損毀,後者則近乎完好無損,引起現場人士嘩然。
事發時900單位住戶不在現場
他又引用消防處提供的資料指出,宏福苑7幢受影響樓宇合共1736個單位中,有812個單位內部並無受影響,佔相當比例。相關數字反映,火勢主要沿外牆蔓延,未有大範圍波及單位內部。他續指,火警時約250個單位住戶選擇以坐升降機離開現場,150個單位住戶選擇行樓梯。另有900個單位住戶事發時不在現場,形容「如果火災發生在晚上,大家可以一下想像後果。」
首輪聽證會共8場,每場提供約360個公眾人士旁聽名額,當中約一半名額會優先分配給宏福苑居民。據委員會公布,最新共有38個持分者獲准以涉事方身份參與聽證會,可在聆訊中作開場和總結陳詞、提問和傳召證人,涵蓋多個政府部門如屋宇署、消防處、民政事務總署等、7名宏福苑居民、14 名前法團成員包括主席徐滿柑等、宏福苑大維修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樓」董事、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2名董事及授權簽署人、及曾參與投標的「中華發展工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