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租客1000元賄賂地產代理圖免付1.6萬撻訂賠償 判囚4個半月

法庭事

租客1000元賄賂地產代理圖免付1.6萬撻訂賠償 判囚4個半月
法庭事

法庭事

租客1000元賄賂地產代理圖免付1.6萬撻訂賠償 判囚4個半月

2026年03月25日 22:05 最後更新:23:47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住宅單位租客,控告他以1000元行賄一名地產代理,要求對方向地產代理公司隱瞞他違約,以免卻支付「撻訂」賠償16000元,被告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半月。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廉署說,48歲的被告杜渡,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出,賄賂是嚴重罪行,加上被告未能顯示真誠悔意,最終判囚4個半月。

案情透露,被告經美聯物業一名地產代理安排,於2022年11月6日早上參觀大圍一個「放租」住宅單位。被告與業主即場簽訂物業臨時租賃合約,以每月16000元租住該單位。被告其後經其他渠道在同一屋苑覓得另一個單位,於是同日下午聯絡涉案地產代理,表示想取消該份已簽訂的臨約。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根據臨約條款,任何一方如取消合約,須支付等同按金的款項作賠償,即16000元。被告遂向該地產代理提供賄款1000元,要求對方協助向美聯物業隱瞞他與業主已簽訂臨約,以及他違約的事實。該地產代理沒有接受賄賂,並向美聯物業匯報事件。

​一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兩個月和罰款1800元。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人員8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68歲抵港女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110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500元,應課稅值約36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一名抵港女旅客行李藏有1101支未完稅香煙,被海關拘捕。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名抵港女旅客行李藏有1101支未完稅香煙,被海關拘捕。政府新聞處圖片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