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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女訛稱為銀行職員 提供低息再按揭貸款呃逾340萬 分別判囚18及24個月 緩刑3年 

法庭事

2男女訛稱為銀行職員 提供低息再按揭貸款呃逾340萬 分別判囚18及24個月 緩刑3年 
法庭事

法庭事

2男女訛稱為銀行職員 提供低息再按揭貸款呃逾340萬 分別判囚18及24個月 緩刑3年 

2026年03月26日 17:39 最後更新:17:39

2男女訛稱「銀行職員」,聲稱可提供低息再按揭貸款,誘使受害人前往尖沙咀一間名為「康宏國際(亞洲)有限公司」的財務中介辦公處所。受害人信而為真,向康宏交付巨額款項,惟最終未獲貸款。警方事後以洗黑錢罪拘捕數人,其中2人早前認罪,星期四(3月26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王證瑜指,二人因檢控延誤承受巨大壓力,同時接納二人在還柙期間積極反思,終分別判囚18及24個月,但緩刑3年,勸勉二人珍惜法庭給予機會,重新做人。

2名被告依次為馬翠琪(34歲)、曾憲聰(36歲),各被控一項洗黑錢罪。

2男女訛稱為銀行職員,提供低息再按揭貸款呃逾340萬,分別判囚18及24個月,緩刑3年

2男女訛稱為銀行職員,提供低息再按揭貸款呃逾340萬,分別判囚18及24個月,緩刑3年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馬翠琪在還柙期間努力修讀副學士學位課程,知道自己犯下嚴重控罪,望法庭可寬大處理。由於馬涉及另案,即將刑滿出獄,希望法庭可考慮其更生;而被告曾憲聰犯案時因涉及汽車買賣,借貸30萬元投資,但無力還償,其背景報告非常正面。辯方強調反對控方加刑,認為若非控方延遲檢控,未必會拖延至今,希望法庭寬大考慮,作為扣減,亦奢望法庭考慮緩刑。

王官判刑時指,法庭會評估涉案金額、犯罪次數、被告參與程度等,強調判刑並非「非黑即白」,需結合被告個人狀況、涉案情節,改造表現等因素綜合考量,同時兼顧懲戒、更生等情況。

王官續指,案件至今已逾9年,控方用逾三年時間索取法律意見,造成延誤。同意沒證據顯示兩被告知悉自身洗黑錢。但因洗黑錢控罪嚴重,法庭同意控方申請加刑。被告馬翠琪還柙期間努力修讀副學士學位,亦將於2個月後畢業,考慮被告承受的精神壓力,更生期間積極反思,判囚18個月,但緩刑3年;被告曾憲聰雖涉案情節嚴重,但綜合各項特殊因素,判監24個月,同樣緩刑3年。法庭希望二人珍惜法庭給予的機會,重新做人。

暫委法官王證瑜。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王證瑜。資料圖片

案情指,被告馬翠琪及被告曾憲聰的帳戶均為涉案帳戶。2015年8月至12月期間,共有43名受害人接獲自稱銀行職員的推銷電話,對方聲稱可提供低息再按揭貸款,誘使受害人前往尖沙咀一間名為「康宏國際(亞洲)有限公司」的財務中介辦公處。

受害人因相信可透過康宏獲得本地銀行低息貸款,被誘向指定放債人借錢,並將款項交予康宏,用作清償債務、保證金、按金、投資本金或轉介服務費等。

受害人按康宏職員指示,以支票存入涉案帳戶,涉案金額逾340萬港元。然而受害人付款後從未收到任何貸款,康宏職員亦失去聯絡,其辦公處自2015年12月中起空置,其後報警處理。

馬翠琪於2017年3月6日被拘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將帳戶借予前男友(即被告曾憲聰)處理一張160萬港元支票,聲稱款項用於內地購買土地,但不清楚土地位於香港還是內地;曾憲聰於2017年4月被拘捕,在警誡下聲稱將帳戶借予一名身分不詳的「傻豹」朋友,並接收了340萬港元。

案件編號:DCCC 632/2025

一名廚師涉冒認宏福苑災民,騙取逾2.5萬元善款,經警方調查後被揭持有傀儡戶口,當中涉款6.4萬元,被控洗黑錢罪。案件星期四(3月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4月9日作答辯,待提供法律意見,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32歲被告湛樹成,報稱廚師,被控於2025年10月25日與2025年11月31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財產,即Alipay Financial Services(HK)Limited帳戶內一筆共64,886.45港元的款項,其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西九龍裁判法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

案件編號:WKCC554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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