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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卡羅來納州高院推翻教育撥款訴訟 裁定立法機關有權決定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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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卡羅來納州高院推翻教育撥款訴訟 裁定立法機關有權決定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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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卡羅來納州高院推翻教育撥款訴訟 裁定立法機關有權決定開支

2026年04月03日 09:41 最後更新:09:53

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周四推翻一宗長期纏繞該州的教育撥款訴訟,此裁決意味著決定撥款金額及分配的權力,將可能繼續由立法機關而非司法機關掌握。

這項由共和黨籍法官主導的4比3裁決,推翻了2022年一項具里程碑意義的裁決。當時,由民主黨佔多數的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裁定,下級法院法官有權指令將納稅人資金撥予州政府機構,以解決長期存在的教育不公問題。

資料圖片: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首席大法官保羅紐比(Paul Newby)於2024年7月10日,在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羅利(Raleigh)的立法大樓(Legislative Building)舉行的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英勇勳章頒獎典禮上向觀眾致辭。(美聯社圖片/Makiya Seminera) AP圖片

資料圖片: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首席大法官保羅紐比(Paul Newby)於2024年7月10日,在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羅利(Raleigh)的立法大樓(Legislative Building)舉行的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英勇勳章頒獎典禮上向觀眾致辭。(美聯社圖片/Makiya Seminera) AP圖片

翌年,另一審判法官計算出,州政府拖欠6.78億美元,以履行一項為期八年、耗資數十億美元的全面補救計劃中兩年的開支。該計劃部分旨在改善教師招聘和薪金、擴展學前教育,並協助殘疾學生。

在周四的裁決中,首席大法官保羅紐比(Paul Newby)撰文指出,一宗最初僅涉及一個縣教育開支的溫和訴訟,「演變成對總議會(General Assembly)制定的整個教育系統的全面、表面上的攻擊」。紐比表示,自那以後,司法行動已「過於激進」。

紐比寫道,當案件擴大時,「審判法院審理案件的權力亦隨之終止」,並下令駁回學校撥款訴訟。

這項裁決在法院聽取口頭辯論逾兩年後作出。控制總議會(General Assembly)的共和黨人,在編寫州預算時,將無義務遵守補救計劃,包括今年已延遲數月的預算。

民主黨籍州長喬許斯坦(Josh Stein)將更依賴說服議員及動用否決權,以增加對其偏好教育計劃和倡議的開支。在2022年裁決頒布時,斯坦是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的檢察總長。

斯坦周四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簡直無視其既定先例,讓總議會(General Assembly)繼續剝奪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下一代學生憲法所承諾的教育權利。」

兩名民主黨籍法官及一名共和黨籍法官對周四的裁決持異議。

民主黨籍助理法官安妮塔厄爾斯(Anita Earls)表示,這項裁決似乎更關乎2022年裁決的達成方式,而非學生的福祉。

她寫道:「允許州政府透過訴訟期間的行為,逃避對憲法權利侵犯的司法審查,迅速將憲法權利變成紙上談兵——在道德上引人注目,但在功能上卻毫無用處。」

焦點將轉向制定下一個州教育開支提案。總議會(General Assembly)本月復會。州政府每年逾300億美元的運營開支中,近四成用於K-12教育撥款。

共和黨籍參議院領袖菲爾伯格(Phil Berger)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自由派教育特殊利益集團不當地試圖劫持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的憲法撥款程序,以透過司法命令強加其政策偏好。今天的裁決證實,制定政策的正確途徑是立法程序。」

共和黨(GOP)教育開支的批評者指出,納稅人資助K-12學生入讀私立學校的獎學金,證明可為公立學校兒童做得更多。

該訴訟始於1994年,當時多個低收入地區的學區及兒童家庭提告,指控州政府未提供足夠教育撥款,違反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憲法。

該案件常被稱為「利安德羅(Leandro)案」,因其以其中一名提告學生的姓氏命名。

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在1997年和2004年的裁決中,發現州憲法規定所有兒童必須獲得「接受良好基礎教育的機會」,且州政府仍未能充分遵守該指令。許多人認為這問題仍未解決。

北卡羅來納州教育工作者協會(North Carolina Association of Educators)主席塔米卡沃克凱利(Tamika Walker Kelly)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為我們領導人失敗付出代價的人並非抽象概念。他們是農村社區世世代代的兒童,過去和現在,他們等待了30年,一個從未兌現的承諾。」

法院在2022年的民主黨多數裁決中,認定這些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裁決,加上憲法的「受教育特權權利」,以及民選官員多年不作為,造成「特殊」情況,賦予已故法官大衛李(David Lee)權力,可在總議會(General Assembly)未頒布具體法律的情況下,指令撥款。

(美聯社)

美國各地在一周內發生多宗警車追截事件,導致至少八人死亡。有執法專家持續呼籲,應限制高風險的高速追捕行動。

在德州,一名男子周日駕車逃避警方追截時死亡。阿拉巴馬州則有四人於上周五喪生,當時一輛被州警追捕的汽車衝出公路撞樹。而在加州,上周亦發生多宗警車追截引致的車禍,造成三人死亡。

檔案圖片:2022年1月17日,費城一輛警車上的警燈閃爍。(美聯社圖片/Matt Rourke) AP圖片

檔案圖片:2022年1月17日,費城一輛警車上的警燈閃爍。(美聯社圖片/Matt Rourke) AP圖片

這些致命事故,是每年數百宗警車追截死亡個案的其中一部分。

一份由全國警務標準智庫「警務行政研究論壇」(Police Executive Research Forum)於2023年發表的報告指出,除非涉及暴力罪行且疑犯構成即時威脅,否則警方應停止追截車輛。該報告提到,部分警區(包括侯斯頓(Houston)及紐約市)的致命事故及追截行動有所增加。

阿拉巴馬州執法機構(Alabama Law Enforcement Agency)發言人阿曼達華斯登(Amanda Wasden)周日透過電郵表示,在阿拉巴馬州東南部派克縣(Pike County)一條鄉村公路上,一名司機於上周五深夜試圖逃避該機構公路巡邏隊的追截,期間發生車禍。事件中沒有其他車輛涉事。

司機與兩名乘客(其中一人為17歲少年)當時均沒有佩戴安全帶,並被拋出車外。第三名乘客雖未被拋出,但四人均證實當場死亡。

華斯登指出,該宗車禍仍在調查中,暫未有更多資料。她的電郵亦沒有說明追截行動的起因。

據沃思堡(Fort Worth)警方表示,在德州沃思堡(Fort Worth),警方當時正追截一輛在35號州際公路(Interstate 35)上沒有開車頭燈的汽車,該車其後撞上多輛其他車輛並最終失事,司機當場死亡。

在南加州,波莫納(Pomona)警方發表聲明指,警員周三追截一名涉嫌家庭暴力疑犯時,其座駕撞上另一輛車,導致車內一對夫婦死亡。據KCBS-TV報道,該夫婦距離孩子出生僅數天。

在另一宗案件中,橙縣(Orange County)警長辦公室表示,警員曾試圖截停一輛被盜的U-Haul貨車,惟該車最終撞向一輛SUV,導致SUV司機死亡,其三名乘客則受重傷。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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