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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宏泰消防董事認從未視察宏福苑 遭質疑沒盡責:你聽同事講、同事又聽人講

社會事

大埔火災|宏泰消防董事認從未視察宏福苑 遭質疑沒盡責:你聽同事講、同事又聽人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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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宏泰消防董事認從未視察宏福苑 遭質疑沒盡責:你聽同事講、同事又聽人講

2026年04月08日 14:17 最後更新:04月10日 09:48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三(4月8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9場、也是第二輪的首場聽證會,將有4人出席作供,包括消防承辦商「宏泰」的董事及水喉工、另一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董事、及負責牌照及審批的消防處助理處長,是首次有消防處代表作供。「宏泰」董事鍾傑文再次出席作供,承認一直僅透過員工匯報宏福苑年檢及維修情況,遭委員會大律師質疑「你聽同事講、你啲同事又聽人講」,鍾承認「唔理想,自己太忙」;另鍾傑文亦承認,「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在火災前、11月21日傳送給他的15張消防水缸「有水」相片,全是「過期相」,實際上當時水缸已無水。

宏泰消防工程公司的水喉工唐慶麟。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消防工程公司的水喉工唐慶麟。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水喉工一度否認曾關消防水缸水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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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泰消防工程公司的水喉工唐慶麟。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消防工程公司的水喉工唐慶麟。巴士的報記者攝

政府代表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政府代表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大律師許偉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大律師許偉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入聽證會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入聽證會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聽證會舉行第二輪首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聽證會舉行第二輪首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消防工程公司的水喉工唐慶麟作供,由獨立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作盤問。唐2015年加入「宏泰」,2016年開始替宏福苑作消防年檢,2025年10月16日和17日和唐小明、蔡金龍做年檢後執修工作,包括更換喉轆噴咀,須到天台關閉消防水缸水掣,又指宏仁閣、宏道閣、宏新閣的消防水缸水掣由蔡金龍關閉。但李澍桓指,唐去年底向警方提書面證供提及,由他本人關水掣,唐其後改稱「係我閂水掣嘅。」

去年10月完工程後測試發現水缸「一滴水都無」

唐指,去年10月16日及17日到宏福苑3座大廈進行更換消防喉轆閘掣工程,完成後他著蔡金龍打開天台消防水缸出水閘掣做測試,但發現無水出。他打開水缸檢查,發現水缸內「一滴水都無」,但內裡已鋪上新磚,亦有工程器具,故估計正進行鋪磚工程。

唐稱,曾透過管理處轉達情況予「置邦」工程主任林文欣,林文欣回應稱「消防水缸正執修,所以無水」,並已經「掛牌」,即申請「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唐表示,自己聽後並無再追問詳情。10月17日他前往其餘5座重新打開閘掣、更換零件及測試,但承認無親自上樓核實是否有水,亦無再向管理處查詢無水原因。

李澍桓問及為何在明知水缸無水的情況下,仍要指示蔡金龍重開供水掣?唐慶麟解釋稱「因為閂咗,穩陣起見,就要開返」。

政府代表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政府代表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無跟進向管理公司查詢

唐慶麟續指,當時亦向宏泰消防董事鍾傑文交代有關情况,當時鍾要求唐詢問林文欣是否已「掛牌」,即是否取得「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他指林回應稱已掛牌。

李展示多張消防水缸照片,其中一張為2025年11月13日的宏仁閣天台消防水缸。但唐指:「消防水缸牆身無可能咁乾淨、太白了」 ,又指自己在去年10月16日上樓觀察時,水缸已鋪磚。

唐回應代表管理公司「置邦」的大律師許偉強提問時確認,10月16日與「置邦」林文欣對話中,提到有水缸工程進行,故要放走消防水缸的水,但唐沒跟進再問,亦沒問及「掛牌」事宜,而其老闆鍾傑文亦沒指示就水缸事件跟進,或要他就「掛牌」向管理公司查詢。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指,唐慶麟的2份供詞及其老闆鍾傑文的供詞均沒提及唐慶麟向林文欣問及「掛牌」的情況,質疑為何兩人沒提及。唐稱,落口供時沒提到,「沒記起來」。

「宏泰」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鍾傑文同意消防缸放水 技術上沒必要關閉加壓泵

「宏泰」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今再次出席聽證會作供。聽證會上展示4張宏福苑於2025年3月24日消防年檢圖。問及消防入水掣、街喉、喉轆等某程度上是居民自救設施,鍾同意,指消防員也可用。

鍾同意天台消防缸放水工程沒需要關閉消防泵,因怕警鐘誤鳴,故更換水缸零件時會關閉消防加壓泵,恐加壓泵運作時會損壞,這是慣常做法,但同意技術上沒必要關閉加壓泵。

年檢核對表方面,宏仁閣和宏志閣部分顯示有問題,鍾同意曾問過下屬、電工黃健華,對方稱是「甩漏」,確認是兩座都沒問題。他又指,年檢表不用向消防處提交,但自行儲存7年供消防處抽查,但宏福苑的年檢表,9年來從未曾有消防處人員抽查,而按其公司的經驗,其他工程亦未有消防處抽查。

據鍾提供的新證供,宏福苑去年3月年檢後及10月換水喉工程,但在4月時有水喉需要修理。李澍展示「消防裝置及格證書」,顯示喉轆及消防栓系統出問題,其中一座有上水喉管破損。鍾指,下屬黃健華曾到場查看水缸,鍾則透過照片查看,發現上水喉管物料穿了,相信是「自然老化」,但他否認年檢不仔細,指喉管物料爆開沒先兆,當時他收到管理處通知漏水,擔心缺水,憑經驗評估需「掛牌」。他又估計,上水泵當時關閉了,故沒檢查上水泵有否損壞,解釋因水喉爆開的原因是行泵上水,故壞泵的機會很細。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追問原因,鍾解釋,若泵壞便不可能有水上,那便不會「谷爆條喉」。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鍾傑文承認從沒到宏福苑視察「你聽同事講、同事又聽人講」 承認「真係太忙」

李展示相關工程的關閉通知書(SDN),鍾指消防處4月4日有查問情況,了解需要關閉甚麼系統;而5月27日由其外判工人「阿強」到場更換水喉,但沒開泵作測試,因與置邦「鄭小姐」議價時,對方提議由「置邦」負責上水,「宏泰」只負責換喉。事後他問鄭小姐交「滿水」照片,確信水缸已滿水。

李指,該工程的報價單中提到消防系統放水及入水工程,涉及3000元,工程總額則為9000元,鍾確認該3000元工程最終沒做,因在管理處提議後,他減去500元工程費。

李質疑,去年3月、10月、11月年檢及維修時,都沒親身到宏福苑視察,只依靠員工匯報,「你聽同事講、你啲同事又聽人講」,作為消防裝置承辦商持牌人,是否屬盡責表現?鍾承認「唔理想,可能我真係太忙。」李指1900多戶人的性命就靠這套消防系統,鍾回應指:「但不是我們關的。」,李再問及,「若多點監管、嚴格執行消防設除牌制度,你是否認同?」鍾表示認同。

李再問及,10月16及17日唐慶麟只檢查了3座的消防防水缸,至於其他5座唐問了林文欣,鍾指不完全正確,唐當時有開過水閘,「若有水會聽到水聲」。

鍾傑文知道「置邦」鄭小姐傳送水缸入水相片是「過期相」 惟無過問

聽證會上又展示「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與鍾傑文的WhatsApp紀錄。鍾曾於去年10月28日問鄭,消防水缸「入返水未」,稱「無水完唔到工」,鄭當時回應指「已入返水」。鄭芷盈去年11月21日亦WhatsApp向鍾傑文傳送15張相片,稱水缸「已入水」,但實際上大部分照片是同年8月的「過期相」。

鍾指,他看到相中日期,隨即轉發相片到「宏泰」工作群組,直言「諗住叫人做」,但質疑「以前啲相睇嚟都無用。」但確認無追問對方為何會發過期相。

鍾其後發現上水喉已拆,指「好多工程做緊」,曾問置邦是否有「除牌紙」及FS251證書,但無進一步查詢工程詳情。李質疑鍾「唔係問返置邦咁樣最直接咩?」鍾指「溝通有時候要雙方」, 李指:「溝通你都要你問咗人哋先答㗎嘛。」

「置邦」大律師許偉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大律師許偉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與鄭芷盈9秒對話「羅生門」 鍾:「鄭有覆電話」 

「置邦」大律師許偉強問及,關於去年鍾與鄭芷盈的電話對話。關於消防證書FS251,鍾肯定有跟她提及取「除牌紙」及SDN。惟許指,鄭芷盈供稱不記得有,指SDN文件放在電腦,要拿出來很易,但鍾不同意,指當時鄭回復「不在手,要找喔」,但承認當時他沒再跟進SDN問題。

至於鍾首次作供時曾稱於去年11月21日致電鄭芷盈,向她索取「除牌紙」及SDN,惟鄭作供時提供通話紀錄顯示當日為「未接來電」。

聽證會上展示當日通話時間約9秒,並質疑兩人通話紀錄有出入,以及9秒是否足以以詢問「除牌紙」事宜,鍾稱「我哋對話真係好短」。他不同意當日相關交談從未發生,稱「記憶唔係咁」,指鄭有回覆其電話,自己通話紀錄其中一欄下午4時57分的有一個6秒的「incoming call」。許問及,鍾憑什麼認為這無電話號碼顯示的來電來自鄭芷盈?鍾回應稱,他正申請查看記錄,但仍未有。許指,根本所謂11月21日的對話根本不是事實,鍾不同意。

宏福苑居民入聽證會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入聽證會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代表律師質疑只推責管理公司 鍾:「我覺得自己盡咗力」 

許再問及去年11月27日、即大火翌日凌晨1時半,鍾與「置邦」工程主任林文欣的57分鐘對話。鍾供稱,當時林問他有否「宏泰或平日掛牌Form(表格)?」林指,公司要求他向承辦商索取「掛牌紙」,當時鍾反問「你哋唔係掛咗牌咩?」鍾指,對兩人交談「印象太深」,亦非首次與林文欣提及「掛牌」事宜。

許提到,鍾林兩人的對話,鍾似乎在怪責林「點解明知掛咗牌都唔講,只係一直催我們開工,到我們發現先至講」。許質疑不合理,因「宏泰」早已知道工程已「掛牌」,及聲稱一直有問「置邦」取「掛牌紙」,鍾質疑「置邦」不在10月開工前告知「宏泰」,「而唔係宏泰發現無水,問佢先講」。惟許指,當時「宏泰」沒說10月開工,鍾承認當時沒說,但「大家understood」。

許再問及,10及11月「宏泰」進行消防喉轆和系統檢修工程,知道消防水泵無水,總掣被關,而「宏泰」是否要確保消防裝置運作良好?鍾同意說法。許質疑,當鍾知道系統「無水無電」時,對是否要向管理公司提供意見,鍾回應說「不要多事」,因有另一個消防承辦商。鍾回應稱,因不知道另一承辦商會做什麼工程。許質疑,鍾一直知道卻沒跟進,故11月17日與鄭芷盈的對話,是為減輕自己的責任,鍾不同意。許指,鍾只責怪管理公司,有無想過自己做得不理想?鍾指「我覺得自己盡咗力」。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曾派人實地勘察 並致電鍾傑文跟進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關注,去年3月年檢後,「宏泰」曾發出SDN,其中宏仁閣的表格上寫了「關閉消防栓同喉轆」,惟鍾或其同事均未有親自看過2個泵房,鍾確認,但重申「宏泰」無關消防系統。孫再問及,消防處在4月4日和4月7日針對相關情況勘察,並跟進致電鍾,問鍾有否印象消防處確實曾派人勘察,鍾確認,消防處去勘察前曾致電話給他。

至於大埔消防局4月7日向管理公司遞交建議信,建議放置滅火筒,鍾稱無收過、亦無見過相關建議信,管理處亦沒特別提起,稱印象中曾問是否需加滅火筒,獲回覆不用。

被問到進行相關工程時發現消防系統被關閉超過24小時,有責任通知消防處或跟進。孫問及鍾,同意「宏泰」有此責任?鍾指沒辦法這樣做,因申請SDN須填資料,需跟管理公司取相關文件,但管理公司跟另一家消防承辦商有合約,有權不給他們,但稱按其理解有跟足程序做,「我哋一直有問、我哋係咁認知」。

鍾確認「宏泰」曾申請SDN 但最終無關閉消防泵

代表委員會的大律李澍桓再問及,關於4月派外判工「阿強」去維修消防喉,預期5月27日完工,即使不涉及消防泵,但「宏泰」有向消防處申請SDN。鍾指,因為是一個「天然意外」,而當時確信「無搵人掛牌」,作為負責維修的消防裝置承辦商,當時覺得消防泵有機會被關閉,故作出申請,但最終「宏泰」無關閉消防泵。

聽證會舉行第二輪首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聽證會舉行第二輪首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五(17日)舉行第14場聽證會,亦是第二輪最後一場,由一名地盤工人及時任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2名證人作供。徐滿柑供稱,居民曾反對舊法團提出大維修集資攤分期太短,曾發起街站簽名反對,惟不少居民被拒列席會議,又承認曾聽聞居民指控區議員黃碧嬌收集授權票,涉游說居民「唔好推翻法團」,但黃碧嬌向委員會發書面澄清,指曾在兩次業主大會中助約20戶居民填寫授權票,但並無以任何服務或資助作為交換條件,亦無收取任何利益。

此外,徐滿柑又確認,與「宏業」的大維修合約條款列明維修工程分三階段進行,惟最終全部同時間搭棚,指宏業解釋分期會令工程延誤及衍生額外開支。另徐指,「宏業」和「鴻毅」堅持用發泡膠封窗,指法例沒規定不能用,法團爭取不果。

地盤工人鍾潤新(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地盤工人鍾潤新(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最接近火源的地盤工人作供 指管工曾提醒不要在棚架吸煙

地盤工人鍾潤新先作供。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指,鍾潤新可能最接近大火火源的棚架工人之一。李表示,鍾潤新經朋友介紹到宏昌閣開工,進行外牆更換紙皮石工作,大火當日在宏昌閣外牆棚架上開工。

鍾潤新指,在開工前沒有上安全課,也沒講解如發生火警時的逃生方法或其他安全措施,但有管工巡視,曾提醒「不准在棚架上食煙」。

李澍桓指出,相關工序基本上不會產生碎石,不會有「整爛窗」的風險。鍾潤新同意很少機會整爛窗,但仍用發泡膠封窗是因為怕弄髒玻璃窗,承認碎石打爛玻璃機會很少。

大火當日,鍾潤新在宏昌閣4樓外牆棚架工作。聽證會再播放下午約2時46分的CCTV片段,畫面見到有閃光,對話是「邊個食煙?又來又來,快啲快啲;著火啊喂;唔好咁大聲;「你個位啊;我都無食緊煙;著緊啊、好大煙啊;「快啲啊,報警啊喂。」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右) 。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右) 。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昌閣4樓棚架開工 見下方著火欲找天台水喉救火但30秒後無水

鍾潤新指,初時聽到有人喊火燭時,見到棚架下方出現火光,當時他在4樓,即打算找水喉救火,當時有一條喉在天台供工人使用,他嘗試開水,但大概有20至30秒後就無水,最後他與其他同事一起爬棚架落地面逃生。他說,初時不知道工人是否全部安全,後來才知道全部都撤離了。

關於工人吸煙問題。鍾潤新承認自己是煙民,但從沒在棚架上吸煙,事發時,工人之間曾互相詢問是否有人吸煙或留火種,但在宏福苑2至3個月工作期間因有棚網圍着,故看不見有無工人在棚架上吸煙;他又指,地盤沒劃定吸煙區,自己開工時不會帶煙。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問及,當時也是否看到火光,鍾潤新回應指,當時他看不到火,但聽到有人喊火燭後,見到下面有火光。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居民不滿大維修集資分攤期倉卒 居民成立監察組擺街站爭取更長攤分期

第12屆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作供。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出,徐滿柑任期為2024年9月6日至2026年1月6日,是接任上屆管委會主席鄧國權,是大火發生時的法團主席,就大維修處理多項工作。徐滿柑本身從事港鐵的電子維修。

杜淦堃指,2024年6月初,舊管委會主席鄧國權透過律師向居民發出的有關大維修的集資信件,金額為169,654元。徐滿柑指,當時有認為集資分攤期有點倉卒,居民難以短時間籌集資金。

徐滿柑於6月14日嘗試列席舊管委會會議,反對集資安排,但未能成功入場,當時有不少居民同樣希望列席,但都被拒諸門外,其後電視節目《東張西望》於2024年7月7日也有報道。

杜淦堃再提到,徐滿柑同一天與其他居民在附近一間小學的公園開會,建議收集5%業主簽名,要求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徐滿柑指,主要目的是延長集資時限。

杜淦堃續指,舊管委會在2024年6月18日發通告,將集資期限由2025年2月15日延長至5月31日。徐滿柑承認,反映舊管委會聽取部分居民的訴求。不過,居民成立了「大維修監察組」仍繼續擺設街站收集簽名,因居民原先期望將集資攤分至2026年1月,讓業主有更多時間準備維修費。

杜淦堃問及,當時居民對舊管委會不滿,徐滿柑在2024年6月是否已籌備罷免舊管委會,徐滿柑表示,當時收集5%簽名的目的只是為召開會議討論疫情事宜,並未考慮同時啟動罷免程序。

第12屆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12屆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巴士的報記者攝

鴻毅標價較高 仍取最高票數成為大維修顧問

杜淦堃展示第21次全體業主大會紀錄,顯示大維修顧問公司的招標在2020年1月進行,共收到35份標書,當時「鴻毅」提出的標價是30.8萬元,標價比第二名的「遠東」高,但「鴻毅」最終取得2999票,佔67.5%票數。 直至2021年10月21日,「鴻毅」獲正式委任為維修工程顧問。

收集授權票後 管理公司發回條確認 惟難核對簽名

關於授權票問題,徐滿柑指,在他上任前後,授權票的收集情況相若,每一座會放授權票收集箱,讓住戶投入授權票,授權票是匿名的,通常宣布召開業主大會後至少14天前發通告開始收集授權票。但同意無人核實授權票的簽名,只會在點票時檢查有否填錯,並核對單位業主身份。據其理解,管理公司收到授權票後,會發回條給居民,但不會核對簽名真偽。

聽證會上展示2025年3月21日的「授權一覽表」,但表上沒有被授權人的資料。杜淦堃指,曾有街坊投訴「被授權」,有人向「公公婆婆」換取授權票,如2024年3月17日,有業主表示大會開始時宣布有約290戶,然而半小時後,當第一個議程投票時,突然多出大量選票。

徐滿柑承認之前曾聽聞,但無實質證據,只聽到街坊投講。杜提到,管理公司「置邦」的鄭芷盈曾解釋,因電腦系統斷電,工作人員其後使用系統一次過掃描大量選票,才令居民誤會票數突然暴增。但徐滿柑表示,根據其上任後管理大會的做法,會於開會前列明派出票的業權分數,派出的選票數目與入場登記及授權人數理應對應;大會開始前亦會宣布已到場人數,滿足法定人數才開會,故「好難話會有一個特別多咗出嚟」。

杜引述鄭芷盈指,每次業主大會均會張貼一份「授權一覽表」,讓居民查閱。徐滿柑確認有一覽表,但該表只列出哪個單位授權,沒1被授權人士的資料。

杜淦堃問及,有指控指區議員黃碧嬌於街站協助長者填寫資助申請表時,同時收集授權票。徐滿柑承認,曾聽聞過,並指有街坊曾親身到街站「聽住佢哋講乜嘢」,然後回來轉述,內容涉及「叫佢哋唔好推翻法團」。

代表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業合約列明分3階段施工 最終8座同時搭棚展開工程

杜淦堃指,2024年6月5日有關集資的投訴,指集資日期沒經過業主大會通過,並要在7個月內交完所有維修工程費用,問及8座大廈一起進行維修工程,會否增加危險性?據工程合約列明是分3期進行,第一期是宏昌閣、宏盛閣、宏志閣,第二期是宏泰閣、宏建閣及宏新閣,第三期是宏道閣及宏仁閣。徐同意相關合約列明分階段進行,但居民都沒有留意施工安排。

杜淦堃另指,雖然名義上分三期,但實際上只是決定搭棚的先後次序,最終全數大廈同時搭棚,大部分工期重疊,徐滿柑同意。

徐滿柑指,他上任後,新管委會曾向「宏業」查詢能否在完成一項工程後才展開下一階段。但「宏業」回覆指,有關工程規劃是上屆管委會與工程顧問商討後同意的安排,有關人手和物料已規劃好,若分期進行會造成延誤,衍生額外費用,包括保證金及保險等問題。

他表示,當時未有翻查會議記錄確認「宏業」的說法是否屬實。杜淦堃問及,為何不根據工程合約中訂明的分期問「宏業」,徐同意,當時未仔細分析。杜淦堃指出,居民對防火有憂慮,「宏業」一直未處理居民的憂慮,徐同意,當時「宏業」指分期進行「未必請得返熟手的人」,最終「爭取唔到」,但外牆使用的物料有爭取。

杜淦堃指,新管委會上任後,開業主會仍會邀請區議員黃碧嬌、梅少峰、羅曉楓等,問及他們列席的實際作用。徐滿柑回應指,慣常會邀請區議員及民政事務處代表,並按既有名單處理,指他們亦會協助監票。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指控黃碧嬌助居民填寫資助表格時索取授權票 黃書面回覆委員會澄清

對居民對舊法團不滿,卻仍能連任,徐滿柑指,是舊法團手握大量授權票,又指雖然授權票機制本身沒問題,但質疑舊法團索取授權票的方式不當。

徐續指,現屆籌組委員會中有一位姓麥的委員,其母曾在2024年9月6日罷免舊法團大會前,找黃碧嬌協助填寫大維修資助表格時,被黃「慫恿」索取授權票。委員後來取回授權,並向相關部門投訴。聽證會上展示徐滿柑向民青局局長麥美娟發電郵投訴,指有一名黃姓區議員在facebook支持現屆法團。

杜淦堃於聽證會上展示,區議員黃碧嬌以書面回覆澄清,基於區議員身份及參與街坊工作,曾於兩次會議中,包括2024年9月6日罷免舊法團大會中,接觸約20戶街坊,協助他們填寫授權票。她解釋,是街坊不希望罷免舊法團,才提供授權票,強調並無以任何服務或資助作為交換條件,亦無收取任何利益。

徐滿柑指,無直接證據顯示黃碧嬌有否利益相關或不當行為,但認為區議員本就不應插手居民間的投票。

徐滿柑指,法團曾爭取用其他物料封窗。資料圖片

徐滿柑指,法團曾爭取用其他物料封窗。資料圖片

宏業指施工過程不會有明火 只用煙頭測試封窗發泡膠

徐滿柑另指,新管委會上任翌日、即9月7日已開設與管理公司的新通訊群組,兩日後群組曾發出關於G座及H座封窗保護工程的通告草稿,隨後至9月11日,有委員在群組質疑:「點解窗要同一時間封晒?根本成件事就諗住方便自己人安排,無諗過居民係咪方便。」

徐滿柑解釋,曾討論與承辦商研究分階段封窗,但工程方指因打鑿工程期間,高層石屎跌落可能彈落低層,故難完成後即時拆封。杜淦堃問及,可否按東南西北四面分開進行,徐滿柑承認,管委會亦因缺乏相關工程知識而未有進一步追問。

杜淦堃問及,「宏業」何先生曾說要封6至8個月,為何要這麼久?徐滿柑解釋,他們指因之後要鋪紙皮石。他指,法團曾收到住戶拍攝的影片,顯示保護窗口玻璃所用的發泡膠在接觸明火時的情況,管委會向「宏業」查詢,要求解釋為何不能使用其他物料,如較硬的鋁塑板或中空板,且較有阻燃能力,但「宏業」說工人不能現場切割中空板,而鋁塑板是封冷氣機位,而不是封窗。

徐滿柑又旨,「宏業」解釋由於整個過程中不會產生明火,所以顧問曾用煙頭測試,顯示發泡膠不會被點燃,但當時他認為煙頭若接觸其他物料,仍可能轉化為明火,構成風險。

法團曾著宏業向消防查詢 引述回覆指法例「無話發泡膠唔可以用」

徐滿柑指,當時感「無可奈何」,故曾建議向消防查詢,「宏業」指曾致電消防,並聲稱消防回覆指「發泡膠無話唔可以用」,但提醒需注意避免接觸其他可燃物。但徐質疑回覆的真確性,並要求「宏業」以書面形式交代為何接受發泡膠的阻燃性能。

他又指,曾上網找尋阻燃性高的發泡膠資料給宏業的Gordon Ho(何建業),也曾提及打鑿外牆時,加中空板跟發泡膠一齊使用。惟杜質疑,加白色的中空板對阻燃無作用,徐滿柑回應稱,「宏業」說可防止石頭打爛玻璃窗。新管委會曾進行中空板測試,其阻燃性能較佳,故建議承建商改用白色中空板代替發泡膠板。

徐滿柑續指,「鴻毅」顧問Steven Choi曾跟進致電消防處,指消防處回覆說,沒說發泡膠不能封窗,但要小心留意有無被干擾。最後法團無奈接受用發泡膠封窗。

徐滿柑與宏業對話曾提「拍片唔好咁流」及「唔要證書」 解釋注重實際阻燃表現

關於徐滿柑在10月2日與宏業何建業出現「拍片唔好影得咁流」的對話。徐滿柑解釋,「宏業」及「鴻毅」反對停用發泡膠,故新法團當只希望爭取接下來的工程改用阻燃性更高的發泡膠。鑑於「宏業」及「鴻毅」早前表明發泡膠的阻燃性能並無證書可參考,故最終他同意不要求相關證,「我哋就唔再糾結」,強調若堅持要求證書,可能令談判停滯不前,最終無法換上更安全的物料。

對他曾建議承建商拍攝發泡膠點火測試影片時「唔好影得咁流」。他解釋,當時曾向對方發送一段YouTube影片,證明市面上確有阻燃性較高的發泡膠產品,「影嗰時唔好咁流,真係燒耐啲,想佢著咗個火,但自己熄得返」。他希望透過影片向承建商說明,即使沒官方證書,仍存在阻燃性表現較佳的物料。

至於對話中提到「2.5mm中空板」,徐滿柑指,是有居民考慮到發泡膠不透光,故提出改用透光性能更高的中空板,強調有關討論不涉及是否防火,而是「透唔透光」。新法團當時不希望防火性能的焦點被透光性能模糊,故強調要用防火性能高的發泡膠,但他同意當時沒考慮到中空板防火性能會否更高。 

徐滿柑指,在法團範圍內已盡力爭取,基於香港法例沒監管用什麼物料,強調自己也住宏福苑,本身也擔心火警,「無奈制度、法律都無法阻止佢哋」,業界使用也普遍,法團無法爭取更換發泡膠。

徐滿柑解釋測試發泡膠影片「唔好咁流」的意思。資料圖片

徐滿柑解釋測試發泡膠影片「唔好咁流」的意思。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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