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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擬向Meta、Google及TikTok徵稅 撥款資助新聞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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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擬向Meta、Google及TikTok徵稅 撥款資助新聞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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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擬向Meta、Google及TikTok徵稅 撥款資助新聞業

2026年04月28日 16:37 最後更新:16:53

墨爾本(美聯社)— 澳洲政府建議向數碼巨頭Meta、Google及TikTok徵收部分收入稅款,以資助新聞記者。

澳洲政府周二公布立法草案,計劃於7月2日前提交國會審議。草案旨在為社交媒體公司提供財政誘因,鼓勵它們與新聞機構達成協議,支付新聞內容費用。

2026年4月28日周二,Meta、Google及TikTok的主頁在悉尼的設備上顯示。(美聯社圖片/Rick Rycroft) AP圖片

2026年4月28日周二,Meta、Google及TikTok的主頁在悉尼的設備上顯示。(美聯社圖片/Rick Rycroft) AP圖片

這些平台批評指,該提案實為「數碼服務稅」,並未理解不斷變化的廣告行業,亦無法為新聞界帶來可持續發展。

澳洲總理安東尼艾巴尼斯(Anthony Albanese)表示,新聞記者的工作需要有金錢價值。

艾巴尼斯向記者指出:「大型跨國企業不應僅僅取用這些內容,並為其自身創造利潤,卻不向創作這些內容的人士提供適當補償。」

他補充說:「我們認為投資新聞業對健康的民主至關重要。」

這是澳洲第二次嘗試透過立法,要求這些平台為用戶瀏覽的澳洲新聞文字及圖片付費。

數碼平台曾因2021年通過的《新聞媒體議價守則》(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立法而面臨壓力,須與澳洲新聞出版商達成協議,支付新聞內容費用。

當時,這些平台選擇與新聞內容創作者達成商業協議,而非被迫進入仲裁程序,由法官設定價格。

然而,此後它們透過從服務中移除新聞內容,避免續簽這些協議。

擬議的《新聞議價誘因》(News Bargaining Incentive)將向選擇不與新聞出版商達成商業協議的主要平台,徵收其澳洲收入的2.25%稅款。

政府表示,如果這些平台同意向出版商支付新聞內容費用,將獲得抵免,整體成本亦會降低。

政府預計這項誘因每年可帶來2億至2.5億澳元,折合約1.44億至1.79億美元的收入。這筆金額與《新聞媒體議價守則》運作高峰期,平台向新聞機構支付的費用相若。

通訊部長安妮卡威爾斯(Anika Wells)表示,政府將根據每間新聞機構僱用的記者人數,分配這筆收入。

這項稅款將適用於擁有Facebook及Instagram的Meta Platforms、Alphabet Inc.旗下的Google,以及由美國支持的投資者持有大部分股權的TikTok。

Meta反對這項擬議立法,並指出新聞機構「自願在我們的平台上發布內容,因為它們從中獲得價值」。

Meta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取用其新聞內容的說法根本是錯誤的。這項擬議立法,無論新聞內容是否出現在我們的服務上,都將適用於平台,這無非是一種數碼服務稅。」

Meta補充說:「由政府強制將財富從一個行業轉移到另一個行業,且與所交換的價值毫無關聯,將無法帶來可持續或創新的新聞界。相反,這將創造一個依賴政府管理補貼計劃的新聞業。」

Google表示:「我們拒絕這項稅收的必要性。」

Google一份聲明指出:「這項稅收忽略了Google已與新聞業達成商業協議的事實,誤解了廣告市場的變化,並強制要求部分公司付款,卻任意排除微軟(Microsoft)、Snapchat及OpenAI等平台——儘管人們消費新聞的方式已發生重大轉變。」

TikTok暫未回應置評請求。

所有被針對的平台均為美國公司。美國批評者認為,澳洲的《新聞媒體議價守則》對美國企業造成了不成比例的成本。

艾巴尼斯並不擔心來自美國的潛在反彈。

艾巴尼斯表示:「我們是一個主權國家,我的政府將根據澳洲的國家利益作出決定。」

(美聯社)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今日(4月27日)發布公告,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機制辦公室依法依規對外資收購Manus項目作出禁止投資決定,並要求當事人撤銷該收購交易。

資料圖片:2021年10月28日,一輛汽車駛過加州門洛帕克公司總部招牌上的Facebook新Meta標誌。(美聯社圖片/東尼艾維拉 Tony Avelar) AP圖片

資料圖片:2021年10月28日,一輛汽車駛過加州門洛帕克公司總部招牌上的Facebook新Meta標誌。(美聯社圖片/東尼艾維拉 Tony Avelar) AP圖片

這項被禁止的收購案,涉及社交媒體巨頭Meta計劃以數十億美元收購由中國90後創業者肖弘創立的AI公司Manus。據早前報道,若交易完成,創始人肖弘將出任Meta副總裁,並直接向Meta首席運營官Javier Olivan匯報。此項收購的爭議核心,在於公司人員的轉移是否涉及未經中國官方許可的技術出口。

國家發改委。

國家發改委。

中國商務部在26年年初及4月早些時候,已多次就此事作出回應。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何亞東在4月2日的例行發布會上表示,中國政府支持企業根據需要開展跨國經營與技術合作,但相關行為必須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履行法定程序。

中國商務部。 資料圖片

中國商務部。 資料圖片

何東亞當時亦指出,商務部正會同相關部門,對此項收購與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對外投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一致性開展評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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