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豪宅屋苑「紅山半島」於2023年9月黑雨下山泥傾瀉。富商陳天賜及其妻袁慧明名下公司Future Ocean Limited所持有的紅山半島74號屋,涉僭建花園和平台等,更擴建至政府土地範圍,早前裁定不合法在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等7張傳票罪成。裁判官鄭潤聰星期二(4月2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斥被告完全漠視法紀及安全,終就傳票罰款共98萬元。
紅山半島,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Future Ocean Limited被地政總署票控1項不合法在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罪,指於2024年2月21日當天或前後,以任何方式參與白筆山道18號D地盤紅山半島松柏徑74號屋(又名B31號屋)毗鄰的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的工作,而該構築物並非根據許可證、撥地契據或撥地備忘錄而建造。
被告另被屋宇署票控7項控罪,指他身為紅山半島松柏徑74號洋房的擁有人,在2009年7月8日至2022年11月29日期間的某個日期,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書面同意,在上址展開及進行建築工程。傳票顯示,被告被指在洋房的天台、入口樓層(第4樓層)的平台、睡房樓層(第2樓層)的平台和花園,僭建共4個搭建物;在花園加建的搭建物上,再加建一個位於主人房樓層(第1樓層)的搭建物、在花園下加建一個搭建物伸越至地段界線之外,以及拆除部份擋土牆。
屋宇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天賜及其妻袁慧明今沒到庭應訊,由律師代表。鄭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完全漠視法紀及安全。被告公司大規模侵佔政府土地,違反建築條例,違規行為由專業人士參與,規模龐大且持續時間長。若無執法部門介入,情況只會更嚴重。
辯方提到74號屋由於有本案在身,難以再租出或出售,鄭官則指是被告公司咎由自取,難以得到法庭同情。鄭官最終就傳票罰款共98萬元,須於14天內繳交。
案件編號:ESS7753、20893-20898/2024
港島豪宅屋苑「紅山半島」於2023年9月黑雨下山泥傾瀉。富商陳天賜及其妻袁慧明名下公司Future Ocean Limited所持有的紅山半島74號屋,涉僭建花園和平台等,更擴建至政府土地範圍,被票控不合法在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等7罪。裁判官鄭潤聰星期一(4月20日)於東區法院裁定7項傳票控罪成立,押後案件至4月28日判刑,以待辯方索取進指示。陳天賜及其妻袁慧明今沒到庭應訊,庭上有律師代表。
辯方代表律師(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Future Ocean Limited被地政總署票控1項不合法在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罪,及被屋宇署檢控6項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書面同意,便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罪。
鄭官引述辯方早前提出逾時檢控及「不知情」之抗辯,又指可能由租客公司所為,但法庭並無見到任何租約條款或證據支持此說法。鄭官指,大規模平台及地牢之建造,涉及結構安全、噪音及專業工人,非短時間可完成,作為業主不可能完全不知情。被告在視察時曾詢問可否申請短期租約,並表示構築物「結構安全」,更顯示其對有關佔用有一定認知。
鄭官接納控方專家證人之證供,認爲他們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及豐富經驗,其結論互相支持。鄭官指,業主有責任確保其土地範圍內外不進行未經批准之工程,綜合所有證供,裁定被告7項傳票罪成。
紅山半島。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指,涉案違建相關工程實際由租客公司未經同意擅自實施,該公司早前已認罪接受罰款。自接獲屋宇署指令後,被告已即時聘請專業人士處理,惟經檢測發現建築涉及複雜結構及安全隱患,加上相關上訴程序仍在進行,以致未能即時完成清拆及整改,並非有意拖延。被告承諾,一旦安全問題解決及上訴完結,會立即按要求處理所有後續事宜。
辯方又指,涉案物業樓價跌30%、清拆費用高達5000萬,3年間被告及家人受負面報道影響飽受壓力,身心俱損,加上被告屬初犯,已付出沉重代價,懇请法庭輕判。
鄭官關注涉案物業現時樓價等情況,辯方回應會索取進一步指示,案件押後至4月28日判刑。
案件編號:ESS7753、20893-2089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