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紅山半島獨立屋業主由於進行僭建工程,因違反《建築物條例》被法庭定罪,即明知未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便進行建築工程。該業主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處罰款15萬元。
屋宇署。資料圖片
該業主在花園及庭院、客廳、睡房及天台等樓層加建若干搭建物、搭建花棚及游泳池。屋宇署24年8月對業主提出檢控。
屋宇署於2023年9月開展大規模行動,巡查紅山半島臨海一帶獨立屋,在多幢獨立屋發現僭建物,包括涉事獨立屋。屋宇署已先後向紅山半島30幢獨立屋提出檢控,今次個案為同一屋苑第12宗因僭建違反《建築物條例》而被定罪的個案,法院正陸續就餘下個案展開聆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政府26年上半年會向立法會提交草案,修訂《建築物條例》,當中會增加嚴重僭建物罪行的罰則以加強阻嚇力。
港島豪宅屋苑「紅山半島」於2023年9月黑雨下山泥傾瀉。富商陳天賜及其妻袁慧明名下公司Future Ocean Limited所持有的紅山半島74號屋,涉僭建花園和平台等,更擴建至政府土地範圍,早前裁定不合法在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等7張傳票罪成。裁判官鄭潤聰星期二(4月2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斥被告完全漠視法紀及安全,終就傳票罰款共98萬元。
紅山半島,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Future Ocean Limited被地政總署票控1項不合法在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罪,指於2024年2月21日當天或前後,以任何方式參與白筆山道18號D地盤紅山半島松柏徑74號屋(又名B31號屋)毗鄰的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的工作,而該構築物並非根據許可證、撥地契據或撥地備忘錄而建造。
被告另被屋宇署票控7項控罪,指他身為紅山半島松柏徑74號洋房的擁有人,在2009年7月8日至2022年11月29日期間的某個日期,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書面同意,在上址展開及進行建築工程。傳票顯示,被告被指在洋房的天台、入口樓層(第4樓層)的平台、睡房樓層(第2樓層)的平台和花園,僭建共4個搭建物;在花園加建的搭建物上,再加建一個位於主人房樓層(第1樓層)的搭建物、在花園下加建一個搭建物伸越至地段界線之外,以及拆除部份擋土牆。
屋宇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天賜及其妻袁慧明今沒到庭應訊,由律師代表。鄭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完全漠視法紀及安全。被告公司大規模侵佔政府土地,違反建築條例,違規行為由專業人士參與,規模龐大且持續時間長。若無執法部門介入,情況只會更嚴重。
辯方提到74號屋由於有本案在身,難以再租出或出售,鄭官則指是被告公司咎由自取,難以得到法庭同情。鄭官最終就傳票罰款共98萬元,須於14天內繳交。
案件編號:ESS7753、20893-2089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