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梁雅琪
2026年5月7日,英國倫敦中央刑事法庭對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及英國前邊境人員衛志樑作出裁決。這樁《英國國家安全法2023》下首宗審理的國安案件從頭到尾都透著一股不尋常的味道:程序瑕疵不斷、證據鏈條脆弱、疑點重重,讓人不禁懷疑,這究竟是一場公正審判,還是精心包裝的政治操弄?
先入為主引導認知,程序公正受損。案件還沒正式開審,輿論場就已硝煙彌漫。2024年該案首次提堂後,一份被指是“起訴書”的控方案情撮要在媒體中廣為流傳,詳細披露被告涉案具體行動、有關活動閉路電視畫面截圖等案件細節,甚至詳列倫敦經貿辦與案件有關內容,引導外界關注經貿辦角色的用意明顯。有港媒質疑過往這類涉及敏感案情的起訴書,執法部門多會慎重處理甚至保密,此次情況顯得頗不尋常。陪審團都沒組建,正式庭審還沒開始,公眾和潛在陪審員就已先入為主地被帶進了控方主導的案件敘事。這直接踩了英國《1998年罪行與治安法案》第52(a)條禁止傳媒在案件初步聆訊階段報道可能對被告造成偏見的內容的紅線。被告還沒開口,已被貼上標簽——這種輿論“預先定罪”的操作顯然對被告一方極為不公,也影響程序公正。
第三被告離奇死亡,案件疑雲加重。更令人脊背發涼的是,案件提堂後不久,第三被告、曾服役英國皇家海軍陸戰隊的Matthew Trickett就在公園離奇死亡。Trickett作為前軍人及內政部移民署執法人員,本可提供關鍵證供,澄清行動是否有“官方授權”抑或私人行為。其突然離世,使辯方失去重要證人,案件的完整證據鏈條無法在法庭上被充分檢驗,控方亦免於面對交叉盤問的潛在風險。死亡時機如此敏感,Trickett的代表律師對其死亡表示震驚,更有網民懷疑其被“滅口”。盡管官方否認他殺,但司法程序因一人之死而“簡化”,令人唏噓。
控方證據蒼白無力,令人無法信服。《英國國家安全法2023》第3條規定“協助外國情報機構”罪須達到“可能實質上協助外國情報機構”的門檻。但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控方始終未能提出被告行為實質損害英國國家安全的根本性證據。控方指出的被告所謂監視港人、非法登入入境資料庫、上門“追債”等行為,聽起來更像普通刑事案件。控方基本靠通訊記錄、資金流水等電子證據在拼湊,始終沒有直接證明被告從事“情報活動”並對英國造成實際安全威脅的鐵證。把一般行為強行拔高到國安高度,這種“帽子戲法”無法令人信服。
法官引導傾向明顯,有違中立角色。案件裁決前,法官對陪審團的引導亦帶有傾向性。她在證據採納、證人可信度評估上多次強調控方視角,如控方在庭上舉證的大量證供均在《英國國家安全法2023》生效前發生,本不應具有追溯力,但法官卻提醒陪審團可以把這些當作“背景資料”來理解被告的關係網。雖然法官表明有關背景資料不能直接作為定罪基礎,表面看似中立,實際已為被告描上了一層負面底色。此外,法官在陪審團商議多日仍未能就被告所有控罪達成“一致裁決”時,指示將標準由“一致裁決”降低為“大比數裁決”,此舉雖不違法,但在如此高度敏感的國安案件中,主動降低門檻以促成定罪結果,是否會引發公眾對審判中立的疑慮?是否會產生司法程序不夠公正的負面觀感?
陪審團商議幾經波折,似有政治壓力。陪審團商議階段一波三折,有陪審員身體不適入院,還有人要求退出,衛志樑的代表律師一度質疑該名陪審團是否遭其他持不同意見的陪審員“欺凌”,此正是當日法官為何指示陪審團要“尊重分歧但繼續共同努力尋求共識”。陪審團在退庭商議第4日後仍未能達成“一致裁決”,可見陪審團內部對控罪事實難以形成共識。直到第5日,經過法官指示降低裁決標準,陪審團才在漫長拉鋸後勉強就被告“協助外國情報機構”罪達到10:2大比數裁決的最低門檻,而“境外幹預”罪始終無法達成裁決。這一結果是否真正反映陪審員內心確信,抑或是長時間壓力下的妥協產物,值得玩味。
英國國安法定義泛化,極易擴張濫用。回看整個案件過程,暴露出《英國國家安全法2023》極為泛化的根本缺陷,該法規定“協助外國情報機構”罪只要行為可能在實質上協助外國情報機構開展與英國有關的活動的行為即可入罪,外國情報機構的定義更寬鬆至任何為外國或代表外國開展情報活動的人。可見“協助外國情報機構”罪門檻低到幾乎能把很多正常活動都裝進去,連英國內政大臣任命的獨立審查員Jonathan Hall KC都公開表示,《英國國家安全法2023》有關條款可能會擴展到政治、新聞和其他日常活動等,將合法遊說、新聞調查甚至普通商業活動納入刑事風險,必須對該法進行監督,以防止其“濫用和過度擴張”。
諷刺的是英國完全無視自己國安條文模糊、適用範圍寬泛的事實,也無視國安案件審理中的種種瑕疵,一再對香港國安法說三道四、指手畫腳,這種雙標把戲顯得格外虛偽可笑。英國若真在意法治,不妨回歸證據本位、程序正義,盡快糾正案件錯誤,莫讓司法淪為政治的附庸,自己將法治精神踐踏於地!
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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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吳秋北
英國國王訪美時,一句“若非英國,你們現在說的可能是法語”的幽默調侃,川帝的笑容僵在臉上。而此前,川帝曾宣稱“若無美國,歐洲今日恐說德語”。兩位國王的言語交鋒,看似是外交場合的機鋒,實則暗藏深意——語言從來不是中性的交流工具,而是政治、經濟、歷史、文化、精神的領地,是權力的疆土,寸土必爭。
英王在美國會演講中,更以一句王爾德的妙語點破玄機:“We have really everything in common with America nowadays, except, of course, language.”(如今我們與美國人幾乎共享一切,當然,除了語言。)此言一出,議員席間笑聲頓起,卻難掩其背後的鋒芒。王爾德曾諷刺英美“是被同一語言分開的兩個國家”,英王藉此言輕描淡寫地揭開了“特殊關係”的華麗面紗——縱使兩國血脈相連、利益交織,英國仍要在語言的文化基因中守住自己的高地。美式英語的直白與實用主義,與英式英語的含蓄、歷史沉澱形成的優雅腔調,恰如兩國性格的鏡像:前者是新興帝國的自信張揚,後者是舊日霸主的矜持與傲慢。英王以王爾德之語作刀,在禮貌的糖衣下悄然划出界限:語言的差異,是英國文化優越性的最後堡壘,是帝國餘暉中不可讓渡的精神疆土。
語言,是歷史的刻痕,是權力的烙印。英王提及的“法語”,實為英國殖民史的得意之筆。十八世紀“七年戰爭”中,英國擊敗法國,將法語的陰影逐出北美,英語遂成新大陸的主宰。川帝所言“德語”,則折射出美國對二戰後歐洲的“拯救”想象,將自身塑造成文明的捍衛者。兩國王的話語,皆以語言為武器,在歷史的迴響中爭奪敘事權——誰掌握了語言的解釋權,誰便能在歷史的長河中占據道德高地,將自身塑造為“救世主”或“文明守護者”。
語言,更是權力的載體,是無聲的疆域。拿破侖曾言:“三種力量可統治世界:寶劍、金錢與語言。而語言之力,遠超前兩者。”英語今日之霸權,絕非偶然。它隨大英帝國的艦炮征服世界,又借美國的經濟、文化輸出鞏固地位。香港殖民時期,英語被奉為“高等語言”,中文則淪為“二等公民”的符號。精英階層以不諳中文為榮,以不精英語為恥,語言能力的階層分化,實為權力結構的隱性映射,即便是香港回歸29年後的今日,那被殖民的意識仍揮之不去,仍不時聽到“唉唷,我的中文太差了”的驕傲。殖民者深知,語言是精神領土的城門,一旦失守,文化認同便如潰堤之水,身份歸屬亦隨風飄搖。
而今,兩國王於語言主權的博弈,更顯“新殖民主義”的微妙。英王以“法語玩笑”暗諷美國,實為捍衛英美“特殊關係”中的文化主導權;川帝以“德語論”彰顯美國對歐洲的“拯救之恩”,意在強化其全球話語霸權。二者皆深諳語言作為“軟權力”的鋒利——它無需槍炮,便能重塑歷史記憶;無需條約,即可劃定文化邊界。正如領土爭端中的寸土不讓,語言主權的爭奪,亦是關乎民族尊嚴與國家命脈的無聲戰爭。
當我們將目光投向東方,中國正以另一種姿態回應這場無聲的戰爭。 自鴉片戰爭以降,中國人對現代化與國際化交織著複雜焦慮:全球化浪潮席卷而至,其內核常被等同於“西化”——西方標準成為現代化標尺,西方語言(尤其是英語)成為國際化的通行證。然而,歷史教訓與文明自覺讓中國選擇了另一條道路:中國式現代化。這不是對西方道路的重複或依附,而是一場以文明自覺為根基的突圍。它摒棄了西化老路中“以資本為中心”“兩極分化”“對外擴張”的陷阱,堅持以人為本、共同富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在現代化進程中始終將文化主體性置於首位。從脫貧攻堅到科技創新,從“一帶一路”倡議到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中國式現代化不僅實現了經濟騰飛,更在文明層面破除了“現代化=西方化”的迷思,為世界提供了非西方文明的現代化樣本。這種探索背後,是對語言與文化主權的深刻認知:中文不僅是交流工具,更是文明傳承的載體;中國話語權的提升,不是對西方語言的取代,而是為世界文明多元共生的版圖增添一塊不可替代的拼圖。正如二十大報告所強調,中國式現代化“創造了人類文明新形態”,其底氣正在於對“自己的路”的堅定與自信。
香港之痛,恰是這語言政治的鮮活註腳。殖民者以語言為工具,將“優越感”植入被統治者的靈魂,使部分港人自覺矮化母語,膜拜殖民者的語言符號。此種扭曲,實為文化殖民的遺毒,是語言主權被侵蝕的惡果。而今,當兩國王於國際舞臺上演語言博弈的“幽默劇”,我們更應清醒:語言之疆,絕非無關痛癢的符號游戲,而是關乎民族精神的獨立與存續。
兩國王所透露的,是語言作為權力領土的永恆真相。它承載著歷史的榮光與屈辱,映射著權力的此消彼長,更決定著文明的興衰與存續。在全球化浪潮中,我們當如守護國土般捍衛語言主權——拒絕讓母語淪為“次等符號”,警惕文化殖民的隱形侵蝕。唯有如此,方能在語言的疆域中,為民族精神築起永不陷落的堡壘。
語言的奧秘,在於它從不僅是交流的工具,而是權力的疆土。兩國王的笑語機鋒之下,是文明存續的永恆命題:在語言的戰場上,沒有一寸土地可以被輕易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