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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物局: 網約車平台於第四季起開展籌備 稍後就車輛許可證數目訂上限

社會事

運物局: 網約車平台於第四季起開展籌備 稍後就車輛許可證數目訂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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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物局: 網約車平台於第四季起開展籌備 稍後就車輛許可證數目訂上限

2026年05月11日 18:22 最後更新:20:55

首批持牌網約車平台最快將於今年第四季投入營運,為乘客提供多元化的出行選擇。運物局星期一(5月11日)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修訂建議詳情,文件強調會「動態評估適時調整」,政府會繼續聽取各界的意見,並從滿足市民出行需求和乘車體驗,以及相關實際運力對道路資源和公交生態的影響等各方面作考慮,以便在稍後提交予立法會的憲報公告中就可發出的車輛許可證數目訂立上限。

網約車。fb圖片

網約車。fb圖片

文件指出,普遍的看法是,政府在釐定網約車數量上限時,應充分考慮市民需求和乘車體驗,運輸署進行的需求調查已反映每天均有不少市民使用網約車出行,當局應該發出足夠數量的車輛許可證以應對有關需求。文件引述顧問公司估算,指本港每日的網約車行程為11.4萬程,估計恆常提供網約車服務的活躍司機數目應少於3萬名;約六至七成司機為平均每周工作時數少於20的兼職司機,網約車平均運力遠較的士低,即使假設網約車平均每天營運約6個小時,也只等同的士每天所能提供運力(18個小時)的三分之一。換言之,三輛網約車的合併運力才大致等同一輛的士的運力。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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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具體發牌數目而言,有意見指出,網約車服務的需求會隨着經濟發展和遊客增長而增加,而參考其他地區的經驗,網約車的數目往往是的士的數倍,因而認為政府應發出多於現時的士數目(約1.8萬輛)的車輛許可證。另一邊廂,也有意見認為香港情況獨特,不應照搬其他地方的經驗,加上網約車服務規管制度是全新的政策,政府在釐定網約車數量上限時,應採取更審慎的態度,在照顧市民的出行需求以外,亦考慮本地的實際情況和行業發展,讓規管制度順利平穩落地;其中,一些聲音主張應發出至少1萬個車輛許可證,亦有意見認為可發出多於此數、但不多於的士數目的車輛許可證(例如約1.5萬個)。有關數量的網約車所能提供的運力大約等於數千輛的士的運力。

運物局

運物局

在立法和推行時間表方面,政府計劃在2026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多項附屬法例,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在立法會完成審議後,當局會隨即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包括於第三季邀請有興趣的平台公司申請網約車服務牌照,並同步推出的士和網約車綜合筆試,以及於第四季邀請車輛和司機申請相關的許可證,並陸續公布申請結果。與此同時,獲核准的網約車平台會於第四季起開展籌備工作,包括招募車主兼司機登記並進行認證,以及落實各項規管措施以符合法例規定和牌照條件。

據悉,三輛網約車的合併運力才大致等同一輛的士的運力。有意見認為,將牌照數目設定在1萬至1.5萬輛的區間,是一個合適且審慎的起步點。基於上述的運力分析,1萬至1.5萬輛網約車,實際上只等同於數千輛的士的運力。該意見建議當局可考慮「中間落墨」,相信此數量能應對初期的營運需求。

文件亦透露,政府將於附屬法例中訂明車輛許可證的有效期和續期安排,並建議引入最低營運要求。具體而言,網約車須於許可證有效期內完成指定行程數目,例如平均每月完成數十次行程,其許可證方可獲續期。車輛許可證可獲續期多於一次,但自許可證首次發出日起計,總時長不得超過5年。

知情人士透露,當局在引入規管後,會因應市場發展和實際營運情況,例如供求變化及乘客體驗等,進行總量管控和動態評估。當局將適時檢視牌照數目是否需要作出調整,以避免因無限制地發牌而引發惡性競爭、道路堵塞等負面後果,從而影響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立法會昨日(5月12日)就網約車發牌與規管議題進行討論,當局表示目前對網約車發牌數量並無傾向。航運交通界立法會議員林銘鋒在電台節目中表示,較為關注發牌程序,希望以循序漸進、動態調整的模式去發牌,認為此舉可避免同一時間發出大量牌照,對的士行業構成衝擊。

他亦認為,無需為的士和網約車定下固定比例,因香港地方小、人口多、道路窄,情況與其他城市不同,建議發牌時應評估整體環境和不同業界的經營狀況。

當局正就網約車發牌與規管議題進行討論。資料圖片

當局正就網約車發牌與規管議題進行討論。資料圖片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分會主任何志強在同一節目中表示,網約車最初發牌1500個是可以接受的數量。被問到此數量與現時市場上的網約車數量相差甚遠,會否擔心影響乘客體驗時,何志強認為不會,指由於現時已有提供網約服務的的士車隊,其他「街車」的士亦會提供網約服務,以現時供求來說應該足夠負荷。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兼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總監葉文祺建議,每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動態調整牌照數量。。團結香港基金會FB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兼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總監葉文祺建議,每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動態調整牌照數量。。團結香港基金會FB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兼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總監葉文祺在節目中提出,香港路面狹窄,與很多城市不同,認為未必可以對牌照數量完全不設上限。設立牌照數目的原則,應是不希望令市民的出行體驗比現時差,即不希望市民每次等車的時間變長,或成功預約到網約車的機率降低。

他引述有網約車平台的數據指,現時活躍的網約車約有3萬輛,而立法後成為合規網約車司機的成本將比現時高,因此建議可以15,000到20,000個牌照作為起始數目,政府其後可根據網約平台的數據,例如每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動態調整。

他亦認為,未必要為網約車司機訂立最低車程要求,因為司機取得牌照本身已有成本,若不接載乘客就會帶來損失,相關問題可透過市場行為自行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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