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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女童急需換心肺 醫管局:情況十分危急盼市民捐出離世親屬器官

社會事

13歲女童急需換心肺 醫管局:情況十分危急盼市民捐出離世親屬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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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女童急需換心肺 醫管局:情況十分危急盼市民捐出離世親屬器官

2026年06月09日 17:10 最後更新:18:15

一名13歲女童急需進行心臟及肺移植。她現時在香港兒童醫院兒童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危殆。醫管局響應病人家長的緊急呼籲,希望市民踴躍支持器官捐贈,積極考慮捐出離世親人的心臟及肺,遺愛人間,延續大愛。

兒童醫院。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兒童醫院。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該女童「晴晴」血型為「O+」,體重25公斤,現時肺高壓及心臟衰竭,於兒童深切治療部留醫,依賴人工心肺機支援生命,心臟及肺移植是目前唯一能延續生命的方案,並已納入心臟及肺移植輪候名單,是同體型病人的首位。合適捐贈者條件血型為O型;身高介乎130至150厘米。

「晴晴」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歷年曾接受多次心臟手術伴有肺動脈高壓,需接受藥物及氧氣治療,一直於香港兒童醫院心臟科跟進。今年5月9日因心律不正到公立醫院急症室求診,及後轉送香港兒童醫院兒童深切治療部。「晴晴」於5月16日起,情況持續惡化,開始接駁體外膜氧合器,曾經出現全身抽搐,電腦掃描顯示腦硬膜下出血。

鑑於有關病人的情況十分危急,醫管局除了積極在本地為病人尋找合適的心臟及肺外,亦將盡快通過相關程序,向內地尋求幫助。當內地覓得願意捐贈器官的病人離世後,而在當地沒有合適的病人接受作移植,可協調將器官跨境捐贈到香港作配對移植,為危急病人帶來重生希望。

發言人強調,當尋獲合適的心臟和肺時,醫管局將嚴格按照相關的器官移植法規,從速向監管機構作出申請,確保所有程序符合有關標準及法規要求,並會盡快安排移植手術,為病人帶來重生的希望。

醫管局。巴士的報記者攝

醫管局。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於器官衰竭的危急病人,器官移植往往是他們延續生命的唯一希望。當離世病人及家屬施予無私大愛,捐出遺體器官以救助性命垂危的病人,不僅給予危急病人重生的希望,更讓病人家屬在艱難中得以解困。醫管局呼籲市民,發揮大愛與關懷精神,讓愛承傳,為正在奮力求生的病人送上祝福和重生的希望。

《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將於下周五(7月31日)正式生效。醫院管理局臨床倫理委員會主席謝文華形容,這是本港晚期照顧服務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條例允許具有精神能力的成年人自主決定,在病情轉差、失去精神能力時,於特定條件下拒絕接受「維持生命治療」,當中涵蓋心肺復甦術、輸血產品及化療等。

醫管局已向員工詳細介紹條例內容及相關指引。謝文華在「預設醫療指示」技術簡介會上透露,至今已有超過4.4萬名員工完成網上課程並通過測試,局方亦特別製作了「懶人包」供員工隨時參考。

醫管局指引文件截圖

醫管局指引文件截圖

謝文華指出,自2012年起,醫管局每年均有簽發「預設醫療指示」及「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相關數字持續上升。以2025年為例,分別簽發約2,070份及5,084份,反映條例的認受性及病人參與度正逐步提高。簽發這些文件的醫生主要來自紓緩科、腫瘤科、內科及老人科。

謝文華強調,訂立條例的目的是同時保障訂立者及施救者。醫管局將為持有預設醫療指示的人士提供黃色標準文件袋,袋上清楚列明授權救護員在緊急情況下可搜索該文件袋。例如,病人可選擇在院舍離世,救護員須尊重相關命令而不進行心肺復甦,否則或須承擔法律責任。

謝文華重申,局方會秉持「慎入易出」的原則處理預設醫療指示。訂立者若想撤銷指示,可透過撕爛或燒掉文件,又或在一名成年人見證下以口頭表達等方式完成。醫護人員若對文件有疑問,例如發現文件多處被塗改或劃花,將會以「救人第一」為原則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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