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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大量非阻燃物導致「二次引燃」 多條「火龍」同時形成 專家:涉及外牆維修火災特有現象   

聽證會

大埔火災|大量非阻燃物導致「二次引燃」 多條「火龍」同時形成 專家:涉及外牆維修火災特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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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大量非阻燃物導致「二次引燃」 多條「火龍」同時形成 專家:涉及外牆維修火災特有現象   

2026年06月24日 19:39 最後更新:19:43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三(6月24日)在中環展城館舉行第五輪的第二場聽證會。政府委任的消防工程專家、城大學建築學及土木工程學系建築工程講座教授袁國傑及消防處分區指揮官(機場) 杜志榮指,宏福苑火場的大量非阻燃物料導致「二次引燃」現象,形成大範圍火網,而火勢蔓延迅速,出現了12條「火龍」,當中11條在火警發生首小時內形成。有專家指,「二次引燃」是有大量易燃物、風勢等條件下出現,亦會因此衍生多條「火龍」,而此情況在多宗大廈外牆易燃物料燒著的特大火災中都有出現,認為經歷今次教訓,大廈外牆維修工程日後首要考慮是防火安全。

城大學建築學及土木工程學系建築工程講座教授袁國傑。巴士的報記者攝

城大學建築學及土木工程學系建築工程講座教授袁國傑。巴士的報記者攝

袁國傑今在聽證會上指,非阻燃物料會較常發生「二次引燃」,持續時間達35分鐘至2小時47分鐘,起火後滴落物可點燃紙皮等,隨風飄落,打中非阻燃的的棚網或其他可燃物,造成「二次引燃」,再引燃外牆的竹棚和踢腳木板等,形成大範圍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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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學建築學及土木工程學系建築工程講座教授袁國傑。巴士的報記者攝

城大學建築學及土木工程學系建築工程講座教授袁國傑。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分區指揮官(機場) 杜志榮。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分區指揮官(機場) 杜志榮。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顧問梁錦得。

消防顧問梁錦得。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 

消防處分區指揮官(機場) 杜志榮亦指,宏福苑的「二次引燃」現象比預期更複雜,隨風飄揚的火舌點燃易燃物,對火勢橫向及縱向擴散起著顯著作用,能將輕質火屑帶至高處,加上當晚風勢強勁,火屑隨風飄散至遠方樓宇,形成多點燃燒。

杜志榮又提到,今次宏福苑火場出現了12條「火龍」,11條在火警發生首小時內形成,首6條更在短短約30分鐘內出現,共波及470個單位;有92%嚴重受損的單位都位於「火龍」的兩旁。

消防處分區指揮官(機場) 杜志榮。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分區指揮官(機場) 杜志榮。巴士的報記者攝

而「火龍」亦跟「二次引燃」有關,杜志榮解釋,火舌透過破洞及縫隙竄入單位,導致原本未受波及的樓層亦起火。同時,「火龍」將較輕的火屑帶至高處,隨風飄散至遠處;燃燒中的碎片亦被彈射至周邊,進一步加劇火勢擴散,加上當日天氣乾燥及大風,火種一旦接觸合適可燃物,便產生「二次引燃」。若二次引燃發生於天井,往往會引發新的「火龍」。

消防顧問梁錦得指,所謂「二次引燃」,就是有火源燒著後,其滴落的火焰,或火乘風勢,點燃了其他可燃的物料,造成第二次燃燒,「可以有2個情況,第一種是火屑飄去其他地方,引起『二次引燃』;另一種是燃燒的物料釋放氣體,但本身未能完全燃燒,在高溫等條件下再燒起來。」 

至於「火龍」,他說,當大廈外牆有易燃物,如竹棚、棚網、所謂「帆布」的藍白尼龍膠布、發泡膠等不阻燃的物料時,一旦有火頭,便容易因「二次燃燒」或其他因素,如火乘風勢或乾燥氣候等迅速蔓延,形成火球,再擴大成一條直火柱。

消防顧問梁錦得。

消防顧問梁錦得。

他說,2017年英國格蘭菲爾大廈(Grenfell Tower)火災、2009年北京中央電視台電視文化中心火災、2010年上海教師公寓特大火災事故、上海教師公寓等都有此現象,「又如去年中環華懋大廈三級火,燒著外牆竹棚;2023年尖沙咀海員之家重建地盤的四級火等,都是同樣情況。」

翻查資料,英國格蘭菲爾大廈外牆裝修時使用了含聚乙烯(PE)芯的鋁複合板及易燃隔熱泡棉,促成了火勢如煙囪般迅速向上及四周蔓延。

但他指,本港紀錄上未曾發生過在同一火場、短時間內出現12條「火龍」的大型火災,「可想像消防員灌救的困難,近2000個單位、12條火龍、7幢樓同時著火。」

他指,今次火災深刻的教訓是外牆維修工程首要考慮應是防火安全,「以前可能忽視咗,所以大廈外牆係唔會有消防設備,只有風險較高的建築物牆,如危險品倉庫,才會水簾系統,住宅好少有,但原來這些維修物料,包括發泡膠、棚架、不阻燃棚網,可導致咁大的慘劇。」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表示,「火龍」通常是指火勢猛烈並呈長條狀蔓延的現象,可打橫、垂直、打斜蔓延,過往較常聽到就是山火,在風勢助長下蔓延形归條延線的「火龍」。他指,「火龍」的出現視乎燃燒物的分布及路線,「可能有多個火頭導致,又可能是『二次引燃』產生多條火龍,又可能因風勢蔓延而形成多條火龍,也可以是先有1個火源,因二次引燃而產生多個火頭,當中構成的因素很多,並非單一因素,需要實地調查才得知。」但肯定的是,若一個火場有多條「火龍」出現,顯示其易燃物分佈很廣,消防灌救很困難,「好似有12場火同發生,消防要派出大量人手,仲要避免出現新火龍。」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三(6月24日)在中環展城館舉行第26場聽證會,亦是第五輪的第二場。跨部門調查專組組長、消防處助理處長(新界南)于文陽表示,大火釀成168死79傷,絕大部分死於吸入濃煙,其中宏昌閣違規「生口」令毒煙極速直灌逃生樓梯,居民被迫折返,故大部分死者都是在屋內喪生。他又指,殉職消防員何偉豪本來有時間選擇逃生,但他選擇了救人,專組總結認為他跟足程序,沒有疏忽或違反程序。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三(6月24日)在中環展城館舉行第26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三(6月24日)在中環展城館舉行第26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是日聽證會第二位作供的,是跨部門調查專組組長、消防處新界南助理處長于文陽。于文陽於1998年加入消防處,去年3月成為新界南助理處長。他向委員會提交了四份證人供詞,確認內容準確,並在聆訊中介紹了跨部門專組最終調查報告第九及第十章內容,分析火災導致大量傷亡的原因及總結。

于文陽表示,本次火災共造成 168 人死亡,其中住戶有149 人、建築工人7 人、家庭傭工10 人、1名消防員不幸殉職。在 168名死者中,超過九成集中在宏昌閣及宏泰閣,但兩座大廈死者被發現位置分布有明顯分別:宏昌閣大部分死者被發現於單位內,只有24人在走廊、樓梯等公眾地方找到;宏泰閣則約有一半死者在公眾地方找到。

跨部門調查專組組長、消防處新界南助理處長于文陽。巴士的報記者攝

跨部門調查專組組長、消防處新界南助理處長于文陽。巴士的報記者攝

于文陽解釋,宏昌閣首先起火的光井位置直接連接兩條樓梯,加上每五層加裝的生口,導致樓梯在火警初期就被濃煙和熱力進入。居民發現火警後試圖逃生,但發現兩條樓梯不可用,只能返回屋內。宏泰閣方面,火龍連接走廊窗口的光井,居民雖然可以在有煙的走廊穿行,但要與火龍和跌落的雜物鬥快,否則會被堵塞在大廈內,無法離開。因此宏泰閣較多死者在公共地方被發現。

至於宏新閣損毀程度與宏昌、宏泰相約,但死亡人數少得多。于文陽分析,宏新閣雖於下午約3:25起火,但第一條火龍大規模擴散火勢要到下午4時01分,居民有一個多小時透過消防車響號、親友通知等方式得知火警,有較多時間逃生。

宏泰閣。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巴士的報記者攝

火災引致多人死亡涉5原因   包括逃生樓梯被非法改裝「生口」

于文陽認為大火造成嚴重傷亡,主要原因包括樓宇設計缺陷,光井及加裝的生口令濃煙熱力迅速封鎖主要樓梯,切斷逃生路線; 其次是火勢蔓延極快,特別在宏昌及宏泰閣,火龍短時間內覆蓋走廊及樓梯,居民難以撤離,此外預警時間不足,首波及的樓座居民幾無緩衝時間,而較遲受波及的樓座則因消防車到場及親友通報而獲得額外警覺,傷亡相對較低。

于文陽指,專組歸納出五大原因導致多人死亡,第一是火勢蔓延極速,火警發生後蔓延異常迅速。初時僅低層可見火光,惟約20秒內,濃煙與火舌已直達31樓,火勢在極短時間內沿外牆及通風位置向上擴散,令居民逃生時間大幅縮減。

大埔宏福苑發生大火。fb視頻截圖

大埔宏福苑發生大火。fb視頻截圖

第二是逃生樓梯被非法改裝「生口」。于文陽表示,調查發現,宏昌閣、宏泰閣及宏新閣等多幢大廈的樓梯,被違規加裝「生口」(額外出入口),方便工人出入。惟濃煙及熱力上升時,這些「生口」成為煙火通道,導致相鄰樓梯亦迅速被濃煙充斥。聽證會上的相片可見,生口對上的牆身和天花板明顯熏黑,石屎剝落,證明濃煙和熱力已通過生口進入樓梯,居民無法再用該樓梯逃生。沒有裝生口的位置,玻璃完好無缺,牆身沒有特別熏黑。

第三是出口被墜落雜物堵塞,于文陽表示,火勢向上燃燒時,燒斷棚架竹枝的膠條,導致竹枝、棚網、帆布、雜物跌落堵塞出口。宏泰閣正門CCTV顯示,短短一分多鐘內現場環境急劇惡化,竹枝跌落、火勢增大,居民即使落到地下也無法離開大廈。

第四,火警鐘被人為關閉,于文陽表示,調查證實大廈的火警鐘系統被人為關閉,導致火警發生時未能自動鳴響,居民無法及時獲悉警報而疏散,延誤逃生時機。

最後是發泡膠封窗行為延誤察覺火警,于文陽表示,部分單位使用發泡膠封閉窗戶,除加速火勢蔓延外,更令室內居民無法察覺外圍火情,例如宏泰閣居民未能看到宏昌閣大火,因而延遲發現火警,錯失寶貴逃生時間。

跨部門調查專組組長、消防處新界南助理處長于文陽。巴士的報記者攝

跨部門調查專組組長、消防處新界南助理處長于文陽。巴士的報記者攝

于文陽指,居民聽到火警鐘嘗試逃生是正確,但是否堅持要走,居民的「動態評估」非常重要。他從事消防28年,被問得最多的問題是「火警時候,我究竟應唔應該走」。他強調聽到火警鐘後「嚐試去走永遠係一個正確嘅做法」,但要動態評估自身狀況和火警位置。今次火警中,有居民在樓梯過身、有在屋內過身、有去了鄰居單位後過身。當遇到嚴重情況時,應盡快返回自己單位或尋求庇護。今次有一個特殊情況——許多人樓梯走不到,最後選擇搭升降機並成功逃生,雖然消防處一般教育市民不應在火警時搭升降機,但今次情況特殊。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引述專家報告建議,興建臨時有蓋行人通道,並在工程期間遮蓋在大廈出入口放置的可燃物,確保逃生路徑暢通。于文陽指,歡迎任何減少可燃物的方案,包括用金屬物料興建,但未必需要「一刀切」,中間可能有許多可以商榷的地方,須由專家給予意見。杜再引述專家建議指,要求所有向光井位置的逃生通道都使用耐火玻璃窗,于文陽亦表示歡迎。

專組:何偉豪跟足程序沒有疏忽 本有時間逃生但選擇救人

杜又引述最終調查報告指,事件中殉職消防員何偉豪進入火場及失散,他與其他兩位同行消防員都有跟程序,沒有顯示有疏忽或不跟程序。于文陽表示,何偉豪接到的任務是去到宏昌閣,但何在宏泰閣決定協助婆婆,故與兩個同事失散,其後相信他誤會宏泰閣是宏昌閣,去到宏泰閣25樓,並從火場低兩層的升降機進入,顯示何有跟程序。于文陽強調,何偉豪當時使用滿氣的空氣樽,本來有時間選擇逃生,但他選擇了救人。專組總結認為他跟足程序,沒有疏忽或違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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