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辦商夫婦涉於2023年送贈逾8萬元名錶予時任連鎖快餐店的工程顧問,以在項目投標中獲優待。45歲工程顧問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而承辦商夫婦則否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經審訊後,裁判官劉綺雲星期五(7月10日)裁決時指,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法庭接納三名被告解釋,贈送名錶與涉案業務無關,裁定 3人罪脫。
裁判官劉綺雲星期五(7月10日)裁決時指,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法庭接納三名被告解釋,贈送名錶與涉案業務無關,裁定 3人罪脫。
控罪指,凌滿棠作為代理人,即MHK的僱員,於或約於2023年12月2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周志權及陳芊儒接受利益,即一隻價值港幣83,800元的勞力士探險家型II名貴手錶;而周志權及陳芊儒,則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作為代理人的凌滿棠提供利益,即上述名貴手錶,作為該凌滿棠在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事上,對宏信裝修工程有限公司予以或曾經予以優待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該凌滿棠作出或曾經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該利益。
劉官裁決時引述辯方案情,凌滿棠早前供稱,手錶純屬周志權答謝他利用私人時間協助兩間「湊湊火鍋」大型裝修工程,包括圖則審核、牌照申請、文件處理及追收工程尾數,與連鎖快餐店麥當勞業務無關。周志權早前亦供稱,贈錶是感恩凌滿棠多年義務指導工程知識,令他能承接更大型項目。陳芊儒則稱僅按丈夫指示提款,不知款項用於購錶送禮,事前並無參與。
劉官指,經審視所有證供及證物後,法庭接納三名被告的解釋一致且合理。劉官認為,控方未能證明手錶是與麥當勞招標優待有關的誘因或報酬,亦未能證明轉發的文件能為宏信帶來不公平優勢。法庭接納送錶與麥當勞業務無關,最終裁定三人全部罪名不成立。
被告依次為45歲凌滿棠,時任MHK Restaurants Limited (MHK)的工程顧問;48歲周志權,宏信裝修工程有限公司(宏信)工程經理;以及其妻子30歲陳芊儒,宏信董事及股東。
承認事實指出,麥當勞香港總公司(MHK)在案發期間在香港營運超過200間快餐店。被告與另兩名人士為MHK的工程顧問,隸屬業務發展部下的工程部,負責新舊分店的裝修、翻新及拆卸工程。2023年5月至12月期間,宏信共獲判6個麥當勞工程項目,分別為沙角邨店、香港科技大學店、天耀邨店、葵昌店、藍灣半島店,以及The Southside店。三名被告於2023年12月2日被捕。
案件編號:WKCC79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