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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工程顧問涉收名錶向承辦商夫婦提供優待 官裁定3男女行賄受賄罪名不成立

法庭事

前工程顧問涉收名錶向承辦商夫婦提供優待 官裁定3男女行賄受賄罪名不成立
法庭事

法庭事

前工程顧問涉收名錶向承辦商夫婦提供優待 官裁定3男女行賄受賄罪名不成立

2026年07月10日 18:13 最後更新:18:13

工程承辦商夫婦涉於2023年送贈逾8萬元名錶予時任連鎖快餐店的工程顧問,以在項目投標中獲優待。45歲工程顧問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而承辦商夫婦則否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經審訊後,裁判官劉綺雲星期五(7月10日)裁決時指,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法庭接納三名被告解釋,贈送名錶與涉案業務無關,裁定 3人罪脫。

裁判官劉綺雲星期五(7月10日)裁決時指,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法庭接納三名被告解釋,贈送名錶與涉案業務無關,裁定 3人罪脫。

裁判官劉綺雲星期五(7月10日)裁決時指,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法庭接納三名被告解釋,贈送名錶與涉案業務無關,裁定 3人罪脫。

控罪指,凌滿棠作為代理人,即MHK的僱員,於或約於2023年12月2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周志權及陳芊儒接受利益,即一隻價值港幣83,800元的勞力士探險家型II名貴手錶;而周志權及陳芊儒,則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作為代理人的凌滿棠提供利益,即上述名貴手錶,作為該凌滿棠在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事上,對宏信裝修工程有限公司予以或曾經予以優待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該凌滿棠作出或曾經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該利益。

劉官裁決時引述辯方案情,凌滿棠早前供稱,手錶純屬周志權答謝他利用私人時間協助兩間「湊湊火鍋」大型裝修工程,包括圖則審核、牌照申請、文件處理及追收工程尾數,與連鎖快餐店麥當勞業務無關。周志權早前亦供稱,贈錶是感恩凌滿棠多年義務指導工程知識,令他能承接更大型項目。陳芊儒則稱僅按丈夫指示提款,不知款項用於購錶送禮,事前並無參與。

劉官指,經審視所有證供及證物後,法庭接納三名被告的解釋一致且合理。劉官認為,控方未能證明手錶是與麥當勞招標優待有關的誘因或報酬,亦未能證明轉發的文件能為宏信帶來不公平優勢。法庭接納送錶與麥當勞業務無關,最終裁定三人全部罪名不成立。

被告依次為45歲凌滿棠,時任MHK Restaurants Limited (MHK)的工程顧問;48歲周志權,宏信裝修工程有限公司(宏信)工程經理;以及其妻子30歲陳芊儒,宏信董事及股東。

被告依次為45歲凌滿棠,時任MHK Restaurants Limited (MHK)的工程顧問;48歲周志權,宏信裝修工程有限公司(宏信)工程經理;以及其妻子30歲陳芊儒,宏信董事及股東。

承認事實指出,麥當勞香港總公司(MHK)在案發期間在香港營運超過200間快餐店。被告與另兩名人士為MHK的工程顧問,隸屬業務發展部下的工程部,負責新舊分店的裝修、翻新及拆卸工程。2023年5月至12月期間,宏信共獲判6個麥當勞工程項目,分別為沙角邨店、香港科技大學店、天耀邨店、葵昌店、藍灣半島店,以及The Southside店。三名被告於2023年12月2日被捕。


案件編號:WKCC790/2025

48歲高級海關男關員涉嫌2025年於港珠澳大橋海關大樓內,用手拍值班女同事的腰部及臀部,他否認非禮罪受審。裁判官黃士翔星期四(9月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時指,被告稱見到女事主有壓力而輕拍其背部安慰,是正常社交行為,在盤問下亦沒動搖,法庭認為被告的事實版本更可信,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湯建聰,否認於2025年12月3日,在赤鱲角港珠澳⼤橋香港口岸香港海關入境貨物檢查⼤樓的一間房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X。

承認事實指,被告與事主X均是高級海關關員,並於2025年12月3日在案發地上班,翌日X前往公務員診所求診,被證實患上急性壓力反應症。被告於同月8日被捕,在警誡下指「我冇拍打佢臀部」。

被告在親友護送下搭車離開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在親友護送下搭車離開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案情指,X當晚約10時在員工休息區清洗餐具時,被告走近其身後,先輕拍其腰部,再拍打右臀部,歷時約1至2秒。X即時感驚恐及憤怒,嚴肅表示「你唔好咁樣拍我,我好不安呀」,惟被告報以猥瑣笑容,並回應「嘿嘿,係呀?你好不安呀?」事主事後即時致電同為關員的丈夫,當晚失眠,翌日報警。

被告自辯稱,當時見事主看來十分疲累,出於關心而走近閒聊,期間習慣性地輕拍事主背部一下以作安慰。事主隨即反應很大,表示「唔好掂我呀,唔好拍我呀」,被告即時道歉「對唔住,唔好意思」。他否認曾接觸事主腰部或臀部,亦否認露出猥瑣笑容或說過相關說話,強調自己不會非禮任何女性,尤其上級的太太。

辯方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官裁決時指,辯方第二證人當時在場,卻沒留意到任何特別事情,加上其他辯方證人對被告平日表現的評價,與被告說法脗合。裁判官認為被告的事實版本更可信,接納他當時只是見事主疲累而輕拍背部安慰,是正常社交行為,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WKCC168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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