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DR毒針事件及抽脂死亡案發生後,本港至今仍對醫療美容近乎零監管,消費者委員會提出九大建議,冀政府能循每個細節全面監管醫療美容服務。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指,近年收到有關醫療美容服務的投訴有上升趨勢,由去年的143宗,增逾四成一至今日首十個月的202宗,主要涉差劣的服務質素和有問題的銷售手法,例如被批外觀,「哩到唔靚嗰到唔靚」,然後再聲稱只有當天可以「試做價」享受其他服務的促銷手法等。
消委會今年曾向1004名消費者進行電話訪問,及向602曾使用醫療美容服務的人進行街頭訪問,並向其中72人進行聚焦小組討論;消委會亦曾到30個處所考察。
調查結果發現,本港介乎15至64歲的人口中,每五人就有一人曾使用醫療美容服務!其中逾八成中為女性,年齡主要介乎25至44歲,以激光療程的使用最多,達近六成二,其次為水磨嫩膚和可去縐的射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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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七成五人表示,希望透過醫美服務保持年輕,逾半更表示每月會進行一次相關服務,平均花6600元購買療程,當中逾六成半為一次過付款;近9成在美容院接受服務。
曾使用有關服務的受訪者中,逾半不知自己所進行的服務,原來就是醫療美容服務;更有部份人表示為他們施行醫美服務的為美容師,而非政府規定的醫生,反映市民的相關認知水平十分低,建議政府應加強相關教育。
消委會就此向政府提出九項建議,包括為醫療美容服務作具法律效力的定義、設發牌制度、為不同手術及儀器等服務定立相關的資歷標準、為相關儀器註冊並設事故呈報機制、設以實證為據的醫療美容服務資訊平台、規定機構提供服務前必先得到消費者書面同意,確保消費者清楚相關副作用及風險、規管相關廣告的手法,例如要求「整前整後」的廣告相必須真實、立法制定冷靜期安排,以及促進相關行業建立專屬的調解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