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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接食肆「搵笨」投訴 燒味拼盤貨不對辦 結帳優惠突變正價

社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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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接食肆「搵笨」投訴 燒味拼盤貨不對辦 結帳優惠突變正價

2026年04月14日 10:23 最後更新:10:38

被譽為「美食天堂」的香港,每年都吸引無數旅客慕名而來,但與食肆相關的消費糾紛就屢見不少。消費者委員會每年就接獲逾1,500宗涉及餐廳及食肆的投訴,包括實際菜式與餐牌資料或圖片不符、優惠條款交代不清,以及用餐時限安排引起誤會等。消委會籲業界應該改善營運,以吸引食客持續光顧。

投訴人即向職員查詢,對方僅稱餐牌已註明「圖片僅供參考」,未作進一步解釋。AI生成圖片

投訴人即向職員查詢,對方僅稱餐牌已註明「圖片僅供參考」,未作進一步解釋。AI生成圖片

個案一:燒味拼盤貨不對辦 食肆指「圖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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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即向職員查詢,對方僅稱餐牌已註明「圖片僅供參考」,未作進一步解釋。AI生成圖片

投訴人即向職員查詢,對方僅稱餐牌已註明「圖片僅供參考」,未作進一步解釋。AI生成圖片

投訴人指結帳時,收銀員卻指優惠須平台預繳方可使用。示意圖

投訴人指結帳時,收銀員卻指優惠須平台預繳方可使用。示意圖

投訴人表示結帳時店內仍有空位,加上職員態度欠佳,深感失望,遂向消委會投訴,要求改善安排及服務。AI生成圖片

投訴人表示結帳時店內仍有空位,加上職員態度欠佳,深感失望,遂向消委會投訴,要求改善安排及服務。AI生成圖片

消委會提供圖片

消委會提供圖片

消費者在A中菜館點選餐牌上標價198元的粵式燒味拼盤,圖片顯示包含乳豬、燒鵝、燻蹄、海蜇及切雞五款食材;惟上菜後僅切雞及海蜇相符,其餘三項竟被牛腩、鴨胸肉及青瓜取代,差異明顯。投訴人即向職員查詢,對方僅稱餐牌已註明「圖片僅供參考」,未作進一步解釋。

投訴人認為,份量差異或因廚房操作所致尚可理解,但食品種類明顯不符,且餐牌未以文字列明內容,消費者只能依圖片選擇,結果三款燒味被低值食材取代,疑涉貨不對辦,乃向消委會投訴。

A中菜館回覆指餐牌已有相關提示。消委會則強調,餐牌圖片乃消費者選購重要依據,即使有提示,商戶亦不應展示與實物明顯不符的圖片,以免誤導。經調停後,餐廳同意全數退還拼盤費用,並從餐牌移除該菜式。投訴人確認收到退款,事件獲解決。

投訴人指結帳時,收銀員卻指優惠須平台預繳方可使用。示意圖

投訴人指結帳時,收銀員卻指優惠須平台預繳方可使用。示意圖

個案二:獲確認結帳時出示預約紀錄方可享平台優惠 但事實非如此

消費者透過網上平台預訂B餐廳雙人下午茶優惠套餐,顯示優惠價僅298元(另加一服務費),預約過程未顯示須即時付款。投訴人致電餐廳查詢,職員明確表示當日出示預約紀錄即可享用,毋須預繳。到店入座時再確認,亦獲職員保證結帳時說明即可。

不料結帳時,收銀員卻指優惠須平台預繳方可使用,否則按正價388元收費(連加一約427元)。投訴人強調曾兩度查詢,惟對方稱相關職員新入職,未明優惠安排,投訴人最終無奈付款,並向消委會投訴要求退回差價。

消委會介入後,B餐廳承認職員提供錯誤資訊,同意退還優惠與正價差額連加一服務費,共99元。投訴人確認收到退款,事件獲解決。

投訴人表示結帳時店內仍有空位,加上職員態度欠佳,深感失望,遂向消委會投訴,要求改善安排及服務。AI生成圖片

投訴人表示結帳時店內仍有空位,加上職員態度欠佳,深感失望,遂向消委會投訴,要求改善安排及服務。AI生成圖片

個案三:未獲提醒用餐有時限 職員態度欠佳要求離座惹不滿

消費者於中午時段光顧C餐廳,點選63元台式湯麵套餐。用餐後稍作休息使用手機,逾60分鐘後,職員要求結帳離座。投訴人指店內無任何用餐時限告示,入座、點餐及用膳期間亦未獲提醒,不知相關限制;他表示結帳時店內仍有空位,加上職員態度欠佳,深感失望,遂向消委會投訴,要求改善安排及服務。

消委會介入後,C餐廳致歉,解釋大門外已張貼繁忙時段入座時限告示,但理解顧客或未留意。餐廳承諾向全體員工發出指引,入座時主動提醒用餐時限,並分享個案以提升服務質素,避免再誤導消費者。消委會已將改善措施轉告投訴人,事件獲解決。

消委會提供圖片

消委會提供圖片

業界提升服務3大建議:

一、食物圖片與實物相符
拼盤等組合菜式圖片乃消費者點餐重要依據,食肆應確保圖片與實物盡量相似,避免以「圖片僅供參考」作擋箭牌。建議以文字清楚列明食材內容;如因食材售罄需更換,應於下單前主動告知,讓顧客知情選擇。

二、合作優惠條款透明
與平台推出優惠時,須明確列明使用條件,如是否需預繳款項、平台預約、特定支付工具及有效期等,並加強員工培訓,確保全體職員掌握安排,避免誤導顧客。

三、用餐限制清楚告知
若設用餐時限或繁忙時段「搭枱」等安排,應在店內多處當眼位置張貼告示,並由職員於顧客入座時主動提醒,避免因溝通不足引致誤會。

消費者外出用膳4大貼士:

一、點餐前主動查詢
對菜式食材內容、份量等有疑問,應即向店員查詢;若有食物敏感特別要求,亦須於點餐前確認食肆能否安排。

二、優惠條款細閱確認
享用網上推廣或實體優惠券前,仔細閱讀條件,包括是否需預先網上訂座、預繳款項、有效期及人數時段限制。用膳前致電食肆確認收費政策,避免超支。

三、特別需要預先了解
需較長用餐時間、指定座位(不搭枱或包廂)、切蛋糕或自攜酒水等,應於訂座前查詢相關安排及額外收費,按需要選擇合適食肆。

四、結帳即檢收據
檢查收據確認優惠適用、菜式正確及收費無誤,發現問題立即提出,並保留收據作日後跟進。
如是訪港旅客,離港後難直接聯絡商戶,可透過已與香港消委會建立投訴轉介機制的地區消保組織提交投訴。詳情請瀏覽:https://www.consumer.org.hk/tc/complaints-and-services/complaint-and-enquiry-channels

消委會早前派員到訪本港多個小型無人機銷售點及瀏覽零售商網站的調查結果,發現實體店內普遍未有展示相關法例資訊,職員對《小型無人機令》的認知參差,甚至有玩具店職員誤以為售賣的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情況令人關注。

消委會有玩具店職員誤以為售賣的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情況令人關注。消委會圖片

消委會有玩具店職員誤以為售賣的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情況令人關注。消委會圖片

消委會職員早前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到訪本港17間售賣小型無人機的實體店,包括小型無人機品牌專門店、電子產品連鎖店、百貨公司及玩具連鎖店。調查發現,全部實體店均未有展示《小型無人機令》的規例資訊。各類店舖職員對相關規定的了解程度差異甚大:大部分小型無人機品牌專門店的店員能清晰解釋註冊要求取決於機身重量,並提醒限制飛行區等規定,甚至示範如何在民航處網站查閱資訊。

消委會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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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個別電子產品連鎖店店員只建議顧客自行到政府網站查閱規例;一間百貨公司的店員表示不太清楚相關要求;更有一間實體玩具連鎖店的職員誤以為該店售賣的小型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反映對法例存在明顯誤解。

在瀏覽14個零售商網站的調查中,消委會發現部分電子產品連鎖店的網站提及了使用小型無人機的基本注意事項,例如提醒注意限制飛行區和飛行高度。但亦有不少其他連鎖店的網站只簡單提醒消費者自行了解並遵守規例,其中一個連鎖店的網頁上更完全沒有提及任何相關規例資訊。

根據現行《小型無人機令》,重量不超過7公斤的消費型小型無人機,分為「甲1類」(不超過250克)和「甲2類」(250克以上但不超過7公斤)。不同操作風險水平有不同規管要求,主要分為「標準操作」及「進階操作」。「標準操作」只可在日間進行,除非事前獲得民航處許可。

在「標準操作」下,「甲1類」小型無人機毋須註冊或貼上標籤;「甲2類」的負責人(如機主)須年滿18歲,並須在「SUA一站通」平台註冊該無人機,及於主機身貼上民航處發出的註冊標籤。此類無人機亦須配備飛行記錄和適飛空域辨識功能,將來必須購買小型無人機第三者責任保險。而「甲2類」的遙控駕駛員(操作者)須年滿14歲,並須在「SUA一站通」註冊。

消委會建議業界加強前線店員培訓,在實體店及網上產品頁面清晰展示基本法規資訊,並派發單張協助消費者了解註冊及操作規定,讓消費者能知悉相關規例,作出更適當的購買決定。

此外,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應避免在郊野公園、海岸公園及康文署轄下場地使用無人機,以免違法。如發生意外,須立即向民航處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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