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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貨船船長承認落藥強姦學員 面臨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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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貨船船長承認落藥強姦學員 面臨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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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貨船船長承認落藥強姦學員 面臨終身監禁

2026年07月16日 07:04 最後更新:07:18

一名前貨船船長周三承認,曾落藥並強姦一名21歲美國商船海事學院學員。該名學員當時正參與學院的「海上年」訓練計劃,在一艘貨船上工作。

53歲的約翰·梅羅尼在布魯克林聯邦法院開審前夕認罪。他承認於2019年,在「海上、大洋中央」的船上,用迷藥迷暈該名學員後,在未經她同意下與她發生性關係。

前貨船船長梅羅尼於2026年7月15日周三,在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認罪後,由其律師布魯斯·巴克特推離法院。他承認於2019年在船上向一名美國商船海事學院學員下藥並性侵犯。(美聯社圖片/Michael R. Sisak) AP圖片

前貨船船長梅羅尼於2026年7月15日周三,在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認罪後,由其律師布魯斯·巴克特推離法院。他承認於2019年在船上向一名美國商船海事學院學員下藥並性侵犯。(美聯社圖片/Michael R. Sisak) AP圖片

陪審團已選定,該名僅被稱為匿名女子的受害人當時正在法院等候作證。檢察官亦計劃傳召其他多名女性作證,她們均指控梅羅尼在過去三十年曾對她們進行性侵犯。

美聯社一般不會公開聲稱曾遭性侵犯人士的姓名,除非他們同意公開身份。

梅羅尼此前曾因非法禁錮及毆打罪被定罪,當時一名佛羅里達礁島群的女侍應指控他違背其意願與她發生性關係,但上訴法院推翻了裁決,檢察官亦沒有重審此案。

該名前學員目前仍在海事行業工作,她含淚在法庭旁聽席上,看着梅羅尼面無表情地對五項控罪逐一說出「認罪」,控罪包括嚴重性虐待及性接觸。

她的律師賴恩·梅洛吉表示,事後她轉向律師說:「事情結束了。」

梅洛吉指出:「性罪行一般而言都難以起訴。當它們發生在大洋中央的船上時,起訴的難度可能會成倍增加。」

梅羅尼面臨最高終身監禁,但助理聯邦檢察官凱拉·本辛表示,聯邦量刑指引建議判處約15至19年監禁。梅羅尼的律師則認為該估計過高。量刑指引僅具參考性質,法官拉蒙·E·雷耶斯二世可判處更長或更短的刑期。

梅羅尼將獲准保釋,直至12月22日的判刑。他與律師布魯斯·巴克特及妮可·阿洛伊斯離開法院時拒絕置評。

美國商船海事學院未有回覆查詢。

聯邦檢察官約瑟夫·諾切拉二世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希望今天的認罪能讓這次襲擊的倖存者得到一定程度的解脫,因為被告已為其卑劣行為負責。」

據檢察官稱,梅羅尼在學員及另一名學生登上他長190米的「自由榮耀號」貨船,從巴林前往德州科珀斯克里斯蒂的航程前幾周,便開始向她們發送Facebook訊息。

檢察官表示,2019年9月9日,在船上超過一個月,距離航程結束還有超過一周時,梅羅尼向該名學員及其朋友發訊息,邀請她們到他房間喝「汽水」。

該名學員回覆:「船長,你知道我很少喝汽水!」

梅羅尼回覆:「你可能會喜歡我的汽水!?」

檢察官表示,兩名女性同意了,船長從一瓶已開的酒中為她們各倒了一杯,然後開了一瓶新酒為自己倒了一杯。

檢察官指出,喝了一些酒後,兩名女性「對當晚餘下時間失去記憶」。

檢察官表示,該名學員翌日早上醒來時,發現自己只穿著襯衫和胸圍,沒有穿褲子或內褲,感到噁心;她頭痛,並感到陰道不適。她的朋友醒來時則胃痙攣及嚴重頭痛。她沒有指控梅羅尼性侵犯。

檢察官表示,梅羅尼召該名學員到他房間,告訴她「昨晚玩得很開心」,「事情就這樣發生了」,並要求她再次發生關係。在學員告訴他她不記得發生了甚麼事,而且這次接觸並非自願後,梅羅尼向她提供金錢,但她拒絕了。

檢察官表示,梅羅尼後來向該名學員發送了一張她手持金錢的照片,她相信那是襲擊當晚的照片,並附上訊息:「哈哈。這就是你讓女人開心的方式!!!!」她不記得曾拍過這張照片。

檢察官表示,之後船長去了該名學員的房間,從口袋裡掏出了她被襲擊當晚所穿的內褲。

位於紐約金斯波因特的美國商船海事學院,培訓學生在商業航運業工作。該學院約有1,000名學生,是五所軍事院校之一,亦是唯一一所隸屬於美國運輸部的院校。

2016年,學院因性虐待及欺凌問題,曾暫時關閉「海上年」計劃。該計劃會派學員到集裝箱船、油輪、客輪及其他船隻上工作。該計劃於2017年在三家公司營運的船隻上恢復,學院表示這些公司已實施新的預防政策。

2021年,學院再次暫停「海上年」計劃,此前另一名學員表示一名貨船主管將她灌醉並強姦了她。該計劃在實施更多安全協議後恢復。

(美聯社)

居於東涌的18歲男搬運工,2023年4月相約女子到尖沙咀酒吧聚會後,涉嫌趁女方酒醉,以同路返東涌為由同坐的士,後卻帶女事主回東涌住所並強姦對方,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星期二(7月14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被告自辯稱,事發當日,女事主酒醒後狀態好轉,主動擁抱被告,兩人是自願發生性行爲。

被告自辯稱,事發當日,女事主酒醒後狀態好轉,主動擁抱被告,兩人是自願發生性行爲。

被告自辯稱,事發當日,女事主酒醒後狀態好轉,主動擁抱被告,兩人是自願發生性行爲。

被告蕭浩然(案發時18歲,報稱搬運工人),否認1項強姦罪,指他在2023年8月26日,在東涌迎東邨迎悅樓某室強姦女子X。

事主X早前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她稱於2023年4月認識被告。案發前一晚,被告約她飲酒。他們當時和多人在尖沙咀天文臺道的酒吧消遣。她飲至醉酒並嘔吐,被告向她發訊息稱他亦有醉意,問要否一同離開,因兩人都同住東涌,X遂和被告一同乘搭的士回家。

X續稱,上的士後,被告叫司機直達其家。她上被告家後入房,因不適嘔吐,並把嘔吐物吐在地上,她指被告觸其頭髮,一邊說:「我醉啦。」,然後一邊摸她胸臀,之後更脫去其衣服侵犯她。X稱,被侵犯時曾向朋友發訊息,但遭被告撥走手機。X稱,她被侵犯後,被告離開房間,並向她發訊息稱:「醒咗自己走,我理你唔到」。

被告蕭浩然今出庭自辯,指在跟X上的士後,他先問X住址、到青馬大橋才建議回自己家,並指X當時「點頭默許」。控方質疑,該細節被指是聽完X供詞後才事後補充,質疑被告證供可信度。

被告又供稱,在家中幫助X清理嘔吐物後,X喝完水狀態好轉,X伸手主動擁抱自己,並自願與被告發生親密行為。

案件星期三(7月15日)續審,控辯雙方將作結案陳詞。

案件星期三(7月15日)續審,控辯雙方將作結案陳詞。

被告稱,因爲喜歡X,案發時段是在追求X,但自己當時都喝了酒,狀態不好,性交過程只有5分鐘。控方則指,從Whatsapp對話中,X僅將被告視作普通好友,兩人從未通過文字、言語表達愛慕、戀愛意向,過往見面只有普通聚餐,無穩定親密互動。控方續指,被告明知X醉酒乏力,不是自願、仍強行與X發生性行為。被告不同意。

控方又指,據的士行車紀錄儀及大廈出入口閉路電視顯示,被告當時步履平穩,能自主和司機溝通目的地、支付車費、整理X手袋、丟垃圾、攙扶背負醉酒的X,全程思路清晰、行動正常,不存在嚴重醉酒失控的情況。蕭浩然同意。案件星期三(7月15日)續審,控辯雙方將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6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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