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男侍應於2023年藉詞帶未成年患有智力障礙的堂妹外出打籃球,卻帶女方到後樓梯猥褻,其後又將女方帶回寓所強姦。涉案男侍應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及一項強姦罪。特委法官郭棟明星期四(8月27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事主出現嚴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被告嚴重違反誠信,行為扭曲嘔心,雖自首認罪惟悔意成疑,判入獄8年。
特委法官郭棟明星期四(8月27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事主出現嚴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被告嚴重違反誠信,行為扭曲嘔心,雖自首認罪惟悔意成疑,判入獄8年。
案情指,事主X為被告堂妹,患有頑固性癲癇及智力問題,智商75,屬邊緣智力,案發時16歲,自理能力僅相當於12歲兒童水平。
事發當日,被告借故帶X外出打籃球,卻帶X到後樓梯猥褻,強迫X為其口交及拍攝裸照,X懼怕被告會動手而服從。事後被告沒收X的內衣褲,只讓X穿外衣褲到籃球場,又在等候升降機時,嗅聞X的內褲,更自稱是變態。同日下午,被告帶X前往自己寓所,被告觸摸X胸部,使用安全套強姦X,並拍攝X裸照。
X回家後,其母親發現X雙眼通紅,追問之下,X泣訴遭被告性侵及被拍攝裸照。事件驚動雙方父母及祖父母,X的父親上門質問被告為何「搞妹妹」,惟在被告手機內找不到X的裸照,要求被告重設手機;被告母親致電X的母親,稱她會帶被告去自首。翌日,被告到警署稱就非禮案自首,稱他拿走X的內衣褲出於「變態諗法」。
郭官引述X的創傷報告,X出現嚴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自尊受創,為無法自保而感到羞愧、抑鬱,擔心再次遭人侵犯,喪失安全感,自我封閉孤立。她不時會以手刮腿,情緒時而過度亢奮,時而過度警戒,出現睡眠欠佳、脫髮、食慾不振和吐血等徵狀。X 曾有短暫自殺念頭,需送院處理。
被告L.M.S.(現23歲)被控於2023年8月28日,在筲箕灣某屋邨後樓梯非禮X;另於同日,在西灣河某屋邨單位內分別非禮及強姦X。
郭官判刑時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以長兄身份侵犯對方,期間曾使用武力,拍打X臀部,又拍攝X裸照,行為令人厭惡,故須加刑。被告行為扭曲嘔心,即使X感到痛楚甚至哭泣,被告依然不為所動,犯案持續多個小時,強迫X為其口交及手淫,雖然被告自首認罪,但兩次警誡會面均未有如實承認強姦事實,其後會見心理學家時仍維持有關說法,可見悔意成疑,郭官終判處被告監禁8年。
郭官判刑後指,被告現年 23 歲,將來出獄後仍十分年輕,勸喻被告未來要遠離色情物品以免荼毒心靈,冀望被告於獄中靜思己過。
案件編號:HCCC13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