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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Vironment證券集體訴訟限期將至 投資者須留意

商業事

AeroVironment證券集體訴訟限期將至 投資者須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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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Vironment證券集體訴訟限期將至 投資者須留意

2026年07月27日 22:10 最後更新:22:38

全國領先證券律師事務所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正調查AeroVironment公司(納斯達克:AVAV)的潛在索賠。該事務所提醒投資者,聯邦證券集體訴訟的首席原告申請限期為2026年7月27日。

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是全國領先的證券律師事務所,在紐約、賓夕法尼亞州、加利福尼亞州及佐治亞州設有辦事處。該事務所自1995年成立以來,已為投資者追回數億美元。

AVAV最終限期警告: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提醒AeroVironment(AVAV)投資者,證券集體訴訟限期為2026年7月27日。 AP圖片

AVAV最終限期警告: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提醒AeroVironment(AVAV)投資者,證券集體訴訟限期為2026年7月27日。 AP圖片

訴訟詳情指控,該公司及其高層違反聯邦證券法,作出虛假及/或誤導性陳述,及/或未能披露以下事實:(1) AeroVironment低估了其在SCAR計劃及美國太空軍SCN現代化工作中,即將面臨其他供應商競爭的可能性;(2) 因此,被告誇大了AeroVironment的業務及財務前景;(3) 結果,被告在所有相關時間的公開聲明均屬重大虛假及誤導。

法院委任的首席原告,是尋求集體救濟中擁有最大經濟利益的投資者,其資格及代表性均符合集體成員要求,並代表潛在集體成員指導及監督訴訟。任何潛在集體成員可透過其選擇的律師,向法院申請擔任首席原告,亦可選擇不採取任何行動,維持為缺席集體成員。閣下是否擔任首席原告,不會影響閣下分享任何追回款項的能力。

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亦鼓勵任何掌握AeroVironment行為資訊的人士,包括舉報人、前僱員、股東及其他人士,聯絡該事務所。

有關AeroVironment證券詐騙訴訟的內容,該訴訟是一宗聯邦證券集體訴訟,指控AeroVironment公司(納斯達克:AVAV)及其高層向投資者作出虛假及誤導性陳述,隱瞞該公司在SCAR計劃合約中面臨即將來臨的競爭,並誇大其業務及財務前景。隨著真相透過一系列披露浮現,包括美國政府於2026年1月20日發出停工令、太空軍於2026年3月2日宣布重啟SCAR計劃,以及AeroVironment於2026年3月10日披露1.513億美元的商譽減值及合約終止,AVAV股價急劇下跌,導致投資者蒙受重大損失。

在2025年6月24日下午4時30分(美國東部時間)至2026年6月18日期間(即集體訴訟期)購入或取得AeroVironment(AVAV)股票並蒙受財務損失的投資者,可能合資格參與AeroVironment證券集體訴訟。作為集體成員參與訴訟,毋須採取任何積極法律行動;合資格投資者只需維持集體成員身份,即可追回損失。該事務所亦鼓勵舉報人、AeroVironment前僱員及其他掌握該公司相關資訊的人士挺身而出。

AeroVironment集體訴訟中的首席原告,是由法院委任的投資者,通常是案件中擁有最大經濟利益者,代表所有集體成員指導及監督訴訟。任何在集體訴訟期內購入AVAV股票的AeroVironment投資者,可透過其選擇的律師向法院申請擔任首席原告。申請擔任首席原告的限期為2026年7月27日。重要的是,選擇不申請擔任首席原告,不會影響投資者分享為集體追回的任何款項的能力。

若投資者在2025年6月24日下午4時30分(美國東部時間)至2026年6月18日期間購入AeroVironment(AVAV)股票並蒙受損失,應立即聯絡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討論其法律權利。申請擔任AeroVironment證券集體訴訟首席原告的限期為2026年7月27日。

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已代表投資者參與證券訴訟數十年,並為股東追回數億美元。在集體訴訟期內購入AeroVironment證券的投資者,可聯絡該事務所,免費及無義務地討論其法律權利、潛在索賠及首席原告程序。

律師廣告。負責此廣告的律師事務所為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過往結果不保證或預測任何未來事項的類似結果。我們歡迎有機會討論閣下的具體案件。所有通訊將以保密方式處理。

(美聯社)

全國領先的證券律師事務所 Faruqi & Faruqi 律師事務所,正調查針對 Lucid Group 公司(納斯達克:LCID)的潛在索償,並提醒投資者,尋求擔任聯邦證券集體訴訟首席原告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7月28日。

Faruqi & Faruqi 是一間全國領先的證券律師事務所,在紐約、賓夕法尼亞州、加利福尼亞州及佐治亞州設有辦事處。該律師事務所自1995年成立以來,已為投資者追回數億美元。

Faruqi & Faruqi 律師事務所提醒 Lucid Group (LCID) 投資者,證券集體訴訟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7月28日。 AP圖片

Faruqi & Faruqi 律師事務所提醒 Lucid Group (LCID) 投資者,證券集體訴訟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7月28日。 AP圖片

如下文詳述,訴訟指控該公司及其高層違反聯邦證券法,作出虛假及/或誤導性陳述,及/或未能披露:(1) 供應商質量問題嚴重影響 Lucid Gravity 的交付;(2) 上述情況可能且確實對該公司的業務及財務業績造成重大負面影響;(3) 因此,被告誇大了 Lucid 製造及交付能力以及整體營運的所謂提升;及 (4) 結果,被告在所有相關時間的公開聲明均屬重大虛假及誤導。

法院委任的首席原告,是該集體訴訟中尋求賠償的投資者中,擁有最大經濟利益,並足以代表及典型於其他集體成員,負責指導及監督代表推定集體成員的訴訟。任何推定集體成員可透過其選擇的律師,向法院申請擔任首席原告,或選擇不採取任何行動,維持為缺席集體成員。無論是否決定擔任首席原告,均不影響閣下分享任何追回款項的權利。

Faruqi & Faruqi 律師事務所亦鼓勵任何掌握 Lucid Group 行為資訊的人士,包括舉報人、前僱員、股東及其他人士,聯絡該律師事務所。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 Lucid Group 集體訴訟的資訊,可直接致電 Faruqi & Faruqi 合夥人 Josh Wilson。

有關 Lucid Group 公司證券集體訴訟的投資者常見問題:

Lucid Group 證券欺詐訴訟的內容為何?Lucid Group 證券欺詐訴訟是一宗聯邦證券集體訴訟,指控 Lucid Group 公司(納斯達克:LCID)及其高層向投資者作出虛假及誤導性陳述,隱瞞供應商質量問題嚴重影響 Lucid Gravity SUV 的交付,並誇大該公司的製造及交付能力。隨著一系列披露揭示真相——包括2026年4月3日公布,由於供應商座椅缺陷導致29天交付中斷,2026年第一季度僅交付3,093輛汽車;2026年4月14日提交的文件顯示,第一季度收入僅為2.8億至2.84億美元,遠低於市場預期的4.338億美元,並進行了10.5億美元的集資;以及2026年5月5日的盈利報告顯示淨虧損超10億美元,GAAP 每股盈利為負3.46美元——LCID 的股價在多個交易時段急劇下跌,導致投資者蒙受重大損失。

誰有資格參與 Lucid Group 集體訴訟?在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4月13日(即集體訴訟期)期間購買或取得 Lucid Group 公司(LCID)股票並蒙受財務損失的投資者,可能有資格參與 Lucid Group 證券集體訴訟。作為集體成員參與訴訟,毋須採取任何積極法律行動;合資格的投資者只需維持集體成員身份,即可追回損失。亦鼓勵舉報人、Lucid Group 前僱員及其他掌握該公司行為相關資訊的人士挺身而出。

何謂首席原告,以及如何申請在 Lucid Group 訴訟中獲委任?Lucid Group 集體訴訟中的首席原告,是法院委任的投資者——通常是案件中擁有最大經濟利益者——負責指導及監督代表所有集體成員的訴訟。任何在集體訴訟期內購買 LCID 股票的 Lucid Group 投資者,可透過其選擇的律師向法院申請擔任首席原告。尋求委任首席原告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7月28日。重要的是,選擇不尋求擔任首席原告,並不影響投資者分享為集體追回的任何款項的權利。

若投資者在集體訴訟期內購買 Lucid Group 股票應如何處理?在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4月13日期間購買 Lucid Group 公司(LCID)股票並蒙受損失的投資者,應立即聯絡 Faruqi & Faruqi 律師事務所,商討其法律權利。尋求委任為 Lucid Group 證券集體訴訟首席原告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7月28日。如欲直接與證券訴訟合夥人 Josh Wilson 聯絡,可致電或瀏覽該律師事務所網站以獲取更多資訊。

律師廣告。負責此廣告的律師事務所為 Faruqi & Faruqi 律師事務所。過往結果不保證或預示未來任何案件會有類似結果。我們歡迎討論閣下的具體案件。所有通訊將獲保密處理。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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