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雖然方便,但遇上貨物「失蹤」要申請退款,隨時一波三折。早前有港女在Threads發文,指母親在淘寶買衫後一直收不到貨,向平台客服申請退款時竟被要求提交「憑證」,證明自己確實沒有收到貨物。港媽見狀未有啞忍,反而以一招「空手道」回應,上載一張攤開手掌的照片作證,引來大批網民爆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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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發文者上載與淘寶客服的對話截圖,可見申請退款時系統要求提交「憑證」,而由於退款原因為「收不到貨」,因此需要提供相關證明。雖然程序聽落頗為荒謬,但港媽未有因而卻步,反而靈機一觸,直接上傳一張攤開手掌的照片,寓意「乜都無」,以行動證明自己確實沒有收到任何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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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表示,看到媽媽的應對方法後「笑到流眼水」,帖文亦引來大批網民留言讚嘆港媽的機智,有人笑言「上次有個人話收唔到張凳,又係叫佢做證,個男人就影自己坐落去張無影凳度」,亦有人引用佛偈「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形容港媽的「禪意」回應,更有網民大讚「Auntie識得苦中作樂,resp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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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亦有較為謹慎的網民提醒,這樣拍照或會留下掌紋甚至指紋等生物特徵,擔心會被不法之徒利用,呼籲大家網上購物時還是小心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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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入閘後原來有「時限」?一名港鐵乘客近日在Threads發文,稱與久未見面的朋友吃飯聚舊後一同搭港鐵,入閘後繼續聊天,未料各自離開時,因入閘至出閘時間超過150分鐘,被收取66元附加費。事主對此感到無奈,問道:「有啲咁嘅罰款點解唔一早講明?」帖文引起網民熱議,有人指相關規定已實施多年,亦有人認為「66蚊當交學費」,提醒下次留意出閘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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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在Threads表示,自己與朋友很久未見面,吃飯後一同乘搭港鐵,入閘後「仲傾咗好耐偈」,其後兩人各自乘坐不同方向的列車離開。惟到出閘時,閘機顯示入閘時間已超過150分鐘,須繳付66元附加費,令他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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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認為,150分鐘乘車時限並非新規定,「唔係新rules,好耐喇喎」,又有人笑言「呢條規矩可能早過你出世」;亦有人認為事主不知情並不出奇,但質疑其發文語氣似乎認為「無人話我知就罰我」,因而惹來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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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有網民建議,若只是聚舊聊天,與其在港鐵付費區域逗留,不如找咖啡店或餐廳坐下慢慢傾,有人笑稱「$66咪當交學費」,下次可約到餐廳「傾埋下半部」。另有人認為,港鐵站內亦有人藉入閘後的付費區域交收物品或長時間逗留,影響其他乘客,故收取附加費有其合理性。
根據港鐵《車票發出條件》第1.8條「乘車超過限定時間之附加費」,乘客進入已付車費區域後,須在合理可行情況下盡速登上第一班到站列車前往目的地,並須於入閘後150分鐘(2.5小時)內完成車程及通過出閘機離開已付車費區域。若乘客沒有合法授權或合理解釋,未能於150分鐘內離開已付車費區域,可被徵收相等於當時最高額成人或特惠單程車費的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