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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 法官數次打斷鄒幸彤 指無關求情斥無悔意 兩周內判刑

政事

支聯會顛覆案| 法官數次打斷鄒幸彤 指無關求情斥無悔意 兩周內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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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 法官數次打斷鄒幸彤 指無關求情斥無悔意 兩周內判刑

2026年08月28日 15:24 最後更新:15:24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鄒幸彤,以及已認罪的何俊仁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8月21日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名成立,各被告周五(8月28日)於西九龍法院處理各被告求情。各被告代表律師進行求情陳詞後,法官李運騰表示,將於2個星期内作出判刑。 

囚車早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早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庭上周五(21日)頒布裁決理由,指各被告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不斷鼓吹「結束一黨專政」,煽動受眾對中國共產黨的敵意,意圖結束其在《國家憲法》框架下的領導地位,無視違反2018年修訂後的《憲法》,法庭裁定控方毫無合理疑點地證明控罪,所有被告罪名成立。法官押後今日處理求情,並希望辯方就量刑兩級制作陳詞,據《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兩級制量刑,當中「情節嚴重」可判處5至10年監禁,「情節較輕」則可判5年以下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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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早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早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早上公眾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早上公眾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院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院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外國領事館代表進入庭內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外國領事館代表進入庭內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鄒幸彤媽媽(左) 。巴士的報記者攝

鄒幸彤媽媽(左) 。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卓人太太鄧燕娥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卓人太太鄧燕娥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早上公眾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早上公眾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卓人和何俊仁的辯方代表求情時指,被告均只宣傳口號而非實際犯罪。而李卓人的書面求情指出,他曾以多個身份及職位服務社會,包括擔任立法局及立法會議員,總任期合共長達21年。何俊仁方面則表示,他亦曾擔任香港立法局及立法會議員,服務香港社會,任期同樣長達21年。由於何俊仁在本案審訊首日已當庭認罪,因此本案適用認罪扣減原則。

警方在法院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院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李運騰指,李卓人及何俊仁之前在涉及其他刑事控罪案件中,公職元素已作出刑期扣減。李官並指,何俊仁於交付程序完成後才認罪,不能給予全額三分一的認罪刑期扣減。

有外國領事館代表進入庭內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外國領事館代表進入庭內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鄒幸彤隨後進行求情,藉機發表政治宣言,被法官即時制止。法官明確指出,法庭僅處理案件相關的求情理由,不會偏離裁決範疇,而法庭並非表述政治理念的場合。法官續指,理念若僅停留於思想層面而未付諸行動,不構成罪行;案件的核心在於這種理念在付諸行動時是否符合法律。根據法庭裁決,在現行法律下,鄒將其所追求的理念付諸行動,即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已構成犯罪。

鄒幸彤媽媽(左) 。巴士的報記者攝

鄒幸彤媽媽(左) 。巴士的報記者攝

惟鄒仍堅稱不認為自己有錯,並繼續發表與求情無關的言論。法官再次打斷其發言,直接詢問是否打算求情,鄒回應不會求情。法官進一步指出,若按照刑法的角度,這種態度可被視為毫無悔意,對此,鄒表示認同。

各被告完成求情後,法庭亦就部分涉案證物的處理及歸還作出討論。案件押後判刑,預計將於兩星期內進行,日期稍後公布。

李卓人太太鄧燕娥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卓人太太鄧燕娥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特區政府就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借法庭對「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的定罪裁決,針對特區進行毫無事實根據的詆毀抹黑,表示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並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政府總部。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總部。政府新聞處圖片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法庭在裁決中已經清楚說明,被告受審並非因為其政治觀點或信念。法庭在審理案件時,只會考慮與本案相關的法律及證據,以判定控方是否能將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發言人直指,被告一直以來對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中央政府懷有敵意,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仍拒絕臨崖勒馬,反而選擇一意孤行;即使被告清楚知道其言行可能已經超越合法表達自由的範圍,也完全不予理會。

政府發言人進一步表示,被告試圖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意圖使他人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的目的。當局形容其陰謀昭然若揭,必須依法予以懲治。發言人同時重申,與世界其他地方一樣,很多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政府呼籲市民不要被外部勢力嘗試抹黑的言論所誤導,必須明辨是非,清楚了解本案與一般正常結社、集會及言論自由的分別。

當局最後強調,法庭所頒下的裁決理由鏗鏘有力、有理有節,當中已鉅細無遺地說明了對相關法律原則及證據的詳細分析,以及裁定被告有罪的理由,公眾應看清事實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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