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鄒幸彤,以及已認罪的何俊仁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8月21日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名成立,各被告周五(8月28日)於西九龍法院處理各被告求情。各被告代表律師進行求情陳詞後,法官李運騰表示,將於2個星期内作出判刑。
囚車早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庭上周五(21日)頒布裁決理由,指各被告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不斷鼓吹「結束一黨專政」,煽動受眾對中國共產黨的敵意,意圖結束其在《國家憲法》框架下的領導地位,無視違反2018年修訂後的《憲法》,法庭裁定控方毫無合理疑點地證明控罪,所有被告罪名成立。法官押後今日處理求情,並希望辯方就量刑兩級制作陳詞,據《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兩級制量刑,當中「情節嚴重」可判處5至10年監禁,「情節較輕」則可判5年以下刑期。
早上公眾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卓人和何俊仁的辯方代表求情時指,被告均只宣傳口號而非實際犯罪。而李卓人的書面求情指出,他曾以多個身份及職位服務社會,包括擔任立法局及立法會議員,總任期合共長達21年。何俊仁方面則表示,他亦曾擔任香港立法局及立法會議員,服務香港社會,任期同樣長達21年。由於何俊仁在本案審訊首日已當庭認罪,因此本案適用認罪扣減原則。
警方在法院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李運騰指,李卓人及何俊仁之前在涉及其他刑事控罪案件中,公職元素已作出刑期扣減。李官並指,何俊仁於交付程序完成後才認罪,不能給予全額三分一的認罪刑期扣減。
有外國領事館代表進入庭內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鄒幸彤隨後進行求情,藉機發表政治宣言,被法官即時制止。法官明確指出,法庭僅處理案件相關的求情理由,不會偏離裁決範疇,而法庭並非表述政治理念的場合。法官續指,理念若僅停留於思想層面而未付諸行動,不構成罪行;案件的核心在於這種理念在付諸行動時是否符合法律。根據法庭裁決,在現行法律下,鄒將其所追求的理念付諸行動,即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已構成犯罪。
鄒幸彤媽媽(左) 。巴士的報記者攝
惟鄒仍堅稱不認為自己有錯,並繼續發表與求情無關的言論。法官再次打斷其發言,直接詢問是否打算求情,鄒回應不會求情。法官進一步指出,若按照刑法的角度,這種態度可被視為毫無悔意,對此,鄒表示認同。
各被告完成求情後,法庭亦就部分涉案證物的處理及歸還作出討論。案件押後判刑,預計將於兩星期內進行,日期稍後公布。
李卓人太太鄧燕娥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