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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高球場司法覆核案環保署上訴被駁回 政府:將詳細研究判詞

法庭事

粉嶺高球場司法覆核案環保署上訴被駁回 政府:將詳細研究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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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高球場司法覆核案環保署上訴被駁回 政府:將詳細研究判詞

2026年08月31日 22:48 最後更新:09月01日 00:10

粉嶺高球場司法覆核案有新進展,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環保署上訴,維持撤銷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政府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會與律師團隊詳細研究判詞,並在適當時候向外公布下一步工作。

政府計劃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土地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早前司法覆核勝訴,環保署需就環評報告重新諮詢公眾,環保署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下午頒布裁決,駁回環保署的上訴,環保署及土拓署需支付訟費。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上訴庭在判詞表示,認同原審法官指出當局在首次諮詢後提交的水文影響評估等補充資料,理應納入環評報告供公眾查閱,但未有納入,當局亦未有就此進行進一步諮詢,令諮詢程序存在不公。

上訴庭認為,環保署署長在批核環評報告時,未有考慮球會就補充資料作出的回應,在法律上構成極不合理(Wednesbury unreasonable「韋恩斯伯里式不合理」 );亦同意原審法官裁定,署方當時施加的審批條件超出法定權限。

判詞指出,涉案環評報告在古樹、文化遺產及蝙蝠、廢物處置等範疇上,均未能符合技術備忘錄及研究概要的要求。

政府2023年收回粉嶺高球場32公頃土地,計劃將其中9.5公頃土地用於興建公屋。哥爾夫球會同年7月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接納環評報告的決定。原訟庭前年12月裁定哥爾夫球會勝訴。

就前粉嶺高爾夫球場部分用地發展公營房屋環評報告司法覆核案件,上訴法庭早前維持原訟法庭的判決,即撤銷環保署署長批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決定,政府經綜合考慮法律顧問意見並作審慎評估後,決定不會再上訴,而政府亦須檢視擬議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的未來路向,適時交代。

粉嶺高爾夫球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粉嶺高爾夫球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政府發言人表示,上訴法庭的判決就《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499章)(《條例》)的適用準則、環評報告補充資料的法定公眾諮詢程序、程序公義等議題給予清晰法律指引;是次判詞釐清了香港環評制度下一些重要法律原則,包括並非任何環評報告外的補充資料都必須納入法定公眾諮詢範圍,而是需要視乎個案情況。就這司法覆核案件而言,法庭認為原有環評報告存有不足,而補充資料可彌補環評報告的缺陷,基於公平原則,有需要就補充資料進行有限度的進一步公眾諮詢。環保署會仔細研究判詞提出的法律指引,日後執行環評審批工作時,會嚴格按照《條例》以及法庭確立的法律原則,維持本港環評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透明度及公信力。

發言人指出,由於裁決撤銷了環保署署長對擬議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的環評報告所給予的批准,政府須檢視擬議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的未來路向,包括考慮環評估報告未獲批准對發展規模和時間的影響等因素。政府會在適當時候交代未來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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