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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大Ocamp性侵案 28歲男非禮強姦等5罪成 9.11判刑

法庭事

教大Ocamp性侵案  28歲男非禮強姦等5罪成  9.11判刑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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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大Ocamp性侵案 28歲男非禮強姦等5罪成 9.11判刑

2026年09月10日 18:07 最後更新:18:07

教育大學迎新營(Ocamp)涉於2023年發生性侵及偷窺事件,當時28歲男子被指在Ocamp內非禮2名女子,並偷窺1名女子洗澡;他此前另涉在飛鵝山非禮1名女子及紅十字會露營活動中強姦1名女子。男子否認強姦、非禮及窺淫共5罪受審,6男1女陪審團經約5個多小時退庭商議後,於周四(9月10日)於高等法院裁定被告全部罪成,法官杜麗冰押後至周五( 11日)早上判刑。

6男1女陪審團經約5個多小時退庭商議後,於周四(9月10日)於高等法院裁定被告全部罪成。資料圖片

6男1女陪審團經約5個多小時退庭商議後,於周四(9月10日)於高等法院裁定被告全部罪成。資料圖片

被告Y.L.H.,現年31歲,案發時任救生員,並為教育學院兼讀課程的四年級生。他被控3項非禮罪、1項強姦罪及1項窺淫罪,指他於2023年1月及同年7至8月,性侵5名女性,其中事主A的非禮指控發生在飛鵝山,事主B的強姦指控發生在紅十字會在元朗舉行的聯校迎新營,餘下3項控罪則發生在教育大學迎新營。

教育大學。資料圖片

教育大學。資料圖片

48歲高級海關男關員涉嫌2025年於港珠澳大橋海關大樓內,用手拍值班女同事的腰部及臀部,他否認非禮罪受審。裁判官黃士翔星期四(9月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時指,被告稱見到女事主有壓力而輕拍其背部安慰,是正常社交行為,在盤問下亦沒動搖,法庭認為被告的事實版本更可信,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湯建聰,否認於2025年12月3日,在赤鱲角港珠澳⼤橋香港口岸香港海關入境貨物檢查⼤樓的一間房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X。

承認事實指,被告與事主X均是高級海關關員,並於2025年12月3日在案發地上班,翌日X前往公務員診所求診,被證實患上急性壓力反應症。被告於同月8日被捕,在警誡下指「我冇拍打佢臀部」。

被告在親友護送下搭車離開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在親友護送下搭車離開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案情指,X當晚約10時在員工休息區清洗餐具時,被告走近其身後,先輕拍其腰部,再拍打右臀部,歷時約1至2秒。X即時感驚恐及憤怒,嚴肅表示「你唔好咁樣拍我,我好不安呀」,惟被告報以猥瑣笑容,並回應「嘿嘿,係呀?你好不安呀?」事主事後即時致電同為關員的丈夫,當晚失眠,翌日報警。

被告自辯稱,當時見事主看來十分疲累,出於關心而走近閒聊,期間習慣性地輕拍事主背部一下以作安慰。事主隨即反應很大,表示「唔好掂我呀,唔好拍我呀」,被告即時道歉「對唔住,唔好意思」。他否認曾接觸事主腰部或臀部,亦否認露出猥瑣笑容或說過相關說話,強調自己不會非禮任何女性,尤其上級的太太。

辯方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官裁決時指,辯方第二證人當時在場,卻沒留意到任何特別事情,加上其他辯方證人對被告平日表現的評價,與被告說法脗合。裁判官認為被告的事實版本更可信,接納他當時只是見事主疲累而輕拍背部安慰,是正常社交行為,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WKCC168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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