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於2025年到葵涌廣場兩間夾公仔店盜竊,打開數部夾公仔機的玻璃門及取走共83隻Jellycat和Labubu公仔,總值超過11萬元。警方循監控鏡頭調查並拘捕3男,於星期五(9月1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2項入屋犯法罪。法官嚴舜儀判刑時指,3名被告有預謀及使用針對性工具犯案,其中兩人更在出獄不久後犯案,屬加刑因素,終判囚24至26個月。
3名被告依次為35歲侍應鄧力銘、33歲兼職倉務員何嘉強、36歲油漆木工黃偉俊。其中,鄧和黃承認兩項入屋犯法罪,而何則承認1項入屋犯法罪。
夾公仔機偷83隻Jellycat及Labubu涉款11萬
嚴官判刑時指,本案有多項加刑因素,案件涉及至少4人有預謀犯案,其中更使用針對性工具,清楚背後有人策劃事件。嚴官又指,3名被告過去均有案底,當中何嘉強和黃偉俊更在2024年和2025年才因其他罪行刑滿出獄,但不久後便再犯下本案。嚴官表示,鄧力銘的罪責最重,他清楚整個計劃及招攬人手,最終判鄧入獄24個月、何和黃判囚26個月。
案情指,2025年6月9日凌晨2時多,鄧和黃分別進入葵涌廣場,而黃帶同環保袋,其後2人在葵涌廣場內會合。鄧把1條鎖匙狀物體插入店舖內一部夾公仔機的匙孔,把玻璃門解鎖,及後把當中共23件Jellycat公仔放入環保袋內。鄧其後關上玻璃門及離開,2人其後行往葵芳邨方向。
同日下午2時半,店舖職員上班時發現該夾公仔機內的公仔全都不見了,便告知公仔機東主及報案,23隻Jellycat公仔總值共2.3萬元。
2025年6月12日凌晨約4時許,鄧和另一身份不詳男子乘坐的士到葵涌廣場。何駕駛私家車停靠路邊,讓黃下車。鄧、何及該男子其後在葵涌廣場外會合,鄧攜同一個紅白藍尼龍袋,他與該男子進入葵涌廣場及前往地下某間夾公仔機店。
法官嚴舜儀判刑時指,3名被告有預謀及使用針對性工具犯案,終判囚24至26個月。
鄧再次使用1條鎖匙狀物體,成功打開店內數部夾公仔機的玻璃門。鄧把共60件Jellycat及Labubu公仔放入紅白藍袋中,其後關上玻璃門及離開。3人在葵涌廣場外登上一輛的士,其後在九龍塘下車,黃攜同該紅白藍袋離開,並登上的士前往樂富邨附近公園,黃與兩名男子會合,把尼龍袋交給其中一人便離開。該60隻公仔總值約9.2萬元。
警方循監控鏡頭調查,分別拘捕3名被告。警誡下,鄧承認在兩次事件中收取共3,000元報酬,又指受朋友「Waichun」指使,對方亦提供環保袋、鴨舌帽和鎖匙給他。何承認案發時駕車接載3人到葵涌廣場。黃則指,他受何指使去招攬人手偷公仔,他於是找上鄧,他亦把涉案環保袋和鎖匙交給鄧。第一次犯案時何分別給他及鄧1,000元和9,000元報酬,而第2次犯案則會得到1,500元,鄧會得到相等於公仔總額一半的報酬。
警方檢驗何的手機,發現他案發前收到他人WhatsApp訊息,是一張Labubu公仔相片及表示「葵涌廣場有三四十隻黑」;何又叫對方「準備紅白藍袋」及說「我哋一齊出去掃公仔」。
案件編號:DCCC28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