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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案|蔡母指女兒求學時認識鄺港智並兩度懷孕產子 斥鄺家「連一罐奶粉都沒買過」

法庭事

蔡天鳳案|蔡母指女兒求學時認識鄺港智並兩度懷孕產子 斥鄺家「連一罐奶粉都沒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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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案|蔡母指女兒求學時認識鄺港智並兩度懷孕產子 斥鄺家「連一罐奶粉都沒買過」

2026年10月05日 14:37 最後更新:17:27

2023年震動全港的名媛蔡天鳳碎屍案,死者前夫、前家翁及前大伯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方星期一(10月5日)續讀出承認事實,之後傳召蔡天鳳母親張燕花作供。蔡母供稱,蔡天鳳和鄺港智在求學期間已拍拖,鄺港智入住她家,其後蔡天鳳產一對子女,期間「鄺家連一罐奶粉都沒買過」。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資料圖片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資料圖片

代表控方的高級檢控官林曉敏今續讀出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警方在2023年2月24日下午約4時許抵達大埔龍尾村單位,車牌為VY9157的車輛停泊在屋外,屋內尋獲蔡天鳳的身體殘肢,警方從龍尾村單位採集DNA樣本及指紋,其後採集鄺球、鄺港傑、鄺港智三父子的身體樣本、指紋及掌印,以及蔡天鳳與其家屬的身體及DNA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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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母親張燕花。資料圖片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資料圖片

蔡天鳳繼父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蔡天鳳繼父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張燕花供稱,與第二任丈夫蔡楚生生下另兩名女兒。網上圖片

張燕花供稱,與第二任丈夫蔡楚生生下另兩名女兒。網上圖片

左至右: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資料圖片

左至右: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資料圖片

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

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

龍尾村單位內爐具上大煲內裝有蔡天鳳被砍斷的頭部及其他身體組織,小煲內則裝有蔡天鳳5塊肉及3束頭髮,大小煲內均裝有切塊且經烹煮的紅蘿蔔與青蘿蔔。政府化驗師進行毒理學分析,並未發現蔡天鳳有濫藥。法醫是在2023年2月26日、2023年2月28日及2023年3月8日於富山公眾殮房解剖蔡天鳳的身體殘肢。

鄺港傑及鄺球均沒定罪紀錄,鄺港智於2024年6月19日承認6項案發於2013至2015年的盜竊罪,他被指在交友程式騙取6人價值逾620萬的金器首飾。鄺港智於2015年棄保潛逃。鄺港智在2019年已向事主全數還款,但最終就6項盜竊罪及1項棄保潛逃罪被判囚3年半;另鄺港智於2016年7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間,沒出入境紀錄。

控方傳召蔡天鳳的母親張燕花作供。代表控方的外聘資深大律師郭莎樂首先向她表示安慰,並著張如作供期間感不安或焦慮,可隨時要求休息。張燕花確認,蔡天鳳是她第一段婚姻所生的女兒。離婚後翌年,她認識了第二任丈夫蔡楚生。張燕花本人在海南出生,平時和蔡天鳳都是用海南話溝通。

張燕花供稱,自己認識蔡楚生時,蔡天鳳約3歲。當時蔡楚生已是一位富裕的男士,在香港經營餐廳生意,讓母女過著舒適的生活。蔡天鳳和蔡楚生的關係很好。其後,張燕花和蔡楚生生了2名女兒。蔡天鳳離世時,這兩位妹妹分別約16歲和18歲。

張燕花供稱,蔡楚生對3名女兒一視同仁,一家人相處親密。後來蔡楚生關閉了香港的酒樓,返回海南島做生意,但仍定期寄錢回來照顧母女3人,金額大約每個月超過100萬港元。

蔡天鳳繼父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蔡天鳳繼父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張燕花稱,蔡天鳳中學就讀弘爵國際學校,成績一般,就在這間學校認識了前夫鄺港智。張燕花第一次見到鄺港智時,他大約15歲,是蔡天鳳帶同學回家吃飯。她稱,只知道鄺港智「阿媽無嘢做,爸爸揸的士」。其後兩人開始拍拖。到鄺港智18歲時,他搬進張燕花家中同住,當時兩人仍在上學。

張燕花稱,後來蔡天鳳發現自己懷孕了,告訴家人「有咗」。鄺港智表示,自己很愛蔡天鳳,蔡天鳳則說「死啦,仲返緊學」。張燕花回應說,既然兩人還在上學,就由她來照顧,生下來養。

張燕花稱,蔡天鳳生下第二名孩子後,搬到對面另一間屋子居住。期間,「鄺港智一家連一罐奶粉都沒買過」。鄺球和李瑞香夫婦有時會來探望孫兒,但都很匆忙,看一眼就走。被問及鄺港智一家的經濟情況時,張燕花回應說,經濟上當然是沒有錢的,「從來都沒有俾過一蚊錢」。

張燕花稱,蔡天鳳其後在香港大學修讀金融。她在理財方面非常厲害,很懂得安排。她做模特兒和時裝相關工作賺的不多,但買股票會賺錢,有時也會拍賣手錶和手袋,總之做很多不同的事情。

張燕花稱,蔡天鳳及鄺港智實際上在2015年已分開,之後仍然有聯繫,鄺港智會詢問關於兩人小朋友的事。分開後,鄺港智和張燕花的關係仍然很好,但蔡天鳳和鄺港智的關係是後來才修復的。兩家人經常一起吃飯,也經常一起帶著小朋友去海南度假。張燕花稱,兩家關係「真係好好」。

張燕花供稱,與第二任丈夫蔡楚生生下另兩名女兒。網上圖片

張燕花供稱,與第二任丈夫蔡楚生生下另兩名女兒。網上圖片

被問及誰支付旅費,張燕花稱,鄺家自己支付機票,在海南度假時一家住在自己的別墅,海口住酒店費用則是蔡天鳳支付。她稱,「香港也好,海南也好,從來都沒食過鄺家一餐飯,一次請飲茶都無。」她又稱「全家都係使我個女嘅錢」。

張燕花稱,其後鄺港智聲稱要做事,向蔡天鳳借錢。當時他大部分時間都在內地。張燕花叫女兒給一張卡予鄺港智,讓他在內地使用,因他是子女的父親,而且他和張燕花關係很好,很會說話。張燕花確認,蔡天鳳最終有給鄺港智一張內地銀行卡。

左至右: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資料圖片

左至右: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資料圖片

被告鄺港傑、鄺球、鄺港智同被控1項謀殺罪及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村屋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並在2023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於同地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

案件由原訟庭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控方由外聘資深大律師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與檢控官尹培軒代表。鄺港傑由大律師Trevor Beel 代表,鄺球由大律師戴偉奧(Oliver Davies)、羅天祺代表;鄺港智則由大律師安華暉(Andrew J. Raffell)代表。

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

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

案件編號:HCCC198/2025

2023年震動全港的名媛蔡天鳳碎屍案,死者前夫、前家翁及前大伯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方星期五(10月2日)續開案陳詞指,鄺球案發前租用大埔龍尾村單位後,四處添置各類工具以協助肢解蔡天鳳,鄺港傑曾兩度到宜家傢俬購買有轆長方形大膠箱,父子更前往五金舖及刀具店,購買大型攪拌機、切肉機、手套及行李箱等。

左至右:被告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資料圖片

左至右:被告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資料圖片

主控資深大狀郭莎樂今續開案陳詞指,2023年2月2日,鄺球前往龍尾村睇樓,視察單位、量度空間,其後離開。期間鄺球與2名兒子鄺港傑及鄺港智的11通電話紀錄顯示,其2名兒子有份參與選擇單位的決策。其後數日,鄺家父子陸續為村屋添置家具,訂購沙發、床、桌椅等;同時四處搜羅處理屍體的工具,並安排借車,方便犯案及搬運。

2月4日,鄺球購買沙發、床、兩張椅及兩張凳,其後安排送貨。2月5日,鄺球在村口餐廳與地產代理會面,敲定租用安排,當時鄺球並沒駕車。到2月6日,鄺球仍沒有車,鄺港傑則駕駛蔡天鳳所購買、車牌為AA3383的七人車抵達龍尾村。

主控資深大狀郭莎樂。資料資片

主控資深大狀郭莎樂。資料資片

控方指,鄺家原本打算使用蔡天鳳的車輛,但考慮車輛經常供其子女及家人使用,容易惹人懷疑,最終改由鄺港智向友人另借一輛外形近似的私家車,供犯案使用。

2月7日,鄺港傑駕駛車牌為AA3383的七人車前往九龍灣MegaBox宜家購買一個大膠箱,裡面裝有一個灰綠色的小膠箱及多個密封塑膠袋。同晚,鄺港傑駕駛車牌為AA3383的七人車接載鄺球,到鄺港智友人住所取車,該車車牌為 VY9157,型號與AA3383一樣。鄺港智將膠箱移至借來的車。

2月8日,鄺球購買大湯煲、砧板、攪拌機、金屬盤、巨型行李箱等。鄺球與鄺港傑商討後,決定在單位內安置大湯煲及切肉板等,亦曾向店員查詢可以粉碎物件的機器,惟相關機器材缺貨,且售價高昂,終未有購入。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鄺港傑和鄺球當時站在街邊對話,鄺港傑當時則手部做出上下砍切動作。

其後,兩父子分頭行事,鄺球在刀具店購買切肉機、繩索,並用手量度桌子的尺寸;而鄺港傑則前往五金店購買5對手套、索帶及繩索等。其後二人駕車回龍尾村,鄺球在龍尾村四處徘徊。

2月9日,鄺港傑前往日本城等店舖,購買廚房剪刀、清洗及除臭用品等。這些物品其後在涉案村屋內被發現。

2月10日,控方形容「計劃逐漸成形」,單位已租妥、車輛已備妥。鄺港傑這天早上7時接送蔡天鳳的孩子上學。鄺球的車上有一個藍色帳篷,控方推測帳篷用以鋪墊,保護龍尾村村屋的牆壁及地面,避免血跡污染。控方補充,該帳篷並非專門為本案購買,而是早於上一年已經購入。

鄺球同日購買一把電鋸、鋸片、黑色膠水靴。閉路電視可見,他正比劃水靴尺寸。鄺港傑則再到九龍灣MegaBox 購買垃圾袋、跟之前一樣的塑膠箱,控方認爲,膠箱是用來裝載蔡天鳳的屍體。鄺球再買清潔用品及另一個大湯煲。

蔡天鳳父續到法院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蔡天鳳父續到法院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強調,這是「協調一致的計劃」,每人各司其職、互相配合準備。控方指,之後從單位拍攝的相片可見,大湯煲内裝有蔡天鳳的部分遺骸。

2月11日,鄺港智第一次到訪龍尾村單位,亦是鄺港智在蔡天鳳死亡前唯一一次到龍尾村單位,相信他也沒想到屋內已添置這麼多所需用品。而2月12日,鄺港傑如常在清早駕車出門。

2月15日,鄺港傑購入一個錘仔,控方認為這是謀殺蔡天鳳的兇器。而龍尾村的單位及後亦發現此錘仔,手柄上有鄺港智的DNA。控方於庭上取出錘仔證物,讓陪審員帶上手套檢視。控方指,希望陪審員可感受錘仔的重量。

控方之後將傳召法醫,指出蔡天鳳頭骨上的傷勢與錘仔吻合。法醫指死者頭部傷勢由鈍器多次重擊造成,打擊力度猛烈,傷口面積顯示力量巨大。重擊集中於右側,力度之大令死者的下顎裂開。

2月17日,鄺球購入一個二手雪櫃,最終於龍尾村單位被發現,內有由膠袋包着的蔡天鳳雙腿;至2月18日,控方指鄺球租用凱旋門單位,用作犯案後讓鄺港智匿藏。而鄺球早前視察單位時,他亦與鄺港智在電話交談。控方指當時鄺球在問鄺港智意見。

2月19日,鄺球、鄺港傑曾到龍尾村,兩人未有在此過夜。到2月21日,鄺港傑如常駕車送畢孩子上學,前往加多利山單位,鄺球則往購買兩張電話卡。鄺港傑在加多利山單位午膳,然後到蔡天鳳家接她到加多利山單位,因蔡天鳳說想帶人參觀單位。控方提及,蔡天鳳個子很小,約90磅、高152厘米。

閉路電視片段拍到住在加多利山單位的鄺港智,於12時45分離開單位,前往附近的MOKO商場,他手持一個白色膠袋,袋內有深色物件。控方指,膠袋內是一套替換衣物,因鄺港智預料會沾到血跡,特意準備衣物更換,並把衣物先到停車場藏起,避免被蔡天鳳看見。

鄺港傑送蔡天鳳到加多利山單位後,他前往MOKO Starbucks與鄺港智會合交談。庭上播放有關CCTV片段,鄺港傑作出一些手勢,向鄺港智解釋如何按壓、重擊頭部;鄺港智則做出前後搖晃的動作。控方指,蔡天鳳的屍體顯示她右側頭部有傷,相信是案發時坐在她左側的鄺港智,將蔡天鳳的頭部拉到自己的腿上擊打。

控方指,案發當天,在距離蔡天鳳去世不足兩小時,蔡天鳳在加多利山單位帶人睇樓,積極推銷加多利山單位,減價並提高經紀佣金,可見她急於賣掉單位。而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蔡天鳳用手機跟丈夫譚方駿、及鄺港傑對話,儘管閉路電視錄下她使用手機,但警方未尋獲她的手機。

控方指,蔡天鳳在加多利山單位內亦有跟家姑、即譚方駿母親傾電話,為對方挑選衣服,問及對方的身高、體重。同一時間,鄺球已在龍尾村附近;蔡天鳳則著鄺港傑駕車接她離開,於是鄺港傑、鄺港智分別離開MOKO商場。鄺港智仍拿着一個白色膠袋,控方認為那是替換衣物,因他知道自己會被血濺到。

蔡天鳳。IG圖片

蔡天鳳。IG圖片

蔡天鳳從單位落樓找鄺港傑,並由鄺港傑送她前往學校接女兒放學,鄺港智亦在基堤道上車。蔡天鳳上了鄺港傑的車,是她最後一次被拍下仍然活着的畫面。蔡上車後,車輛過隧道,她一直與奶奶用手機對話中,並傳送裙子的相片,當時為下午2 時44分,自此蔡天鳳失去聯絡。

控方指,其後兩輛涉案車輛駛至距離涉案村屋附近位置會合。其中AA3383車輛載有蔡天鳳,控方指當時蔡天鳳已失去知覺或已死亡,車上同時載有鄺港傑及鄺港智兩兄弟。兩車並排停泊,並調整位置,打開司機門後形成一條通往單位正門的通道,方便將內有遺體的膠箱搬運入屋而不易被外人看見。

控方強調,三名被告當時神色自若,沒有驚惶、憤怒或意外的表現,一切如預期進行。鄺港傑嘗試致電其母親,要求她代為接載蔡天鳳的兩名子女,他又從鄺球的車尾箱拿出一個大箱,鄺港傑則在車內停留約6分鐘才下車。鄺球則從另一架車下車,着鄺港傑調頭。鄺球、鄺港傑合力把蔡天鳳放進膠箱內,然後將箱子放入單位,此部分可在車窗的倒影看到。

3名被告全程沒騷動,只按分工繼續處理。片段拍到,鄺港傑疑似弄傷手部,不斷做出甩手的作用;其後他更換了上衣。被告之間互相站在車輛之間作掩護,避免旁人他們在車與車之間進行的事情。

鄺港智手持膠袋,並取出一個紅色膠袋;控方提醒陪審團,早前涉案錘仔正是以紅色膠袋盛載。鄺港智將紅袋帶入村屋,再走出時已換上另一套乾淨衣物。

鄺港傑其後花7至8分鐘清潔車輛。鄺港智離開時把他犯案時穿的衣服放在膠白色膠袋內,徒步離開龍尾村,留下父親及兄長在現場。庭上播放錄音片段,當中可聽到幾人對話,提到「夠位…轉位…轉位…推啲…推呀推呀先,123」。

控方指,由於蔡天鳳不知所蹤,蔡天鳳的丈夫譚方駿嘗試定位其手機,最後紀錄顯示,手機在大埔一帶,約下為下4時18分後關機。

控方續指,下午約4時30分,住在涉案村屋上層的住客聽到到類似電鋸聲音;到晚上約8時,嗅到強烈烹煮氣味。控方提到,現場發現有青紅蘿蔔及豆類,產生濃烈氣味。控方指,當時被告們正在分屍,控方認爲沒有人打算進食蔡天鳳的屍體,只是透過烹煮令屍體難以辨認,並以青紅蘿蔔掩蓋氣味。

鄺港智及後回到加多利山單位與母親李瑞香會合,提到蔡天鳳家人很快會報警。鄺港智及後帶着大袋離開單位。案件下午續審。

被告鄺港傑、鄺球、鄺港智同被控1項謀殺罪及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村屋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並在2023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於同地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

案件由原訟庭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控方由外聘資深大律師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與檢控官尹培軒代表。鄺港傑由大律師Trevor Beel 代表,鄺球由大律師戴偉奧(Oliver Davies)、羅天祺代表;鄺港智則由大律師安華暉(Andrew J. Raffell)代表。

案件在高院審訊。

案件在高院審訊。

案件編號:HCCC19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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